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所提供幼儿园或1至12年级教育的公立学校中,至少有15%的学生使用英语以外的单一主要语言时,该学校所在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应为每所此类学校的行政办公室聘用一名双语人员,一旦根据第45403条规定有职位空缺,该人员应担任每所此类学校的双语社区联络员、辅助专业人员、文书人员或其他合格雇员,依照本部分第5章(自第45100条开始)的规定,并且该人员应精通英语以及这些学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所说的主要语言。
分类雇员双语办公室雇员
Section § 45400
本节讨论了学生中非英语母语者众多的学校雇佣双语员工的必要性。其理念是,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有效的沟通至关重要。如果没有双语员工,说不同主要语言的学生在教育上可能会处于很大的劣势。这项法律旨在改善沟通,以帮助这些学生获得尽可能最好的教育。
双语教育 非英语母语学生 沟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