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重组计划与建议内容
Section § 35730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提议成立一个包含特许市的新统一学区,该市的章程可以决定学区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方式。如果规划和建议中明确规定了这一点,那么市章程将取代普通法,该委员会就成为市教育委员会。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建议,学区的管理将遵循普通法。
Section § 35730.1
对于一个拥有超过50万学生的学区要重组为新的学区,必须满足几个重要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确保社会经济多样性和地理紧凑性、公平分配资源,以及遵守先前的法律协议和法院判决。新学区必须维持现有的教育政策,遵守特殊教育和投票权法律,并保护少数族裔的权利。此外,任何集体谈判协议在其到期前仍有效,并且必须承认退休人员的福利。
Section § 35731
Section § 35732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当决定重组学区时,计划可以指明投票地点。如果计划没有指明,那么投票将只在正在考虑重组的区域进行。
Section § 35734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学区计划如何根据人口和地理因素将区域划分为受托人区域。它规定,任何此类计划都应明确这些区域的边界,并说明理事会成员是由所有学区选民选举,还是仅由受托人区域内的选民选举。如果未指定受托人区域,则由整个学区的选民选举理事会成员。
Section § 35735
本节解释了学区重组时如何计算拨款。每个重组提案都必须包含根据“地方控制拨款公式”计算出的拨款额。县教育总监负责根据之前的出勤人数以及专项计划和小型学校津贴等其他拨款方面来计算这项应享拨款额。如果一个前学区拆分成新的学区,总监会适当地划分其拨款。州总监可以调整这些计算,以确保它们符合法律要求。这些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都可以按比例分摊给相关学区。
Section § 35735.1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计算重组学区中“未重复”学生的百分比。对于新学区:第一年只使用当前数据;第二年使用当前和过去一年的数据;第三年及以后年份使用当前和前两年的数据。对于接收其他学区的学区,他们在重组后的第一年继续使用重组前的数据,然后从当前和后续年份开始使用他们所服务的所有学生的数据。对于被划分后剩余的学区,他们在第一年使用重组前的数据,后续年份使用当前数据。
Section § 35735.2
这项法律解释了学区重组后资金如何分配。当新学区由原有学区组成时,它们会保留原学区相同的资金,但不会获得那些在重组前已被分割的学区的资金。2012-13财政年度的任何资金削减仍将适用。如果一个学区兼并了另一个学区,它将保留自己的原有资金,并加上被兼并的完整学区的资金,但不包括被分割学区的资金。被分割的学区将保留其现有资金和任何先前的削减。对于完全被纳入多个新学区或兼并学区的学区,有特殊规定,需要参考另一法律条款来确定。
Section § 35735.3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学区重组时,经济复苏款项如何处理。当新学区成立或一个学区接管另一个学区时,它将获得与重组前原学区有资格获得的款项相同的金额。如果一个学区被划分,原学区的剩余部分将保留其原有的资金金额。当一个学区被完全划分并纳入多个新学区时,其资金将根据特定指导方针重新计算。
Section § 35735.4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一个新重组的学区何时在上一年度的资金计算中被视为没有差异。基本上,如果一个新学区是由其他已经没有资金差异的学区合并而成,或者如果重组中的接收学区也没有此类差异,它就被算作资金变化为零。
Section § 35735.5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重组后的学区如何计算资助。对于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重组的学区,资助是根据之前的收入限额和最近的在校人数数据混合计算的。在此日期之后重组的学区,则使用前一年的在校人数数据。如果重组涉及学区划分,县教育局的在校人数估算将决定每个新部分的资助。如果一个学区被分成多个新学区,资助将基于之前报告的在校人数数据。因解除统一而新成立的学区,其资助金额将与重组前原学区获得的金额相同。
Section § 35735.6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计算重组学区的资助。如果重组发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计算将使用变更前两年的出勤数据。如果在此之后发生,则使用变更前一年的数据。对于分割的学区,必须由县教育局进行估算。如果一个学区最终完全并入一个或多个新实体,其出勤报告方式不同。对于解除合并的学区,其资助金额与新设置生效前一年的金额相同。
Section § 35735.7
本节解释了新的或接收的学区在重组后如何计算其每名学生的资助金额。如果重组发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计算涉及一个两步过程,使用重组前两年的数据。如果重组发生在该日期之后,计算则使用重组前一年的数据。这些计算中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平均每日出勤人数(ADA)。此外,当一个学区被划分时,县教育局必须估算ADA并进行报告。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根据新学区或变更学区的学生出勤情况公平分配资金。
Section § 35735.8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学区通过合并或分立重组后的资助计算方式。如果重组发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资助计算将使用重组前两年的数据。如果在此日期之后发生,则使用重组前一年的数据。计算方法包括将平均每日在校学生人数乘以一个固定金额,并根据在校人数变化进行调整。对于从现有学区分裂出来的新成立学区,资助金额将与原学区在分裂前获得的金额相同。
Section § 35735.9
本节解释了加州学区在重组后如何确定拨款。每名学生的拨款金额(以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衡量)取决于重组发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还是之后。对于在此日期之前的重组,计算使用两年前的出勤数据。对于在此日期之后的重组,则考虑前一年的出勤数据。该规定也考虑了被分割的学区,并提供了这些情况下估算出勤人数的指导方针。如果学区完全合并,则适用特定的报告指南。解除统一的学区则根据原学区前一年的数据来计算拨款。
Section § 35735.10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学区在经历重组或关闭时如何确定拨款。它确保新学区或重组后的学区,为小型、必要学校获得的拨款水平与2012-2013财政年度相同。这种拨款的连续性适用于因重组而新建、接收或分割的学区。
如果一个原学区被分割给多个新学区或接收学区,则小型学校的拨款将根据具体指导方针计算。
Section § 35736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学区被拆分成新学区时,如何划分学区的财产和义务,例如资金和现金。它包括了学区不同部分的价值、资金分配公式以及每个区域的学龄儿童数量等内容。任何划分学区的计划都需要涵盖所有这些细节,并作为整体重组计划的一部分。
Section § 35736.5
这项法律根据重组命令提交的时间,规定了加州学区重组的规则。如果重组命令是在2013年12月1日之后提交的,则适用某些更新的条款。如果重组命令是在2013年12月1日或之前提交的,则使用截至2013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