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7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在加州启动一个或多个学区的重组程序。该程序可以通过向县教育总监提交请愿书来启动。请愿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资格:如果重组区域有人居住,可以由该区域内至少25%的注册选民签署,特别是当涉及多个学区时;或者,如果是一个拥有超过20万名学生的单一大型学区,且目标是将其拆分,则由至少8%的注册选民签署。此外,如果土地无人居住,且业主正在规划开发项目,则财产所有人可以启动该程序。最后,每个受影响学区的大多数理事会成员也可以签署请愿书以启动重组。

重组一个或多个学区的行动,应在向县教育总监提交一份由以下任何一方签署的重组一个或多个学区的请愿书后启动:
(a)CA 教育 Code § 35700(a) 如果拟重组区域有人居住,则由居住在该区域内至少25%的注册选民签署。如果请愿书旨在重组两个或更多学区内的区域,则该请愿书应由这些学区中每个学区内该区域至少25%的注册选民签署。
(b)CA 教育 Code § 35700(b) 居住在拟重组区域内的注册选民人数,等于在拟重组区域内上次州长选举中所有州长候选人所获票数至少8%的;前提是受影响区域由一个单一学区组成,且该学区平均每日在校学生人数超过200,000名,且请愿书旨在将该学区重组为两个或更多学区。
(c)CA 教育 Code § 35700(c) 财产所有人,前提是该区域无人居住,且其所有人已向相应的县或市机构提交了暂定细分地块图,或已向一个或多个地方机构提交了《公共资源法典》第21065条所定义的任何项目的申请。
(d)CA 教育 Code § 35700(d) 拟议重组将影响的每个学区的理事会成员的多数。

Section § 357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加州县教育总监协助和指导其管辖范围内的学区重组。他们可以向提交重组请愿书的人提供信息和支持,并帮助确保整个过程遵守所有规定和时间表。总监还可以向新重组的学区提供政策、课程和财务方面的建议,以确保平稳过渡。然而,州政府资金不得用于启动或推广重组计划,但可以用于资助对已提交计划的评估。

(a)CA 教育 Code § 35700.1(a) 县教育总监可根据需要,就其管辖范围内的学区重组采取以下任何措施:
(1)CA 教育 Code § 35700.1(a)(1) 在启动重组行动之前,县教育总监可采取以下任何措施:
(A)CA 教育 Code § 35700.1(a)(1)(A) 向潜在的重组请愿人以及其他咨询请愿程序的各方提供信息、协调和指导。
(B)CA 教育 Code § 35700.1(a)(1)(B) 提供程序性建议和咨询。
(C)CA 教育 Code § 35700.1(a)(1)(C) 为社区会议、信息发布会和简报会提供信息和协助。
(D)CA 教育 Code § 35700.1(a)(1)(D) 提供媒体和社区关系的协调。
(2)CA 教育 Code § 35700.1(a)(2) 县教育总监可履行以下职责,以处理和评估重组一个或多个学区的多份请愿书:
(A)CA 教育 Code § 35700.1(a)(2)(A) 确保遵守与请愿书相关的所有要求。
(B)CA 教育 Code § 35700.1(a)(2)(B) 确保遵守请愿书的所有规定时间表或截止日期。
(C)CA 教育 Code § 35700.1(a)(2)(C) 对请愿书适用新的和现有的评估标准。
(3)CA 教育 Code § 35700.1(a)(3) 县教育总监可在过渡期间向重组后的学区提供协助,具体如下:
(A)CA 教育 Code § 35700.1(a)(3)(A) 确保平稳过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干扰。
(B)CA 教育 Code § 35700.1(a)(3)(B) 就以下任何方面提供咨询和顾问专业知识:
(i)CA 教育 Code § 35700.1(a)(3)(B)(i) 董事会和行政政策及规定。
(ii)CA 教育 Code § 35700.1(a)(3)(B)(ii) 人事政策。
(iii)CA 教育 Code § 35700.1(a)(3)(B)(iii) 课程。
(iv)CA 教育 Code § 35700.1(a)(3)(B)(iv) 教学计划和服务。
(v)CA 教育 Code § 35700.1(a)(3)(B)(v) 财务和预算职能。
(vi)CA 教育 Code § 35700.1(a)(3)(B)(vi) 资产和负债的分配。
(b)CA 教育 Code § 35700.1(b) 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中拨款并分配给洛杉矶县教育局的资金,不得用于煽动、招揽或促进制定重组该县教育局管辖范围内一个或多个学区的计划,但这些资金可用于支持审查和就提交给县教育局的重组计划提出建议所需的研究。

Section § 35700.3

Explanation
如果您根据第35700条提交一份请愿书,要求重组某个特定区域,您需要清楚地描述所涉及的区域。您可以使用街道名称或众所周知的地理地标来做到这一点。但是,您不必包含正式的法律描述或地图来正确提交请愿书。

Section § 35700.5

Explanation
在学区改变其组织结构之前,县委员会必须向将受影响区域的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发送书面通知。

Section § 35701

Explanation
这项规定指出,当人们请求改变学区边界时,他们应该选出最多三个人作为主要联系人。这些主要联系人将收到关于与他们的请求相关的公开会议的通知。

Section § 35702

Explanation
如果你正在收集重组学区的签名,你必须宣誓你亲眼看到每个人签名,并且他们的签名是真实的。

Section § 357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提交的请愿书都可以包含法律另一部分中概述的某些具体细节,特别是从第35730节开始的那些细节。

根据本条提交的任何请愿书可以包括第3条(commencing with Section 35730)中规定的任何适当规定。

Section § 35704

Explanation
一旦提交了关于学校组织方式变更的请愿书,县总监有30天时间来核实请愿书是否完整且签署无误。如果一切符合要求,他们会同时将请愿书发送给县委员会和州教育委员会。

Section § 35705

Explanation

当提交学区重组请愿书时,县委员会有60天时间在受影响的学区举行公开会议,讨论该提案。这些会议的通知必须至少提前10天发出,送达给主要请愿人、涉及的学区委员会以及任何其他希望获得通知的人。

在收到请愿书后60天内,县委员会应在受请愿书影响的每个学区内,在例行会议或特别会议上就此举行一次或多次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应至少提前10天发出,送达给请愿书中指定的不超过三名主要请愿人、受拟议重组影响的所有学区的管理委员会,以及所有其他要求听证会通知的人。

Section § 35705.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县委员会拥有权力,可以添加或修改与学区变更相关的请愿书中的某些法律细节。它还规定,在任何公开听证会举行前至少10天,委员会必须向公众和受影响的学区理事会提供请愿书的详细说明。这份说明必须包含员工权利、资金影响、治理细节、选举流程以及如果创建新学区,资源和责任将如何划分的信息。

(a)CA 教育 Code § 35705.5(a) 县委员会可将第3条(自第35730节起)中规定的任何适当条款,添加到未在提交的请愿书中包含的请愿书中,并可修订已包含的任何此类条款。
(b)CA 教育 Code § 35705.5(b) 在就请愿书举行公开听证会(或多次听证会)至少10天前,县委员会应向公众以及受请愿书影响的理事会提供请愿书的说明,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35705.5(b)(1) 受影响学区员工的持续就业权利。
(2)CA 教育 Code § 35705.5(b)(2) 根据第42238.02节(由第42238.03节实施)的本地控制拨款公式,每个受影响学区的每名学生的拨款情况,以及请愿书(如果获批)对该拨款的影响。
(3)CA 教育 Code § 35705.5(b)(3) 所涉学区是否将部分受市宪章条款管辖,如果是,以何种方式管辖。
(4)CA 教育 Code § 35705.5(b)(4) 任何拟议新学区的理事会将有五名还是七名成员。
(5)CA 教育 Code § 35705.5(b)(5) 对选举(如果有)将举行的区域或学区的描述。
(6)CA 教育 Code § 35705.5(b)(6) 如果提案是创建两个或更多新学区,该提案是否将作为单一议案进行投票。
(7)CA 教育 Code § 35705.5(b)(7) 任何新学区的理事会是否将设有托管区域,如果是,托管人将仅由该托管区域的选民选举,还是由整个学区的选民选举。
(8)CA 教育 Code § 35705.5(b)(8) 对原学区的财产、义务和债券债务将如何划分的描述。
(9)CA 教育 Code § 35705.5(b)(9) 对任何新学区的首届理事会何时选举以及每位新托管人的任期将如何确定的描述。

Section § 3570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当提交组建新学区或改变现有学区边界的请愿书时,县委员会有120天时间(从首次公开听证会开始算起)来批准或不批准该请愿书。这个时间线在他们处理完环境要求(如影响报告或确定豁免)后开始。它涵盖了组建新学区和划转区域,具体取决于特定条件。

(a)CA 教育 Code § 35706(a) 在请愿书首次公开听证会开始之日起120天内,县委员会应建议批准或不批准一项旨在组建一个或多个新学区或旨在将一个学区的全部区域划分为两个或更多个新的或接收学区的请愿书(经增补后的请愿书),或应批准或不批准一项区域划转请愿书(经增补后的请愿书)。如果符合第35710条(b)款的条件,县委员会也应批准或不批准组建一个或多个新学区的请愿书。
(b)CA 教育 Code § 35706(b) 根据第35709条或第35710条批准或不批准请愿书的120天期限,应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认证、否定声明获得批准或确定该项目免于遵守《加州环境质量法》(《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分(自第21000条起))后开始。

Section § 357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学区理事会多数成员同意,不得启动或完成学区重组,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该学区曾获得州紧急贷款,并且有大量低收入学生。如果该学区在偿还贷款后已独立运作十年,那么重组就不再需要理事会的同意。

(a)CA 教育 Code § 35706.5(a) 未经受影响学区理事会全体成员多数同意,不得启动或完成学区重组行动,但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CA 教育 Code § 35706.5(a)(1) 该学区已从加利福尼亚州获得紧急拨款贷款,但学区总监已认定不再需要州行政官,并已在本节生效日期之前,根据第41326节的规定,恢复了该学区理事会的合法权利、职责和权力。
(2)CA 教育 Code § 35706.5(a)(2) 该学区的学生人口中,有70%来自《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0079.5节和第50105节分别定义的“低收入家庭”或“极低收入家庭”。
(b)CA 教育 Code § 35706.5(b) 就本节而言,对于符合(a)款第(1)项所述条件的任何学区,自该学区向加利福尼亚州最终偿还紧急贷款之日起满10年后,重组学区边界的行动将不再需要其同意。

Section § 3570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当提交一份(非领土转移的)学区重组请愿书时,县委员会需要迅速将其连同其意见一并提交给州教育委员会。他们应该说明拟议的变更是否会对县的学区产生负面影响,或者是否符合某些法律要求。领土转移的请愿书有其自身的特定程序。

(a)CA 教育 Code § 35707(a) 除领土转移的请愿书外,县委员会应迅速将请愿书连同其建议一并转交州教育委员会。它还应报告,委员会认为,关于请愿书中描述的拟议重组,以下任何一项是否属实:
(1)CA 教育 Code § 35707(a)(1) 它将对县的学区组织产生不利影响。
(2)CA 教育 Code § 35707(a)(2) 它将符合 Section 35753 的规定。
(b)CA 教育 Code § 35707(b) 领土转移的请愿书应根据 Section 35704 转交。

Section § 3570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提交了组建新学区的请愿书(某些特定类型除外),必须由州委员会按照特定程序进行审查。这包括评估任何计划和建议,以及县委员会的意见,以决定是否批准或不批准该请愿书。
除根据第35710条(b)款批准的组建一个或多个新学区的请愿书外,根据第35707条提交的请愿书,包括其中所附的计划和建议(如有),连同建议的批准或不批准以及县委员会的计划和建议(如有),应由州委员会按照第4条(自第35750条起)的规定进行审理。

Section § 357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县委员会可以批准并准予一项请愿,将土地从一个学区转移到另一个学区。这些条件包括满足另一条款(第35753条)中规定的要求,并且要么是在土地所有者和两个学区委员会都同意的情况下转移无人居住的土地,要么是在两个学区委员会都同意的情况下,转移评估价值低于原学区总价值10%的有人居住土地。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县委员会可以批准该请愿书并命令准予该请愿书,并应将此通知县监事会:
(a)CA 教育 Code § 35709(a) 县委员会认定第35753条(a)款第(1)项至第(10)项所列条件已基本符合,并且:
(b)CA 教育 Code § 35709(b) 以下任一情况:
(1)CA 教育 Code § 35709(b)(1) 该请愿书旨在将无人居住的区域从一个学区转移到另一个学区,且该区域的所有者,或该区域的大多数所有者,以及每个受影响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均同意该转移;或
(2)CA 教育 Code § 35709(b)(2) 该请愿书旨在转移有人居住的区域,其评估价值低于该区域所转出学区评估价值的10%,且每个受影响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均同意该转移。

Section § 35710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述了县委员会如何处理变更学区边界或设立新学区的请愿书。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例如获得相关学区理事会的批准并分担环境审查费用,县委员会可以批准该请愿书。随后在受影响区域举行选举以最终确定该决定。如果请愿书尽管满足所有条件但未获县委员会批准,则将提交给州委员会审议。《加州环境质量法》在评估这些变更的影响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a)CA 教育 Code § 35710(a) 对于所有其他转移区域的请愿书,如果县委员会发现第35753条(a)款第(1)至(10)项所列条件基本符合,县委员会可以批准该请愿书。如果请愿书获得批准,县委员会应通知县学区总监,由其在受影响学区(由县委员会确定)的区域内召集一次选举,该选举应在下一次任何类型的选举中举行,并符合以下规定之一:
(1)CA 教育 Code § 35710(a)(1) 《选举法》第1002条以及本法典第1编第1部第4章(自第5000条起)。
(2)CA 教育 Code § 35710(a)(2) 《选举法》第4部(自第4000条起)。
(b)CA 教育 Code § 35710(b) 如果符合(a)款的要求以及以下条件,县委员会也可以批准成立一个或多个新学区的请愿书:
(1)CA 教育 Code § 35710(b)(1) 对受影响学区拥有管辖权的每个县学区总监根据第4012条选择将其批准权授予其担任秘书的学区组织县委员会,并且该县委员会选择接受该权力。
(2)CA 教育 Code § 35710(b)(2) 每个受影响学区的理事会同意该请愿书。
(3)CA 教育 Code § 35710(b)(3) 根据第35710.3条被指定为牵头机构的县委员会秘书代表县委员会与任何或所有受影响学区签订协议,以在这些学区之间分担遵守《加州环境质量法》(《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自第21000条起))要求的费用。
(c)CA 教育 Code § 35710(c) 成立一个或多个新学区的请愿书,如果符合(b)款所述条件但未获得县委员会批准,应根据第35707条(a)款提交给州委员会,并由州委员会根据第35708条进行审理。对于根据本款提交的每份请愿书,包括县委员会在确定项目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21080条(b)款第(5)项免于《加州环境质量法》后不予批准的请愿书,州委员会而非县委员会应作为《加州环境质量法》(《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自第21000条起))的目的牵头机构,其定义见《公共资源法典》第21067条。

Section § 3571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块土地上没有人居住,就不能举行选举来投票决定是否将这块土地转移给另一个管辖区。如果负责的委员会批准了这项关于无人居住土地的转移请愿,就会在不举行选举的情况下进行转移,并通知县监事会。

Section § 357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委员会负责根据《加州环境质量法案》监督某些请愿书的环境审查,除非有特定的州委员会被指定牵头。

县委员会应为牵头机构,如《公共资源法典》第21067条所定义,为《加州环境质量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 (自第21000条起))之目的,对其根据第35709条和第35710条审议的每份请愿书负责,除非州委员会根据第35710条 (c) 款为牵头机构。

Section § 3571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对县委员会关于学区请愿书的决定提出上诉的程序。如果有人认为委员会未遵循特定程序或法律,他们可以向州委员会提出上诉。对于涉及种族或民族融合问题的上诉,则适用不同的程序。上诉必须迅速提交,并在提交后不久附上详细的陈述。州委员会可以根据记录审查上诉,也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会。随后,他们决定确认或更改委员会的决定,这可能会改变涉及的选举区域。决定会通知县学校总监。

(a)Copy CA 教育 Code § 35710.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35710.5(a)(1) 县委员会根据第35709、35710、35710.1条或第35722条 (a) 款的 (2) 或 (3) 项批准请愿书的行动,可由主要请愿人或一个或多个受影响的学区向州委员会提出上诉。除 (2) 项另有规定外,上诉应仅限于不符合第35705、35706或35710条,或第35709条 (a) 或 (b) 款的问题。如果就拟议的转学是否会对受影响学区的学校的种族或民族融合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提出上诉,则应根据第35711条提出。
(2)CA 教育 Code § 35710.5(a)(2) 尽管有 (1) 项的规定,根据 (b) 款,在2020年7月1日之前提交上诉通知的上诉,应根据本条在2019年12月31日时的规定进行审议。
(b)CA 教育 Code § 35710.5(b) 在县委员会最终行动后的五天内,上诉人应向县委员会提交上诉通知,并向县学校总监提供一份副本,但如果上诉人是受影响学区之一,则应有30天时间向县委员会提交上诉通知并向县学校总监提供一份副本。上诉通知提交后,县委员会的行动应暂停,直至上诉结果确定。在上诉通知提交后的15天内,上诉人应向县委员会提交一份理由陈述和事实证据。县委员会随后应在收到该陈述后的15天内,将该陈述和县委员会程序的完整行政记录(包括口头程序的会议记录)发送给州委员会。
(c)CA 教育 Code § 35710.5(c) 收到上诉后,州委员会可以审查上诉,或通过简要驳回上诉审查来批准县委员会的决定。委员会可以仅根据行政记录审查上诉,或结合公开听证会进行审查。审查后,委员会应确认或撤销县委员会的行动,如果请愿书将提交选举,则应确定举行选举的区域。委员会可以以任何符合法律的方式撤销或修改县委员会的行动。
(d)CA 教育 Code § 35710.5(d) 州委员会的决定应根据第35755条发送给县学校总监。

Section § 35710.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教育总监在收到特定通知后 35 天内必须召集一次选举。这次选举必须符合《选举法》的某些规定,并与任何类型的下一次预定选举同时进行。法律还规定,选举范围是县委员会确定的学区区域,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是州委员会确定的区域。重要的是,在确认没有就区域转移提出上诉之前,不得发布选举令。

(a)CA 教育 Code § 35710.51(a) 县教育总监在收到第 35710 节规定的通知后 35 天内,应按照第 4 部分(从第 5000 节开始)规定的方式召集一次选举,该选举应在任何类型的下一次选举中进行,并符合以下任一规定:
(1)CA 教育 Code § 35710.51(a)(1) 《选举法》第 1002 节以及第 1 编第 1 册第 4 部分(从第 5000 节开始)。
(2)CA 教育 Code § 35710.51(a)(2) 《选举法》第 4 编(从第 4000 节开始)。
(b)CA 教育 Code § 35710.51(b) 县教育总监应在学区组织县委员会确定的区域内召集选举,或者,如果根据第 35710.5 节 (c) 款向州委员会提出上诉的区域转移,则应在州委员会确定的区域内召集选举。县教育总监不得在根据第 35710.5 节 (b) 款提出上诉的时限届满之前发布选举令。

Section § 3571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不同意地方委员会关于移动学区边界不会影响学校种族或族裔多样性的决定,他们可以在30天内向州提出上诉。上诉必须有事实和统计数据支持。在上诉期间,地方委员会的决定会暂停。如果州委员会驳回上诉,地方决定将维持不变。如果上诉获得批准,州委员会将审查案件,并可以同意委员会的决定、推翻其决定,或者如果他们认为对学校融合的影响评估不充分,则要求委员会重新考虑。最终决定会通知所有相关方,并且在上诉期结束之前,不能举行与领土转移相关的选举。

(a)CA 教育 Code § 35711(a) 任何人对县委员会根据第35709条、第35710条或第35722条(a)款第(2)项或第(3)项作出的关于转移领土或组建一个或多个新学区的行动不会对受影响学区的学校的种族或族裔融合产生不利影响的裁定提出质疑,可以对基于该裁定的决定提出上诉。上诉应在30天内向州委员会提出。上诉应以事实和统计证据为基础。州委员会秘书应在上诉提交后迅速通知县学校总监。上诉提交后,县委员会的行动应暂停,直至上诉结果确定。
(b)CA 教育 Code § 35711(b) 如果州委员会驳回上诉,县委员会的决定应维持不变。如果州委员会批准上诉,它应在州委员会的例会上审查县委员会的裁定。
(c)CA 教育 Code § 35711(c) 州委员会应将其对上诉的决定通知县委员会。如果州委员会批准上诉,县委员会应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将诉讼程序副本转交州委员会。州委员会应审查笔录,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州委员会可以推翻或确认县委员会的决定,或者如果认为对转移对受影响学区学校融合的影响考虑不足,则应指示县委员会重新考虑其决定,并为此目的举行另一次听证会。
(d)CA 教育 Code § 35711(d) 州委员会秘书应将州委员会关于上诉的最终行动通知县学校总监。如果县委员会批准领土转移的行动在州委员会行动后最终得以维持,则应酌情适用第35709条和第35710条(a)款。
(e)CA 教育 Code § 35711(e) 县学校总监不得在本条(a)款规定的上诉期限届满之前,根据第35710条(a)款召集选举。

Section § 3571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州教育委员会制定他们认为需要的任何规则或指导方针,以使法律的这一部分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