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76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学区在某些学校实施多轨全年制排课,每年最少可运行163天。为此,学区必须确认总教学分钟数与传统校历相同,并且由于设施和入学人数等因素,无法达到与传统校历相同的教学天数。在此制度下,教师工作天数相同,但每日工作时间更长。参与此计划的学校有资格获得州政府拨款。

(a)CA 教育 Code § 37670(a) 除第2条(始于第37680条)另有规定外,学区可在其辖区内的一所或多所学校实施多轨全年制排课计划。如果学区理事会在定期举行的理事会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证明该校址符合以下两项标准,则多轨全年制排课计划可在每个财政年度内,在某个校址至少运行163天:
(1)CA 教育 Code § 37670(a)(1) 年度教学分钟数不低于采用传统校历的同等年级学校。
(2)CA 教育 Code § 37670(a)(2) 考虑到该校址的设施、课程、班级规模以及预计入学学生人数,学校无法维持与学区内采用传统校历的学校相同教学天数的多轨制排课。
(b)CA 教育 Code § 37670(b) 在本条所述计划下工作的持证员工,除非是持有行政或监督证书并全职分配到学校担任需要认证资格的职位,否则应工作相同天数,并统一增加每日工作分钟数。
(c)CA 教育 Code § 37670(c) 根据本条实施的计划有资格获得州学校基金的拨款。

Section § 376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依照第37670条规定开展特定项目的学校,无需遵守第37202条中列出的规定。

依照第37670条规定实施项目的学校,应豁免于第37202条的规定。

Section § 376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参加全年制或特殊项目的学生,在任何一个日历日内,其出勤天数不得计入超过一天。对于设有补课班的学区,如果学生在9月1日之后入学,并且其原课程安排在7月或8月开始,那么在特定条件下,这些补课班的教学天数可以不计入出勤率。这主要适用于拥有多种校历系统的大型学区,旨在规范学区内转学学生的出勤率计算方式。转学学生产生的出勤单位不得超过0.98个,非转学学生每年不得超过一个出勤单位。

(a)CA 教育 Code § 37672(a) 参加第37670条所述项目的学生,在任何日历日内,其出勤天数不得计入超过一天,除非第46140条允许。
根据第37670条运营的普通小学、初中和高中所产生的平均每日出勤率,应按照第41601条 (a) 款的规定计算。
(b)CA 教育 Code § 37672(b) 尽管有第37640条、第41601条 (a) 款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学生参加全年制课程的补课班(一个或多个)的教学天数,在计算该学年该学区的平均每日出勤率时,经学区选择,可不予计算教学天数,如果学生在该学年9月1日之后进入全年制课程,并且学生所参加的课程组在该学年7月或8月开始教学。就本款而言,“补课班”是指参加全年制课程的学生为弥补其在该课程中迟到入学而参加的班级。根据本款不予计算的教学天数,不得超过学生所参加的课程组在该学年9月1日之前发生的上课天数,减去学生在该学区同一学年内,在首次参加全年制课程之前,参加传统学年制课程所发生的上课天数(如有)。
(c)CA 教育 Code § 37672(c) 本款仅适用于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达到100,001名或以上的学区,这些学区已安装了学生个人追踪系统,并且同时采用传统学年制和全年制校历。对于1993-94和1994-95财政年度,如果学生转学到学区内的另一所学校(非学区发起的转学),该学生的平均每日出勤率应在其所就读的每所学校中独立计算。对于1995年2月首次主要拨款时重新认证的1993-94财政年度以及1994-95财政年度,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款,任何转学学生在任何一个学年内为该学区产生的平均每日出勤单位不得超过0.98个。在任何情况下,本款均不得解释为授权任何非转学学生在任何学年内产生超过一个平均每日出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