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38100(a) 提供足够食堂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厨房设施)的费用,应由学区资金承担。食堂设备和自动售货机的租赁或购买费用及其安装和场所费用,应根据第38091条由食堂资金承担。但是,当学区理事会认为必要时,学区理事会可将厨房或中央食品加工厂的食堂设备以及自动售货机的租赁或购买费用及其安装和场所费用,列为学区资金的支出。如果学区资金用于租赁或购买厨房设备,或用于租赁、购买、安装或安置自动售货机,学区理事会可在支出后的同一财政年度内随时从食堂资金中偿还学区资金。学区理事会仅在符合以下一项或两项条件时,方可批准自动售货机的报销:
(1)CA 教育 Code § 38100(a)(1) 自动售货机由学校餐饮服务部门拥有和运营,销售符合联邦餐食计划报销条件的餐食,并配备适当的服务点餐食计数软件。
(2)CA 教育 Code § 38100(a)(2) 自动售货机仅销售符合州和联邦竞争性食品法律法规的食品、饮料,或两者兼有。
(b)CA 教育 Code § 38100(b) 学区理事会可通过决议,将厨房设施的维护费用、厨房设备的更换或维护费用,以及与餐饮服务和配送相关的电话费、水费、食堂饮用水费、电费、燃气费、煤炭费、木材费、燃料费、油费和垃圾处理费,列为食堂资金的支出,前提是学区遵守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法规。
(c)CA 教育 Code § 38100(c) 就本节而言,“食堂资金”是指《联邦法规汇编》第7卷第210.2节所定义的非营利性学校餐饮服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