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70136(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圣克鲁斯县高等法院每位全职正式法庭速记员的月薪应如下所示:
Step 1:1,614美元
Step 2:1,685美元
Step 3:1,758美元
Step 4:1,834美元
Step 5:1,941美元
每个职位的初始聘用薪级应为薪级1。但是,如果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被任命的个人具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格,使其有权获得该更高的初始薪级,则高等法院法官可以任命任何此类法庭速记员从更高的初始薪级开始。
除了本条规定的报酬外,每位高等法院全职速记员有权获得并应获得与目前或将来可能为县雇员提供的相同的假期、病假、薪级晋升以及类似的特权和福利。
(b)CA 政府 Code § 70136(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每位临时正式速记员的报酬应为每当该临时速记员根据法院命令值班时每天六十五美元 (65美元)。当其被要求从其他县出差时,每位临时速记员应从县获得必要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c)CA 政府 Code § 70136(c) 每位全职正式速记员和每位临时正式速记员应分别获得 (a) 和 (b) 款中规定的薪资,除非圣克鲁斯县监事会通过法令规定了超出规定金额的报酬,在此情况下,应适用法令规定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