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110

Explanation
在蒂尤莱里县,每位高等法院法官都可以聘请一名熟练的法庭速记员(称为官方速记员),并在需要时聘请临时速记员,以记录法庭诉讼程序。这些速记员的任期由法官酌情决定。这些官方速记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其他法律规定,记录每项民事法庭诉讼。

Section § 701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图莱里县正式和临时法庭记者的薪酬和相关条款。正式法庭记者根据县的薪资表,每两周获得一次特定薪资,如果经验和资历符合条件,起薪可以更高。县政府会提供纸张、墨水等必需品。临时记者在根据法院命令工作时,按天获得报酬,但每天不能领取多份日津贴。当治安法院法官以治安法官身份任命记者时,这些日津贴费率也适用。全职和临时记者的薪资可以由县监事会提高。记者在制作笔录时,还会获得规定的费用。

(a)CA 政府 Code § 70111(a) 考虑到所有报告服务,官方法庭记者应根据当前图莱里县薪资表中的184级,每两周支付一次薪水。
本条生效之日,目前已任命的官方高等法院法庭记者的初始薪资应为184级E档,即两千五百八十四美元零五美分 ($2,584.05)。
每个职位的初始聘用薪资应为184级A档。但是,如果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被任命的个人具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格,使其有权获得更高的初始档位,则高等法院法官可以任命任何此类法庭记者在更高的初始档位。
县应向每位记者提供报告所需的速记机纸张、墨水和色带。
(b)CA 政府 Code § 70111(b) 如有必要任命临时记者,临时记者在根据法院命令实际值班的当天,应获得每日一百一十五美元 ($115) 的日津贴。
临时记者每天从县获得的日津贴不得超过一份。
(c)CA 政府 Code § 70111(c) 当记者由担任治安法官的治安法院法官根据《刑法典》第869条任命时,此日津贴费率也适用。
(d)CA 政府 Code § 70111(d) 每位全职官方记者和每位官方临时记者应分别获得(a)和(b)款中规定的薪资,除非图莱里县监事会通过法令规定了超出规定金额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法令规定的金额。
(e)CA 政府 Code § 70111(e) 对于所有与报告服务相关的笔录,每位记者应获得第69950条规定的费用。

Section § 701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高等法院的全职庭审记录员获得与县政府雇员相同的雇佣福利。这些福利包括休假、病假、薪资以及现在或将来可能提供的其他福利。

此外,这些记录员可以参加县政府为其雇员提供的任何健康、意外或人寿保险计划,以及递延补偿计划。

除本条规定的报酬外,高等法院的每位全职书记员均有权享有并应获得与县政府雇员现在或将来可能享有的相同的休假、病假、薪级晋升以及类似的特权和福利。
高等法院的正式官方书记员应参加县政府采纳的任何团体健康、意外、人寿保险或递延补偿计划。

Section § 70113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高等法院的正式法庭记者,您必须加入县的退休系统。在计算退休福利时,您的可计入报酬被视为您从县获得的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