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土地利用官方地图
Section § 66499.51
本法律规定了市或县应如何解释对市议会、委员会、工程师和测量员的提及。“市议会或监事会”包括本法律适用区域的主要管理机构。“市工程师”和“县测量员”包括必须服从地方当局指示的同等官员。如果没有指定的工程师或测量员,地方委员会可以聘请合格人员来完成这些工作,他们将承担与官方市工程师或测量员相同的职责。这些受聘专业人员的报酬将与其他政府开支一样支付。
Section § 66499.52
这项加州法律解释了在城市、城镇或细分区域内,土地被划分为地块或街区时,如何制作官方地图。这些地图由市工程师或县测量师监督制作,并需获得地方政府部门的批准。
地图必须为每个街区分配一个编号,并为每个地块或细分区域分配一个单独的标识符。街道和公共区域在这些地图上会被命名。测量师或工程师在市或县官员的监督下,根据特定标准准备这些地图。
申请人负责承担制作和处理这些地图的相关费用。地图必须包含一份工程师或测量师的证书,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以及一份市工程师或县测量师的批准证书,这两份证书都必须签名并附上专业人员的注册详情。
Section § 66499.53
工程师或测量师在获得市政府批准后,可以通过使用现有地图、进行新的测量、重新编号街区和地块,或更改街道名称来更新地图。
Section § 66499.54
凡是根据本法律制作并正式批准的地图,都需要由该机构的大多数成员、主持官员和秘书进行认证。如果该机构有公章,也应加盖。认证文件必须完整说明通过该地图的决议,包括通过的日期。
Section § 66499.55
Section § 66499.56
若要使该地图被本分部认可为官方地图,它必须经过认证和备案。在其获得认证和备案之前,它不具备官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