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41540(a) 特此设立有针对性的教学改进一揽子拨款。自2005-06财政年度开始,总监应按照学区在2003-04财政年度为第41541条所列计划获得的相对全州比例,向学区拨付一揽子拨款资金。
(b)CA 教育 Code § 41540(b) 如果学区未违反有关废除种族隔离的法院命令,则该学区可将根据本条收到的资金用于第41541条所列计划在2004年1月1日时的法规所授权的任何目的。
(c)CA 教育 Code § 41540(c) 就本条而言,“学区”包括县教育局,如果县教育局有资格获得第41541条所列计划的资金。县教育局的一揽子拨款应仅基于其在2003-04财政年度有资格获得资金的那些计划。
(d)CA 教育 Code § 41540(d) 在2000-01财政年度或此后的任何财政年度,从根据第29部分第2.5章(第54200条及后续条款)的废除种族隔离计划或有针对性的教学改进拨款计划获得资金的学校,如果该资金是由学区作为法院命令的废除种族隔离计划的一部分进行分配,且在该学校转变为特许学校之前,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该学校应继续通过根据本条设立的一揽子拨款从学区获得其按比例的资金份额:
(1)CA 教育 Code § 41540(d)(1) 该特许学校继续服务于相同的普通人群。
(2)CA 教育 Code § 41540(d)(2) 该特许学校实施法院命令的预期目标。
(3)CA 教育 Code § 41540(d)(3) 该法院命令仍然有效。
(e)CA 教育 Code § 41540(e) 自2006年7月1日起,(d)款不适用于通过根据第47634.1条设立的特许学校分类一揽子拨款获得资金的特许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