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912.14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第65912.131条(c)款中关于医疗保健开支的规定可以独立存在,与本章的其他部分分开。但是,从第65912.130条开始的第4条对本章至关重要,不能分割。如果第4条的任何部分(医疗保健部分除外)被认定无效,那么整个章节都将失效。

第65912.131条(c)款中关于医疗保健支出的规定,与本章的其余规定是独立且可分割的。然而,第4条(自第65912.130条起)是本章的实质性组成部分且不可分割。如果第4条(自第65912.130条起)的任何规定或其适用(不包括第65912.131条(c)款所包含的规定)被裁定无效,则本章全部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