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986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学区雇佣交通服务,用于接送学生前往博览会、学校活动或其他有益的活动场所。交通费用可以由学校的可用资金支付。此外,任何交通合同都必须确保学生不会在任何类型的校车上无人看管,并遵循特定的安全准则。

(a)CA 教育 Code § 39860(a) 学区理事会可以签订合同,为在本学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提供往返于任何博览会或展销会、学校活动或其他学区理事会认定为有益于学生的活动(在本州内)的交通服务,并且可以从学区为此目的可用的任何资金中支付交通费用。
(b)CA 教育 Code § 39860(b) 学区理事会应要求根据本条规定签订的任何学生交通合同,应包含依照第39831.3条(a)款第(4)项的规定,不得让学生在校车、学生校外活动巴士或青少年巴士上无人看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