教师资格认证专业准备
Section § 44320
这项法律主要规定了在加州成为教师所需的专业准备。它指出,公立大学应提供高年级课程,包括学生教学,但有一些例外。它还限制了学生教学的先决课程数量。
该法律鼓励大学与地方教育机构合作,通过协作改进教师准备计划。如果他们同意参与针对新教师的特定支持和评估计划,可能会获得州政府资金。
此外,法律还规定,教师候选人在参加学生教学之前必须获得一份清关证明,以核实其身份和健康状况,并明确了该证明的减免费用。
Section § 44320.2
这项法律侧重于加州教师的培养和评估,认识到教师能力对优质教育至关重要。自2008年7月1日起,教学计划必须包含一项与州教学标准一致的表现评估。学校可以开发自己的评估或使用州的评估版本,同时确保该过程不会增加申请人的评估负担。
委员会的任务是设立一个小组来制定表现标准并开发评估员培训计划。需要定期分析评估的可靠性和公平性,消除偏见,并确保评估在教育计划中具有相关性和实用性。该法律还强调利用评估结果来改进教师培训计划,并确保新教师达到所需标准。它鼓励为这些举措提供充足资金,并旨在利用评估结果为申请人未来的教学计划提供信息。
Section § 44320.3
这项法律规定,到 2025 年 7 月 1 日,加州教学委员会必须确保针对初步教学证书的教学表现评估,包含评估候选人使用基于证据的方法教授识字的能力。该评估应符合特定的州标准和指导方针。
在将此评估设为强制要求之前,委员会必须确认所有经批准的教师教育项目都提供了关于这些标准的必要教学。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委员会必须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其在实施这些要求方面的进展,并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到这一过程中。
Section § 44320.4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成立一个特别工作组,审查并改进本州的教学绩效评估,确保其对学生和教师都有效且有用。该工作组将包括教师和专家,但不会有任何与评估存在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他们的职责是提出建议,包括可能的改进、将评估融入课程以及加强项目认证体系。该工作组必须在2025年3月前提交建议,以便在2025年7月前获得批准,并于2028年前全面实施。进展情况必须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直至2028年,并且所有会议都必须遵守公开会议法。
Section § 44320.5
对于2024-25财政年度,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制定一项计划,使用教师资格基金的资金来支持一个特定的工作组。该计划必须提交给财政部批准。一旦获得批准,最多可使用729,000美元来运作相关条款中描述的工作组。
Section § 44321
本法律规定,用于教师培养的学生实习项目必须是学区和教师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这些项目必须获得委员会的批准,并将定期接受审查。当学生完成一个经批准的项目,并且学区和机构都对其进行认证后,委员会将批准该实习生为教师。
Section § 44322
本节允许在和平队任教至少18个月,且其职责中至少有一半是课堂教学的人,满足加州教学证书的专业准备要求。他们无需像其他法律通常要求的那样,参加额外的教育或教学课程。
Section § 44323
学区可以雇用教师助理、教学助理或教师助手,只要他们遵守现有法律和资金规定。本法律还鼓励学院和大学与学区合作,将学生安排到课堂中担任助理或助手。如果院校决定,这些经历可以计入大学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