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67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设立了旧金山湾区修复管理局,这是一个负责旧金山湾区的区域性组织。它独立于2000年科尔特斯-诺克斯-赫茨伯格法案规定的常规地方政府法规运作。 该管理局主要负责筹集和分配资源,以恢复、改善、保护旧金山湾及其周边地区的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并促进人们对它们的享用。

Section § 66702.5

Explanation

本法强调,立法机关希望该机构与各种地方和州机构合作。目标是支持和加强城市、县、区及其他机构为实现立法中概述的目标而正在进行的工作。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该机构应补充城市、县、区、旧金山湾区保护与发展委员会、州海岸保护局以及其他地方、区域和州实体为实现本篇所述目标而开展的现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