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理事会,除非本法典另有规定,应购买学校家具,包括乐器、设备,以及其他学校必需用品,并可酌情购买校乐队、管弦乐队和合唱团使用的制服及其他礼服,以及运动队使用的必需制服和设备。《政府法典》第一编第五部第四章第一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根据本条购买乐器。任何此类购买的物品应始终属于购买它们的学区财产。如果理事会不是市教育委员会,小学学区理事会只能购买由对其有管辖权的县教育委员会批准的书籍、设备、制服和器材。
杂项规定器具与供应品
Section § 38110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地区的县教育委员会必须在每年2月1日前制定规则,要求学区通过县教育总监或指定的采购代理人购买学校用品和设备。采购必须在公开招标后,从最低负责任的投标人那里进行。县教育委员会需要明确哪些属于标准用品,包括每项物品的质量和标准细节。招标广告和规格编制的费用由县普通基金支付。但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学区不超过三个且每日学生出勤人数少于2,500人的小型县。
县教育委员会 学区 采购标准用品
Section § 38111
加州的学区理事会必须购买学校必需品,比如家具和乐器。他们也可以选择为校乐队、管弦乐队、合唱团和运动队购买制服和设备。所有购买的物品都必须归学区所有。但是,如果小学学区理事会不是市教育委员会,他们只能购买经县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物品。《政府法典》中的一项例外规定意味着,某些规则不适用于根据本法律购买乐器。
学区理事会采购 学校家具 乐器
Section § 38112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学区如何购买学校用品和设备。通常,学区的理事会可以直接从供应商处购买县教育委员会列出的用品,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购买。对于平均每日出勤人数少于 2,500 人的小型小学学区,他们只有在加入一个总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超过 2,500 人的采购团体时,才能直接从供应商处购买。为实现此目的,他们必须在县学校总监处存档一份证明文件,确认他们是该团体的成员。
(a)CA 教育 Code § 38112(a) 除 (b) 款另有规定外,任何学区的理事会可以按照本章规定的方式购买任何必要的学校用品和设备,包括县教育委员会列出的标准学校用品和设备,或者任何学区的理事会可以直接从供应商处购买此类用品和设备。此类直接购买可以由单个学区进行,也可以由两个或多个学区以合作社形式进行。
(b)CA 教育 Code § 38112(b) 在前一个财政年度平均每日出勤人数少于 2,500 人的小学学区,仅限于通过一个总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超过 2,500 人的采购合作社,才能直接从供应商处购买标准学校用品和设备,并且仅当县学校总监存档有证明该学区是此类合作社成员的文件时。
学校用品 设备采购 理事会
Section § 38114
学区可以使用其大部分资金来支付校车维护费用,但不能使用来自债券销售的资金,也不能使用专门预留给教师工资的资金。
校车维护费用可以从学区的任何资金中支付,但来自债券销售的资金以及法律规定必须预留用于教师工资的资金除外。
校车维护 学区资金 债券销售限制
Section § 38115
县教育局长可以在学年开始时,将学区预期获得的州政府拨款的最高10%划拨到一个专门用于购买设备和用品的基金中。
各县学区总监可在任何学年开始时,从选择根据第38110节购买设备和用品的县内学区的资金中,向继续存在的学校用品周转基金划拨一笔款项,该款项不得超过各学区在该学年内从州学校基金收到的金额的10%。
学区拨款 设备采购 用品采购
Section § 38116
如果一个县没有专门设立用于购买学校用品的基金,那么通过县教育总监或采购代理购买的用品和设备的费用,需要由学区的理事会支付,就像他们支付其他费用一样。
学校用品支付 周转基金 县教育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