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最终图
Section § 66456
Section § 66456.1
如果开发商有一个已批准或有条件批准的土地细分初步规划,他们可以在该规划到期前,根据该规划提交多份最终地图。要这样做,他们必须在提交最初规划时告知地方咨询机构他们的意图,或者之后与地方机构达成一致,同意提交多份地图。他们不需要在一开始就具体说明将提交多少份地图或其布局。一旦为细分项目的一部分提交了最终地图,这不会影响规划的其余部分。然而,地方机构仍然可以为这些最终地图的提交方式设定条件。
Section § 66456.2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与土地图相关的改进计划的处理流程和时限,这些计划必须由注册土木工程师编制。机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对这些计划采取行动,不包括计划因需要更正而退还给申请人的时间。机构和申请人都可以同意延长此时间。如果地方机构无法满足截止日期,他们可以选择聘请外部帮助,除非内部处理更快。细分商可能需要为这些外部服务支付额外费用。改进计划涉及其他特定条款中概述的公共改进。
Section § 66457
Section § 66458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立法机构(如市议会)批准或不批准土地细分最终地图的程序。立法机构在收到地图后,必须在同一次会议或下一次例会前做出决定。如果地图符合所有要求,则予以批准;如果不符合,则不批准。如果立法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且地图符合要求,则该地图将自动被视为已批准。
此外,法律允许将地图的批准或不批准权委托给指定官员,如市或县工程师。这些官员必须遵循特定的时间框架和程序,必须向立法机构报告正在审查的任何地图,并且他们的决定可以上诉。立法机构还必须定期审查这种授权委托。
Section § 66459
如果您在1993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住宅项目(如公寓、共有公寓或股份合作项目)中租房,并且业主想出售您的单元,他们必须提前通知您。在您签署租赁协议之前,您将收到一份通知,其中会提到该单元可能会被出售,从而终止您的租赁,但您将有机会优先购买。此通知必须在任何出售要约之前至少90天发出。
一旦转换为公寓的最终图纸获得批准,这些项目就不应再被称为“公寓”。如果项目业主未能正确通知您,您有权获得搬家费用,并可能获得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本法律不适用于拥有四个或更少单元的业主,或某些法律转让,如止赎或遗产处理。
的
Section § 66462
当一份土地细分的最终地图获得批准,但必要的公共设施尚未完成时,地方政府会要求开发商同意完成这些工程。这可能意味着开发商直接支付费用,或者使用像梅洛-罗斯法案这样的特殊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些设施的标准不必公开发布,但必须提供给公众查阅。任何要求的协议都必须有担保作保障,以确保它们能按承诺完成。此外,指定官员可以处理这些协议,但他们的决定可以向立法机构上诉,立法机构会定期审查该官员的权限。
Section § 66462.5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市或县何时不能仅仅因为开发商不拥有场外改进设施所需土地的必要权利而推迟或拒绝批准细分项目的最终地图。如果公共机构或开发商不拥有土地权利,市或县在最终地图提交后有 120 天的时间通过谈判或启动法律程序来获取这些权利。如果他们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场外改进设施的要求将被放弃。
地方当局可以在获得所需土地权利后,要求开发商签订协议以完成这些改进设施。然而,开发商可能需要承担获取土地权利的费用。“场外改进设施”明确不包括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