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670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旧金山湾修复管理局相关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咨询委员会”、“管理局”、“湾区城市或县”、“理事会”、“三角洲核心区”和“民选官员”等术语的含义。

这些术语还定义了地理和治理相关方面,例如“旧金山湾”和“旧金山湾区”(包括多个县)。这些定义有助于阐明管理局运作和目标所涉及的角色和区域。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标题的解释适用以下定义:
(a)CA 政府 Code § 66701(a) “咨询委员会”指由旧金山湾修复管理局理事会根据第66703.7条召集的湾区修复咨询委员会。
(b)CA 政府 Code § 66701(b) “管理局”指根据第66702条设立为区域实体的旧金山湾修复管理局。
(c)CA 政府 Code § 66701(c) “湾区城市或县”指地理边界与旧金山湾接壤的城市或县,包括旧金山市县。
(d)CA 政府 Code § 66701(d) “理事会”指根据第66703条设立的旧金山湾修复管理局理事会。
(e)CA 政府 Code § 66701(e) “三角洲核心区”指《公共资源法典》第29728条所述区域。
(f)CA 政府 Code § 66701(f) “民选官员”指市议会的民选成员或县监事会的民选成员。
(g)CA 政府 Code § 66701(g) “成员”指根据第66703条被任命为旧金山湾修复管理局理事会成员的人。
(h)CA 政府 Code § 66701(h) “旧金山湾”指第66610条(a)款所述区域。
(i)CA 政府 Code § 66701(i) “旧金山湾区”指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21部第4.5章(自第31160条起)设立的州海岸保护局旧金山湾区保护计划范围内的区域,包括阿拉米达县、康特拉科斯塔县、马林县、纳帕县、旧金山县、圣马特奥县、圣克拉拉县、索拉诺县和索诺马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