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1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圣克鲁斯县全职法庭速记员的薪资结构。它规定了五个薪级,起薪每月1,614美元,经验更丰富的受聘者可以获得更高的薪级。他们还享有与县其他雇员相同的福利,例如假期和病假。临时正式速记员每天获得65美元的报酬,并且其从其他县出差的费用由县承担。如果圣克鲁斯县监事会决定,他们可以通过一项法令来支付高于这些金额的报酬。

(a)CA 政府 Code § 70136(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圣克鲁斯县高等法院每位全职正式法庭速记员的月薪应如下所示:
Step 1:1,614美元
Step 2:1,685美元
Step 3:1,758美元
Step 4:1,834美元
Step 5:1,941美元
每个职位的初始聘用薪级应为薪级1。但是,如果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被任命的个人具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格,使其有权获得该更高的初始薪级,则高等法院法官可以任命任何此类法庭速记员从更高的初始薪级开始。
除了本条规定的报酬外,每位高等法院全职速记员有权获得并应获得与目前或将来可能为县雇员提供的相同的假期、病假、薪级晋升以及类似的特权和福利。
(b)CA 政府 Code § 70136(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每位临时正式速记员的报酬应为每当该临时速记员根据法院命令值班时每天六十五美元 (65美元)。当其被要求从其他县出差时,每位临时速记员应从县获得必要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c)CA 政府 Code § 70136(c) 每位全职正式速记员和每位临时正式速记员应分别获得 (a) 和 (b) 款中规定的薪资,除非圣克鲁斯县监事会通过法令规定了超出规定金额的报酬,在此情况下,应适用法令规定的金额。

Section § 7013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有人需要法庭诉讼记录的副本,他们必须支付给官方速记员。但是,如果法律允许法院使用公共资金支付这些转录费,那么这些费用可以由县的普通基金承担。这包括刑事案件的记录副本,这些费用将专门从县财政中支出。

Section § 701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官方法庭速记员的职责和分配。当没有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速记员可以根据需要协助法官处理其他事务。每位速记员都由其分配的法官选任并直接管理。但是,如果他们自己的部门不需要他们的服务,首席法官可以暂时将他们分配到高等法院的其他部门,或者分配到同一县内的市法院工作。

Section § 70139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圣克鲁斯县高等法院参与法律案件,您需要支付 $12 的书记员立案费。对于持续超过一天的民事案件,每天会根据法庭书记员的日费率收取额外费用。

此外,如果需要每日庭审记录,并且需要两名法庭书记员,请求庭审记录的当事人必须支付第二名书记员在需要其服务的每一天的日费率。

(a)CA 政府 Code § 70139(a) 在圣克鲁斯县高等法院,应在第 68090.5 节规定的诉讼和程序中支付十二美元 ($12) 的书记员立案费。
(b)CA 政府 Code § 70139(b) 除另行要求的任何费用外,在持续超过一个司法日的民事案件中,应向当事人收取每日费用,该费用等于临时官方速记员的每日费率,作为官方速记员在需要速记员的第二天及之后每一天的服务费用。
(c)CA 政府 Code § 70139(c) 除另行要求的任何费用外,在法院命令要求两名速记员提供服务的每日庭审记录的民事案件中,请求每日庭审记录的当事人应支付每日费用,该费用等于临时官方速记员的每日费率,作为第二名速记员在第一天及之后每一天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