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分区公开听证会
Section § 65090
本法律规定了地方机构应如何发布公开听证通知。通知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10天,在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或者如果没有此类报纸,则在公共场所张贴。通知必须包含特定信息,地方机构也可以选择使用其他通知方式。当考虑制定或修改有关免下车设施的政策时,应纳入针对盲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通知程序,以确保他们能够参与。
Section § 65091
本法律规定了如何发出公开听证会通知。如果需要举行听证会,通知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10天发送给房地产所有者、申请人等。通知还会发送给可能受影响的提供基本服务的地方机构,如果涉及大量房地产所有者,则可以改用报纸广告。对于某些听证会,例如免下车设施许可证,通知应考虑盲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
Section § 6509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需要发出公开听证会通知,那么该通知也必须至少提前10天邮寄或送达给任何已请求通知的人。人们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机构的书记员或指定人员申请这项服务。可能会收取与服务成本相关的费用,并且请求可能需要每年续订。
在此背景下,“人”包括特定联系名单上的加利福尼亚美洲原住民部落。
Section § 65094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公开听证会通知”必须包含的内容。它规定通知需要说明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及地点,明确听证会的举办方,解释听证会的主题,并且,如果适用,通过文字或图示描述相关财产的位置。
Section § 65096
如果有人想改变墓地区域的使用方式,例如从墓地用途改为其他用途,他们必须向当地市或县申请许可或修正。当地政府必须根据具体规定将此申请通知相关人员。任何要求收到通知的人都应在其提出请求时提供的地址处收到通知。您无需每年续期您的通知请求。“墓地”一词在此处指的是法律中其他部分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