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19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每个学区都能获得最低限度的州政府拨款。每个学区都保证能获得至少每名学生一百二十美元(根据去年的出勤人数计算),或者总计两千四百美元,以金额较高者为准。这些资金必须来自州政府,包括用于特定教育项目的资金。如果一个学区从所有来源获得的资金未达到最低限额,公共教育总监必须补足差额,以达到这些最低拨款水平。

(a)CA 教育 Code § 41975(a)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从州学校基金A节拨付给学区的拨款和补助,不得少于一百二十美元 ($120) 乘以该学区在前一财政年度的平均每日出勤人数的乘积,或两千四百美元 ($2,400),以金额较大者为准。
(b)CA 教育 Code § 41975(b) 拨付给各学区用于分类教育项目的州资金,或从州学校基金拨付给各学区的其他州资金,应 F用于满足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九条第6节的要求,即为每名学生提供至少一百二十美元 ($120) 的州援助,或为每个学区提供两千四百美元 ($2,400) 的州援助。
(c)CA 教育 Code § 41975(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公共教育总监不得根据第42238.02节或第42238.03节(如适用)增加任何学区的地方控制拨款公式拨款,以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九条第6节或任何其他法律提供基本州援助,除非该学区尚未从所有州资金(包括分类教育项目资金)中获得每名学生一百二十美元 ($120) 或两千四百美元 ($2,400) 的较大金额。如果学区收到的金额少于本款规定的金额,公共教育总监应拨付所收到的州资金与宪法规定的最低限额(即每名学生一百二十美元 ($120) 或每个学区两千四百美元 ($2,400) 的较大金额)之间的差额。

Section § 4197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详细说明了加州学区和县学校总监可以为成人教育提供的课程类型。这些课程包括旨在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基础技能项目,帮助移民学习英语和掌握就业技能的项目,帮助成人进入或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项目,以及成人支持项目,以帮助儿童的教育。它还包括面向残疾成人的课程,针对就业前景良好的短期职业教育项目,以及与官方学徒项目相关的学徒前培训。

为本章之目的,以下课程和培训项目经授权可由学区和县学校总监提供,供根据《第三编》第七部第五十章第五章第9条(自第84900节起)设立的成人教育项目使用,并用于从成人教育基金中拨款的目的:
(a)CA 教育 Code § 41976(a) 面向成人的小学和中学基础技能项目,包括旨在获得高中毕业文凭或高中同等学历证书的项目。
(b)CA 教育 Code § 41976(b) 面向符合公民身份、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移民融入和劳动力准备方面教育服务资格的成年移民的项目。
(c)CA 教育 Code § 41976(c) 面向成人(包括但不限于老年成人)的项目,主要与进入或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相关。
(d)CA 教育 Code § 41976(d) 面向成人(包括但不限于老年成人)的项目,主要旨在培养知识和技能,以协助和支持中小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成功。
(e)CA 教育 Code § 41976(e) 面向残疾成人的项目。
(f)CA 教育 Code § 41976(f) 面向成人的职业技术教育项目,这些项目具有短期性质且就业潜力高。
(g)CA 教育 Code § 41976(g) 面向成人提供学徒前培训活动的项目,这些活动与一个或多个经学徒标准司批准的、针对特定职业和地理区域的学徒项目协调开展。

Section § 4197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学区提供成人教育课程,但前提是它们必须符合另一项法规中规定的特定资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