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070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加州制定了一项名为“个人强制医保令”的规定,要求人们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面临罚款。这主要基于三个重要原因: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福祉,确保人们能够获得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以及保持医疗保险市场平稳运行。如果没有这项要求,医疗保险很可能会变得更贵、更难获得。根据联邦法律,州政府有权执行这项规定,以保持保险市场稳定。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100700(a) 由本篇施加的个人强制医保令,以及由《税收和税法典》第32部分(从第61000条开始)施加的罚款,对于保护以下令人信服的州利益是必要的:
(1)CA 政府 Code § 100700(a)(1) 保护本州居民的健康和福祉。
(2)CA 政府 Code § 100700(a)(2) 确保本州居民能够获得负担得起的医疗保健覆盖。
(3)CA 政府 Code § 100700(a)(3) 确保本州医疗保险市场的稳定和良好运作。
(b)CA 政府 Code § 100700(b) 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如果没有对个人获得医疗保险的有效强制令,医疗保险市场将出现严重不稳定,包括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出现没有任何保险可用的地区。
(c)CA 政府 Code § 100700(c) 根据联邦《麦卡伦-弗格森法案》(15 U.S.C. Sec. 1011 et seq.)和其他联邦法律,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是各州保留的责任。

Section § 100705

Explanation

自2020年1月1日起,加州居民每月必须拥有基本医疗保险。这也适用于他们的配偶和受抚养人。然而,某些个人可以豁免,例如那些因经济困难或宗教信仰获得豁免的人、医疗保健共享事工的成员、被监禁者、没有合法身份的非公民、印第安部落成员、美国属地居民,以及其他具有特定国税局身份或参加特定州政府计划的人。

如果您不遵守规定,将面临一项名为“个人共同责任罚款”的处罚,该罚款依据税收法律执行。

(a)CA 政府 Code § 100705(a) 自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每个月,加州居民应在该月参加并维持最低基本保险,除非(c)款另有规定。
(b)CA 政府 Code § 100705(b) 自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每个月,加州居民应确保并维持适用于符合该加州居民的适用配偶或适用受抚养人资格的任何人的最低基本保险,除非(c)款另有规定。
(c)CA 政府 Code § 100705(c) 以下个人就任何月份而言,应豁免(a)款和(b)款规定的要求:
(1)CA 政府 Code § 100705(c)(1) 在该月持有由交易所在第100715条下签发的因经济困难或宗教信仰原因的有效豁免证书的个人。
(2)CA 政府 Code § 100705(c)(2) 在该月是医疗保健共享事工成员的个人。“医疗保健共享事工”的含义与2017年1月1日《国内税收法》第5000A(d)(2)(B)条中定义的该术语相同。
(3)CA 政府 Code § 100705(c)(3) 在该月被监禁的个人,但不包括等待指控处理期间的监禁。
(4)CA 政府 Code § 100705(c)(4) 非美国公民或国民且在该月未合法居留在美国的个人。
(5)CA 政府 Code § 100705(c)(5) 在该月是印第安部落成员的个人,如《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45A(c)(6)条所定义。
(6)CA 政府 Code § 100705(c)(6) 该月发生在适用于该个人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911(d)(1)条(A)项或(B)项所述期间的个人。
(7)CA 政府 Code § 100705(c)(7) 在该月是美国属地真实居民的个人,如《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937(a)条所确定。
(8)CA 政府 Code § 100705(c)(8) 在该月是另一州真实居民的个人。
(9)CA 政府 Code § 100705(c)(9) 在该月参加Medi-Cal计划或其他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管理并认定与有限或限制范围保险实质相似的医疗保健保险计划的个人。
(d)Copy CA 政府 Code § 100705(d)
(a)Copy CA 政府 Code § 100705(d)(a)款和(b)款的要求应被称为最低基本保险个人强制令。
(e)CA 政府 Code § 100705(e) 因未能满足最低基本保险个人强制令的要求,应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32部分(从第61000条开始)处以个人共同责任罚款。

Section § 10071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理解加州医疗保险法律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什么是“适用受抚养人”,即与被要求拥有医疗保险的个人相关的受抚养人,该受抚养人符合参保资格,且当月未被其他基本计划覆盖。本节还定义了“适用个人”和“适用配偶”,阐明了他们的参保资格和报税要求。其他术语,如“加州居民”、“受抚养人”、“交易平台”(加州全保)和“最低基本保障”,则通过引用其他法律条款进行解释。

就本篇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100710(a) “适用受抚养人”指就适用个人而言,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受抚养人:
(1)CA 政府 Code § 100710(a)(1) 该受抚养人是适用个人。
(2)CA 政府 Code § 100710(a)(2) 该受抚养人通常符合医疗保健覆盖登记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因适用个人的就业状况或作为户主、父母、配偶或同居伴侣的身份。
(3)CA 政府 Code § 100710(a)(3) 就特定月份而言,该受抚养人当月未被其他最低基本保障覆盖。
(b)CA 政府 Code § 100710(b) “适用个人”指就任何月份而言,根据第100705条受最低基本保障个人强制令约束的个人。
(c)CA 政府 Code § 100710(c) “适用配偶”指适用个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其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1)CA 政府 Code § 100710(c)(1) 该配偶或同居伴侣是适用个人。
(2)CA 政府 Code § 100710(c)(2) 该配偶或同居伴侣通常符合医疗保健覆盖登记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因适用个人的就业状况或作为户主、父母、配偶或同居伴侣的身份。
(3)CA 政府 Code § 100710(c)(3) 就特定月份而言,该配偶或同居伴侣当月未被其他最低基本保障覆盖。
(4)CA 政府 Code § 100710(c)(4) 该配偶或同居伴侣根据《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0.2部分第2章(自第18501条起)与该个人联合报税。
(d)CA 政府 Code § 100710(d) “加州居民”与《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7014条的含义相同。
(e)CA 政府 Code § 100710(e) “受抚养人”与《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7056条的含义相同。
(f)CA 政府 Code § 100710(f) “交易平台”指根据第22篇(自第100500条起)设立的加州健康福利交易平台,亦称“加州全保”。
(g)CA 政府 Code § 100710(g) “最低基本保障”与《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45.5条所定义的含义相同。

Section § 100715

Explanation

本法律说明了在加州,个人可以免除强制购买健康保险(即“最低基本保障个人强制令”)的情况。如果某人因困难而无法获得保险,他们可以在该月份获得豁免。此外,那些因宗教信仰与医疗保健服务冲突的人也可以获得豁免。他们必须是符合特定税法规定或仅依赖非医疗治疗方法的宗教教派成员。但是,如果他们接受了医疗服务,他们可能不符合此豁免资格,并可能面临罚款。

法律要求建立一个流程,以确定谁符合豁免资格,向符合条件者颁发证书,并通知相关税务机关。

(a)CA 政府 Code § 100715(a) 交易平台应在认定个人在获得最低基本保障能力方面遭受困难后,针对特定月份,准予其因困难原因免除根据第100705条设立的最低基本保障个人强制令。
(b)CA 政府 Code § 100715(b) 交易平台应在认定个人在特定月份属于以下任一情况后,针对该月份,准予其因宗教信仰原因免除根据第100705条设立的最低基本保障个人强制令:
(1)CA 政府 Code § 100715(b)(1) 如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第1402(g)(1)条所述,是经认可的宗教教派或其分支的成员,且信奉该教派或分支的既定教义或教诲。
(2)CA 政府 Code § 100715(b)(2) 不属于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第1402(g)(1)条所述的宗教教派或其分支的成员,仅依赖宗教治疗方法,对其而言,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将与个人宗教信仰不符,且提供证明,声明该个人在上一纳税年度未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就本款而言,“医疗保健服务”一词不包括常规牙科、视力及听力服务、助产服务、疫苗接种、为儿童提供的必要医疗服务、法律或第三方要求的服务,以及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在执行联邦《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第1311(d)(4)(H)条时可能规定的其他服务。申请此项豁免但在保障年度内接受了医疗保健服务的个人,将丧失宗教信仰豁免的资格,须承担医疗费用,并须承担个人共同责任罚款。
(c)CA 政府 Code § 100715(c) 交易平台应建立一个流程,用于确定个人是否有权根据(a)和(b)款获得豁免,向个人颁发豁免证明,并以交易平台经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协商后认为可行且及时的方式和时间,将该决定通知个人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交易平台可以与第三方或其他实体(包括州或联邦机构)签订合同,以管理本条。

Section § 1007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健康交易平台联系那些根据其报税信息,去年没有最低基本医疗保险或被豁免拥有此类保险的人。他们还需要联系那些在报税时表示对可负担医疗保险感兴趣的人。为此,交易平台会使用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本质上,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更多人了解并注册医疗保险计划。

(a)CA 政府 Code § 100720(a) 除(b)款以及法律要求的任何其他宣传和注册工作外,交易平台应每年向以下个人开展宣传和注册工作:在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未表明其本人及其受抚养人在前一纳税年度已注册并维持最低基本医疗保险,或表明其本人或其受抚养人当年免于最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强制要求的人员。
(b)CA 政府 Code § 100720(b) 除(a)款以及法律要求的任何其他宣传和注册工作外,交易平台应每年向以下个人开展宣传和注册工作:在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通过勾选《税收和税法典》第18543条要求的方框,表明其对免费或低成本医疗保险感兴趣的人员。
(c)CA 政府 Code § 100720(c) 为开展(a)款和(b)款要求的各项工作,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应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19548.8条和第19548.9条的授权,以特许经营税委员会与交易平台协商确定的形式和方式,向交易平台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

Section § 10072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交易平台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方式。交易平台可以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共同制定规则,但后者的规章不得与交易平台的规则相冲突。截至 (January 1, 2022),任何必要的规则都可以作为紧急规章制定,这些规章被视为对公共福祉至关重要,可以绕过常规程序。但这些紧急规则仍须遵循特定程序,例如在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并且除非适当续期,否则有时间限制。此外,还要求与《国内税收法》中先前的联邦规章保持一致,只要它们不与加州自己的规则相冲突。

(a)CA 政府 Code § 100725(a) 交易平台可经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协商,颁布规章制度以实施本篇。
(b)CA 政府 Code § 100725(b) 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可经与交易平台协商,颁布规章制度以实施本篇,但这些规章不得与交易平台根据 (a) 款颁布的规章相冲突。
(c)CA 政府 Code § 100725(c) 截至 (January 1, 2022),为实施本篇所需的任何规章制度,可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2) 篇第 (3) 部第 (1) 部分第 (3.5) 章 (自第 (11340) 条起))作为紧急规章采纳。紧急规章的采纳应被视为紧急情况,且为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祉所必需。尽管有第 (2) 篇第 (3) 部第 (1) 部分第 (3.5) 章 (自第 (11340) 条起) 的规定,包括第 (11346.1) 条的 (e) 款和 (h) 款,根据本条采纳的紧急规章应依法废止,除非该规章的采纳、修订或废止由委员会在紧急规章首次采纳之日起五年内根据第 (2) 篇第 (3) 部第 (1) 部分第 (3.5) 章 (自第 (11340) 条起) 颁布。根据本条采纳的紧急规章,应在委员会采纳该规章的会议之前,由委员会在至少一次经适当通知的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讨论。尽管有第 (11346.1) 条的 (h) 款规定,截至 (January 1, 2027),行政法办公室可批准根据本条采纳的紧急规章超过两次重新采纳。
(d)CA 政府 Code § 100725(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在解释本篇时,截至 (December 15, 2017) 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5000A) 条颁布的规章应适用,只要这些规章不与本篇或根据 (a) 款或 (b) 款颁布的规章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