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9560

Explanation

如果州政府决定减少一个县高等法院的法官人数,那么最先出现的法官空缺职位将被取消,数量与减少的法官人数相符。

如果立法机关减少任何县或市县高等法院的法官人数,则最先出现的空缺职位,达到所减少的法官人数,应视为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