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4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城市规划中“社区规划”的含义。社区规划必须由地方政府制定,用于指导特定区域的土地使用。它需要包含某些要素,例如覆盖两个或更多个交通优先区域,并且在过去10年内不应进行过更新。地方政府必须有一个总体规划,其中包括流通或交通要素,并有足够的住房容量来满足区域需求。它还应涵盖城市化区域,并具备某些环境和安全规定,例如火灾危险和洪泛区条例。此外,它必须采纳一种方法来衡量该区域的车辆行驶里程。

其他定义的术语包括“开发项目”(其含义由另一法律规定)、“地方管辖区”(指市或县)以及“更新”(指为与当前政策保持一致而对规划进行的全面修改)。

本条目的目的:
(a)CA 政府 Code § 65458(a) “社区规划”指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规划:
(1)CA 政府 Code § 65458(a)(1) 该规划由地方管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内的特定地理区域通过。
(2)CA 政府 Code § 65458(a)(2) 该规划根据第65302条(a)款的规定,作为该规划所涵盖区域的土地使用要素。
(3)CA 政府 Code § 65458(a)(3) 自规划通过或上次更新之日起,该规划未更新超过10年,以较晚者为准。
(4)CA 政府 Code § 65458(a)(4) 该规划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公共资源法典第21099条所定义的交通优先区域。
(5)CA 政府 Code § 65458(a)(5) 通过该规划的地方管辖区已于2015年1月1日或之后,通过或修订了作为总体规划一部分的流通或交通要素。
(6)CA 政府 Code § 65458(a)(6) 通过该规划的地方管辖区拥有住房要素,该要素包含足够的住房容量以满足第65584.01条规定的区域住房需求项目。
(7)CA 政府 Code § 65458(a)(7) 通过该规划的地方管辖区已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规》第14篇第15064.3条的规定,为该规划所涵盖的区域设定了车辆行驶里程重要性阈值。
(8)CA 政府 Code § 65458(a)(8) 规划更新所涵盖的区域位于公共资源法典第21071条所定义的城市化区域内。
(9)CA 政府 Code § 65458(a)(9) 通过该规划的地方管辖区还通过了与以下任一事项相关的任何必要条例或法规:
(A)CA 政府 Code § 65458(a)(9)(A) 根据第51179条指定极高火灾危险严重性区域。
(B)CA 政府 Code § 65458(a)(9)(B) 根据《联邦法规》第44篇第I章B分章第60部分(第60.1条起)的规定,按照国家洪水保险计划进行洪泛区管理。
(b)CA 政府 Code § 65458(b) “开发项目”具有第65928条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c)CA 政府 Code § 65458(c) “地方管辖区”指市、县或市县。
(d)CA 政府 Code § 65458(d) “更新”指对社区规划的全面修订,旨在使社区规划与最新的土地使用政策保持一致,并包括对纯文本和规划土地使用图的修订,以及通过或修订任何必要的区划条例,以使区划与社区规划保持一致。

Section § 6545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法院诉讼质疑地方政府因环境问题更新社区规划的决定的合法性,法院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合规性问题而推翻批准特定开发项目的决定。这项保护适用于在法院下令中止或裁定重新考虑与规划更新相关的报告之前,项目已获批准或其申请已被视为完整的情况。这项规定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后采纳的社区规划更新。

(a)CA 政府 Code § 65458.1(a) 尽管有《公共资源法典》第21168.9条的规定,在因针对地方管辖区在采纳社区规划更新时的行为或决定,以不遵守《公共资源法典》第13分部(自第21000条起)为由提起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任何命令中,法院不得仅以该不遵守为由,使任何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开发项目批准无效、进行审查、宣布作废或撤销:
(1)CA 政府 Code § 65458.1(a)(1) 该开发项目在法院就该诉讼或程序发出中止令,或发出要求撤销或废止被质疑的环境影响报告或社区规划更新的命令或令状之前获得批准。
(2)CA 政府 Code § 65458.1(a)(2) 该开发项目的申请在法院发出(a)款所述的中止令、命令或令状之前,根据第65943条被视为完整。
(b)CA 政府 Code § 65458.1(b) 本条适用于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后采纳的社区规划更新。

Section § 65458.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本条不影响的事项。首先,它不改变符合已批准社区规划的开发项目必须遵守环境审查法律的要求。其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它不阻止根据《公共资源法典》中的某些规定,对符合已批准社区规划的此类项目的批准提出质疑或进行审查的行动。

本条不执行以下任何一项:
(a)CA 政府 Code § 65458.2(a) 影响或改变与已批准的社区规划一致的开发项目在获得批准时,遵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自第21000条起)的义务。
(b)CA 政府 Code § 65458.2(b) 除非第65458.1条另有明确规定,排除或限制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21167条,对与已批准的社区规划一致的开发项目批准进行质疑、审查、撤销、宣告无效或废止的行动。

Section § 65458.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开发项目的申请在2036年1月1日或之前提交给相关地方当局并被其接受为完整,则本条的规定适用于该项目。

本条适用于在2036年1月1日或之前,已向当地管辖区提交申请并被其接受为完整的开发项目。

Section § 6545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快开发项目的审批流程很重要,因为它有助于解决全州的住房和无家可归问题,并提供经济机会。这被视为一项全州性事务,意味着它影响加利福尼亚州的所有城市,即使是那些拥有自己特许状的城市。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加快开发项目审批以解决本州持续的住房和无家可归危机并提供经济机会,是一项全州性事务,而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一条第5节所用该术语含义的市政事务。因此,本条适用于所有城市,包括特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