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费用家事法案件费用
Section § 70670
这项法律规定,在各种家庭法案件中提交首份正式文件需缴纳355美元的费用,其中包括离婚、法定分居以及不专门涉及解除婚姻或同居伴侣关系的案件。这笔钱大部分会分配给法院基金,但某些文件提交的费用中有2美元会进入一个特殊的健康基金。如果您是被申请人或其他相关方,也需要缴纳此费用。但是,如果您只是为了作出免责声明而提交文件,则无需缴纳此费用。
Section § 70671
本节澄清,根据加州某特定政府法典,某些文件不被视为“文件”。这些例外情况包括与法律程序相关的配偶或伴侣声明、旨在用于离婚判决书的和解协议、判决后修改子女抚养费的文件,以及与防止家庭暴力相关的命令。
Section § 70672
Section § 70673
如果您是美国武装部队成员,并且涉及离婚、合法分居、婚姻无效或确立亲子关系等案件,如果您不对此案件提出异议,那么您无需支付费用来提交您的回应并根据《军人公民救济法》放弃权利。
Section § 70674
这项法律规定,公共机构在履行日常职责时,如果需要婚姻或同居伴侣关系解除记录的认证副本,需支付10美元的费用。其他申请人获取相同文件则需支付15美元。在收取的15美元中,有5美元将上缴州政府的家庭法信托基金,其余部分则存入审判法院信托基金。此处的“解除记录”指的是解除婚姻或同居伴侣关系的官方判决书。
Section § 70676
这项法律规定,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即贫困申请人)无需支付获取某些法律命令认证副本的费用。这些命令涉及《家庭法典》中各条款和编所列明的特定家庭法事务。
Section § 70677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法院某些法律动议和文件的立案费用。如果您提交的动议或文件需要听证,并且它不是案件中的首份文件,则费用为 $60。这包括关于子女或配偶抚养费、监护权、财产和律师费的命令请求。但是,某些文件无需缴纳费用,例如案件中的首份文件、预防家庭暴力的动议或登记外国抚养令。
对于不需要听证的动议,例如请求重新安排案件或和解协议,费用为 $20。每项单独的动议都需要单独的立案费,但如果一份动议中合并了多个事项,则只收取一份费用。司法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以确保费用在各法院统一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