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审计
Section § 90000
在加利福尼亚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负责进行审计和实地调查。他们审查向州务卿提交的报告和声明。这包括与选举和竞选活动相关的特定章节文件。此外,他们还会根据特定标准,对被选定进行审查的地方候选人及其委员会进行审计。
Section § 90001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游说公司、说客雇主和政治候选人的审计规则。游说公司及其说客有25%的几率被随机审计。全州范围职位或立法机构等各类职位的候选人,如果其处理的捐款或支出金额较大,则可能被审计,具体取决于不同的门槛和随机选取比例。与候选人相关或关注州提案的委员会,在特定财务条件下也可能被审计。
地方候选人和公共雇员退休系统委员会的候选人适用特殊规则,具体规定将另行制定。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在相关选举日期之后公开进行这些审计,以确保竞选和游说财务的透明度。
Section § 90002
本法律规定了如何对游说公司、游说者雇主和政治委员会进行审计和调查。每两年,需要对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其与游说相关的财务记录。对候选人以及支持或反对候选人或议案的委员会的竞选声明和报告,将涵盖所有选举和之前的周期进行审计。其他委员会则审查过去两年的情况。这些调查可以扩展到相关联的交易,但不包括不相关的选举,也不限制管理机构未来进行酌情审计的权力。
Section § 90004
这项法律要求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准备关于某些政治竞选活动和候选人的详细报告。这些报告会根据其范围,与包括委员会、州务卿、总检察长以及特定地区检察官在内的多位官员共享。如果报告涉及总检察长候选人,则会发送给关键县的地区检察官。对于地方候选人,报告会发送给当地官员和候选人所在县的地区检察官。随机审计的报告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所有这些报告都是公开文件,其中包含对竞选报告准确性的调查结果,并且必须由州务卿和其他相关地方官员妥善归档。
Section § 90005
本法律条文规定,任何在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或委员会工作的人员,不得分享他们收到的任何记录或信息的详情,除非是为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属于法院案件的一部分,或由某个机构进行的合法调查。
Section § 90006
委员会负责对竞选审计长和均衡委员会的候选人,以及支持这些候选人的委员会进行审计和实地调查。这项职责以前由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负责。
Section § 90007
本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制定审计和调查的规则。这些审计需要检查合规性并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同时要高效且经济实惠。它们也不应过于干扰。委员会在制定这些规则时,必须参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标准,只要这些标准符合高效、不引人注目和侧重于发现问题的目标。
Section § 90008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民众能够在选举前及时获取关于各类团体和个人竞选捐款和支出的信息,使其具有相关性和时效性。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希望委员会监督这些披露,并确保它们按要求进行。该法律还允许委员会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审查为透明度所需的记录,以确认合规性,即使这些文件尚未正式提交。
Section § 90009
委员会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以确保信息按照本篇的规定进行披露。法院会快速处理这些案件,并举行加速听证会,让对方有机会陈述意见。案件将快速推进,双方提交书面陈述的截止日期也会很紧凑。最后,高等法院或上诉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暂停法院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