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3100

Explanation
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在州政府内部设立,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为了保持政治平衡,任何政党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名。

Section § 831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州长负责任命委员会的主席和另一名成员。然而,这两名被任命者必须分属不同的政党,以确保政治多元化。

Section § 8310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司法部长、州务卿和审计长如何向某个委员会任命成员。这些官员每人都可以向委员会任命一名成员。然而,如果这三位官员都属于同一个政党,那么另一个拥有超过50万注册成员的政党的主席可以向审计长提交一份潜在被任命者的名单。这份名单必须包含至少五名合格且愿意的候选人。如果审计长收到这样的名单,他必须从其中一份名单中挑选一名成员。提交这份名单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涉及首次任命或任何后续任命。

(a)CA 政府 Code § 83102(a) 司法部长、州务卿和审计长应各自任命委员会的一名成员。
(b)CA 政府 Code § 83102(b) 如果司法部长、州务卿和审计长均属于同一政党,则任何其他注册人数超过五十万的政党的州中央委员会主席可向审计长提交一份不少于五名具备资格并愿意担任委员会成员的人员名单。该名单应在审计长首次任命时,于本章生效日期后不少于十天内提交;在审计长任何后续任命时,则不迟于任命之前的1月2日提交。如果审计长根据本条收到一份或多份名单,审计长的任命应从其中一份名单中选出。

Section § 8310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成员和主席的任期长度。他们通常任期四年,从2月1日开始,到1月31日结束,或者直到他们的继任者准备就绪。然而,首次任命者的任期为六年。一旦成员或主席完成一个任期,他们就不能再被任命。

委员会成员和主席的任期为四年,自2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或在其继任者具备资格后尽快就职,但根据第83102条首次任命者的任期为六年。在任期开始时被任命的成员或主席不得连任。

Section § 83104

Explanation
当委员会出现职位空缺时,必须在三十天内由任命前任的同一官员填补。这个过程不遵循第 83102(b) 条的规定。新任命的人将完成原任期的剩余时间。即使有空缺,其余成员仍然可以做出决定。委员会需要至少三名成员在场才能做出正式决定。

Section § 83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注册选民(即有选举权的人),并且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任何其他公职,不得参与政治活动,也不得担任说客。在他们的任期内,他们也不能竞选其他公职。如果成员失职、行为严重不当、无法履行职责或违反了这项规定,州长可以在参议院的批准下将其免职,但必须事先发出书面通知并给予其回应的机会。

Section § 83106

Explanation
委员会主席的薪水将与公用事业委员会主席相同。委员会其他成员在执行公务时,每天可获得100美元。所有成员,包括主席,因履行公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也可以报销。

Section § 8310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委员会必须聘请一名执行主任,该主任将遵守委员会的规定和法律要求。委员会还有权根据公务员法聘用和解雇高级职员、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设定员工工资和工作职责。

Section § 831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授权主席或执行主任在委员会不开会或不举行会议时,代表委员会做出决定或采取行动。

Section § 831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你在委员会担任非文书职位,你的工作在公务员系统中不会被归类到与其他部门或机构的职位相同的类别中。

Section § 83110

Explanation
委员会的主要办公室设在萨克拉门托,但他们可以在州内任何地方设立其他办公室并举行会议。委员会的所有会议都是公开的,但他们可以选择对人事事宜和法律问题进行非公开讨论。

Section § 831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公正、高效地管理和执行本篇中列出的各项规定。

Section § 8311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委员会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不能侵犯基本的宪法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未经公平法律程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的权利,以及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

Section § 8311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制定、修改或废除规则,以帮助实现本篇的目标并管理其程序。这些行动必须遵守《行政程序法》,并与本篇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法律保持一致。

Section § 831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委员会在加州竞选财务文件方面的具体任务。委员会必须为报告和其他所需文件制定表格,提供簿记和记录保存指南,并向机构和官员提供协助。他们还维护一个地方竞选财务条例的中央档案,并每年出版一本小册子,总结相关法律和执行信息。这本小册子免费提供给政府机构,也可以向其他人收费出售。

委员会除了履行其其他职责外,还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83113(a) 规定本篇章所要求的报告、声明、通知及其他文件的格式。
(b)CA 政府 Code § 83113(b) 编制并发布手册和说明,阐明簿记和记录保存方法,以便利本篇章的遵守和执行,并解释本篇章下个人和委员会的职责。
(c)CA 政府 Code § 83113(c) 协助机构和公职人员管理本篇章的规定。
(d)CA 政府 Code § 83113(d) 维护由地方政府机构转交的当地竞选捐款和支出条例的中央档案。
(e)CA 政府 Code § 83113(e) 不迟于3月1日每年出版一本小册子,其中载明本篇章的规定,并包含委员会认为与本篇章的解释和执行相关的其他信息。委员会应免费提供合理数量的小册子副本,供请求小册子副本的政府机构及其下属部门使用。委员会可向其他个人和组织提供小册子副本收取费用,但费用不得超过制作该小册子的按比例分摊成本。

Section § 831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个人就其在本篇章下的职责向委员会请求意见或书面建议。如果某人根据委员会提供的意见或建议行事,只要他们提供了所有相关事实,就不会面临刑事或民事处罚。意见应在 (14) 天内发布,而书面建议应在 (21) 个工作日内提供,尽管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如果委员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个人可以将这种不回应作为任何潜在法律程序中的抗辩理由。

(a)CA 政府 Code § 83114(a) 任何人均可请求委员会就其在本篇章下的职责发表意见。委员会应在 (14) 天内,要么发表意见,要么告知请求人是否会发表意见。任何人根据委员会向其发表的意见善意行事,只要重要事实与意见请求中所述一致,则不应因此类行为而受到刑事或民事处罚。委员会的意见应为公共记录,并可不时公布。
(b)CA 政府 Code § 83114(b) 任何人均可请求委员会就其在本篇章下的职责提供书面建议。此类建议应在请求提出后 (21) 个工作日内提供,但如有正当理由,该时限可予延长。如果请求人在被指控的违规行为发生前至少 (21) 个工作日,善意地向委员会请求书面建议,真实披露了所有重要事实,并且所投诉的行为是基于该建议或由于委员会未能在请求提出后 (21) 天内或此后延长的时限内提供建议而实施的,则这应构成委员会提起的任何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完全抗辩,并可作为任何其他民事或刑事程序中善意行为的证据。

Section § 8311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有人就与机构、官员、选举、游说者或立法行为相关的可能违规行为提出宣誓投诉,委员会必须进行调查。收到投诉后,委员会必须在14天内告知投诉人已采取或计划采取的任何行动,并解释这些行动的理由。如果14天内未作出决定,必须告知投诉人延迟的原因,并随后更新结果。

委员会应根据任何人的宣誓投诉或自行主动,调查本篇章中与任何机构、官员、选举、游说者或立法或行政行为相关的可能违规行为。在本节项下收到投诉后14天内,委员会应书面通知投诉人,告知委员会已对投诉采取或计划采取的任何行动,以及采取或不采取此类行动的理由。如果在14天内未作出决定,应将延迟的理由通知投诉人,并随后按上述规定收到通知。

Section § 83115.5

Explanation
在委员会能确定有合理根据认为某项法律已被违反之前,被指控者必须至少提前21天收到通知。该通知需要通过挂号信或送达传票的方式发送,包含证据摘要,并告知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并聘请律师。一旦邮件被收到,或回执未签收被退回,该程序即被视为完成。听证会将是非公开的,除非被指控者要求公开。

Section § 83116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了委员会在怀疑有规则被违反时所遵循的程序。如果有合理理由,委员会可以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确实发生了违规行为,并遵循特定的州程序。如果有人被认定违规,委员会可以命令他们停止违规行为、提交所需文件,或者为每次违规支付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如果未发现违规行为,委员会将会公开宣布。

Section § 83116.3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不同意行政法法官作出的裁决,他们必须书面解释不同意的原因。

Section § 83116.5

Explanation
如果你违反了本法律的规定,或者你导致或帮助他人违反规定,你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这仅适用于有备案或报告义务的人,或者那些因规划、组织或指导本法律所监管的活动而获得报酬的人。违反本条规定不构成该法律另一特定章节下的额外违法行为。

Section § 83116.7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为违反某些政治规定的人提供政治改革教育计划,以替代行政程序,前提是他们符合特定标准。要符合资格,个人应对其所违反的法律知之甚少,造成的损害应微乎其微,在过去五年内没有受到过类似处罚,并且没有故意不当行为的证据。

如果有人完成了教育计划,他们将不会面临处罚,也不会有此次违规的记录。然而,未能完成该计划可能会导致行政诉讼。委员会可以对参与该计划收取费用以弥补其成本,该费用将缴入州普通基金。法律强调,该计划的资金不应削减委员会履行其他职责的资金。

(a)CA 政府 Code § 83116.7(a) 作为本章项下行政程序的一种替代方案,委员会可以设立并管理一项政治改革教育计划,针对违反本篇规定的人员,但须遵守本节规定的限制以及委员会施加的其他限制。
(b)Copy CA 政府 Code § 83116.7(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16.7(b)(1) 参与政治改革教育计划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各项:
(A)CA 政府 Code § 83116.7(b)(1)(A) 该人员对所违反的本篇条款知之甚少或毫无经验。
(B)CA 政府 Code § 83116.7(b)(1)(B) 根本违规行为造成的公共损害极小或没有造成公共损害。
(C)CA 政府 Code § 83116.7(b)(1)(C) 该人员在过去五年内未曾被责令支付因同类违规行为而产生的罚款。
(D)CA 政府 Code § 83116.7(b)(1)(D) 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违反本篇的意图或隐瞒违反本篇的行为。
(2)CA 政府 Code § 83116.7(b)(2) 委员会可以施加额外的资格要求以参与政治改革教育计划。
(c)Copy CA 政府 Code § 83116.7(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16.7(c)(1) 如果某人符合委员会规定的参与政治改革教育计划的要求并完成了该计划,则该人员不得因该同一违规行为而受到本篇项下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且在针对该人员的任何后续程序中,该行为不得被视为此前违反本篇的行为。
(2)CA 政府 Code § 83116.7(c)(2) 如果某人未能完成委员会规定的政治改革教育计划,委员会可以对该违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d)CA 政府 Code § 83116.7(d) 为抵消州政府在政治改革教育计划方面的成本,委员会可以向参与政治改革教育计划的人员收取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委员会管理政治改革教育计划的合理成本。该费用应缴入普通基金。
(e)CA 政府 Code § 83116.7(e)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每年应向委员会拨款以管理政治改革教育计划。该资金不得取代或抵消根据《1974年政治改革法案》拨付给委员会用于履行其其他职责的资金。

Section § 831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接受赠款和捐款等财政支持,并为员工无法处理的任务聘请外部服务。他们还可以聘用自己的法律顾问。此外,他们可以请求总检察长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

委员会可以:
(a)CA 政府 Code § 83117(a) 接受赠款、捐款和拨款;
(b)CA 政府 Code § 83117(b) 签订合同以获取其雇员无法令人满意地履行的任何服务;
(c)CA 政府 Code § 83117(c) 聘用法律顾问。应委员会请求,总检察长应免费向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

Section § 83117.5

Explanation

委员会成员每月不能收受价值十美元或以上的礼物。此处的“礼物”包括由州官员、候选人或说客等直接或间接赠送的任何东西。

委员会成员每月收受十美元 ($10) 或以上礼物,即属违法。
本节所称的“礼物”是指由州候选人、州民选官员、立法官员、机构官员、说客或第 (87200) 节所列的任何人直接或间接赠送的礼物。

Section § 831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权力,要求人们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包括委员会工作所需的文档和记录。他们可以强制人们出庭并在宣誓后作证,以确保他们能够为其职责收集所有必要信息。

Section § 831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即使某人担心自证其罪,委员会也可以强制其作证或提供证据。如果一个人声称享有对抗自证其罪的权利,但仍被强制作证,那么他们不会因所透露的内容而被起诉,除非他们作伪证。此外,除非委员会提前30天通知总检察长,或者总检察长放弃此通知要求,否则委员会不能给予证人豁免权。

Section § 83120

Explanation
如果你受到委员会所做决定的影响,你有权要求法院审查该决定。

Section § 831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请求法院审查委员会就即将举行的选举所作的决定,法院必须优先处理此案,而不是其他案件。法院还可以加快截止日期并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迅速作出决定,同时仍要确保公平。

Section § 831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从加州普通基金中拨付五十万美元给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用于其在1974-1975财政年度的运作,并承诺此后每年拨付一百万美元(根据生活成本变化进行调整)。这些资金旨在支持委员会根据1974年政治改革法案开展工作。这笔资金将接受与其他州资金相同的行政审查。如果需要,立法机关可以提供额外资金。财政部必须在预算中列出相关款项,说明分配给委员会和参与该法案的其他机构的资金,以支持其持续实施。此外,通常意义上的“支出”定义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特此从州普通基金中拨付五十万美元 ($500,000) 给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用于1974-1975财政年度,以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一百万美元 ($1,000,000)(根据生活成本变化进行调整),用于支持委员会根据本篇章开展运作的开支。根据本拨款进行的资金支出应接受与其他州拨款相同的正常行政审查。立法机关应向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拨付为执行本篇章规定可能必需的额外款项。
财政部在编制提交给立法机关的州预算和预算案时,应列入一项支持1974年政治改革法案的款项,该款项应表明以下所有内容:(1) 拨付给其他机构以履行其在本篇章下职责的款项,这些款项应作为此类机构支持款项的补充;(2) 立法机关需拨付给委员会以实现本篇章宗旨的额外款项,如本节所规定;以及 (3) 在括号内,仅供参考,本节向委员会提供的每个财政年度一百万美元 ($1,000,000)(根据生活成本变化进行调整)的持续拨款。
第 (82025) 节中“支出”的定义不适用于本节。

Section § 83123.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与一个委员会之间达成协议的程序,该协议允许委员会监督和执行当地的竞选财务改革法律。委员会可以调查违规行为并采取行政措施来执行这些规定。当地法律必须遵循特定标准,并且监事会在修改这些法律之前必须咨询委员会。他们还可以就与执行相关的费用报销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终止这些协议,而无需支付罚金,但已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除外。

(a)CA 政府 Code § 83123.5(a) 经委员会与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双方同意,委员会有权承担对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通过的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进行公正、有效管理、实施和执行的首要责任。委员会有权作为民事检察官,根据本篇规定,负责对该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进行民事执行。作为圣贝纳迪诺县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的民事检察官,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两项行动:
(1)CA 政府 Code § 83123.5(a)(1) 调查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
(2)CA 政府 Code § 83123.5(a)(2) 根据本篇以及第2编第3部第1章第5章(自第11500条起)提起行政诉讼。
(b)CA 政府 Code § 83123.5(b) 委员会根据本条执行的圣贝纳迪诺县任何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均应符合本篇规定。
(c)CA 政府 Code § 83123.5(c) 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在通过和修订任何随后由委员会根据本条执行的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之前,应与委员会协商。
(d)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5(d)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5(d)(1) 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和委员会可以签订任何必要和适当的协议,以执行本条规定,包括关于委员会根据本条管理、实施或执行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所产生的费用,由县资金对州费用进行必要报销的协议。
(2)CA 政府 Code § 83123.5(d)(2) 根据本款签订的协议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取消费、违约金条款或其他旨在阻止根据 (e) 款行使终止协议权利的经济抑制措施,但如果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终止协议,委员会可以要求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向委员会支付已提供的服务费用以及委员会为预期根据协议提供的服务而合理支出的任何其他费用。
(e)CA 政府 Code § 83123.5(e) 圣贝纳迪诺县监事会或委员会可随时通过条例或决议,终止根据本条达成的任何关于委员会管理、实施或执行当地竞选财务改革条例或其中任何条款的协议。

Section § 8312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委员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为地方机构管理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一旦达成协议,委员会可以负责执行这些法律,包括调查违规行为和提起民事诉讼,而无需地方机构的进一步许可。

地方性法律必须符合现有法规,任何修改都需要与委员会协商。协议应包含费用安排,并需经过审查和批准;除非另有约定,协议可在90天通知后取消。

委员会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参与机构名单,并需在2025年前向立法机关报告协议的履行情况。该法律不适用于圣贝纳迪诺县等大型司法管辖区,并将在2026年失效,除非延期。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6(a)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6(a)(1) 经委员会与地方政府机构的管理机构双方协议,委员会可承担对该地方政府机构通过的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进行公正、有效管理、实施和执行的主要责任。
(2)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6(a)(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6(a)(2)(A) 根据第 (1) 款批准协议后,委员会应成为民事检察官,负责根据本篇规定对地方政府机构的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进行民事执行。
(B)CA 政府 Code § 83123.6(a)(2)(A)(B) 作为民事检察官,委员会可针对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i)CA 政府 Code § 83123.6(a)(2)(A)(B)(i) 提供咨询。
(ii)CA 政府 Code § 83123.6(a)(2)(A)(B)(ii) 调查可能的违规行为。
(iii)CA 政府 Code § 83123.6(a)(2)(A)(B)(iii) 根据本篇以及第2编第3部第1章第5章(自第11500条起)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iv)CA 政府 Code § 83123.6(a)(2)(A)(B)(iv) 提起民事诉讼。
(C)CA 政府 Code § 83123.6(a)(2)(A)(C) 委员会根据 (B) 项提起行政或民事诉讼时,无需获得地方政府机构的授权。
(b)CA 政府 Code § 83123.6(b) 委员会根据本条执行的地方政府机构的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应符合本篇规定。
(c)CA 政府 Code § 83123.6(c) 地方政府机构的管理机构在通过和修订任何随后由委员会根据本条执行的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之前,应与委员会协商。
(d)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6(d)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23.6(d)(1) 地方政府机构的管理机构和委员会应签订任何必要和适当的协议,以执行 (a) 款第 (1) 项的规定,包括与地方政府机构向委员会报销因根据本条管理、实施或执行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而产生的任何必要直接和间接费用相关的协议。在批准地方报销协议之前,委员会应将拟议协议提交给总务部审查。委员会可以在提交给总务部90天后或收到该部门对协议的书面审查后(以先发生者为准)批准协议。委员会应将已批准的协议连同收到的任何审查提交给财政部。
(2)CA 政府 Code § 83123.6(d)(2) 根据本款签订的协议不得包含取消费、违约金条款或其他根据 (e) 款终止协议的经济抑制措施,但如果地方政府机构终止协议,委员会可要求地方政府机构的管理机构向委员会支付已提供的服务费用以及委员会为预期根据协议提供的服务而合理产生的任何其他支出。
(e)CA 政府 Code § 83123.6(e) 地方政府机构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可随时通过法令或决议,终止根据本条签订的由委员会管理、实施或执行地方竞选财务条例或其中任何条款的协议。终止应在法令或决议颁布后90天生效,除非地方政府与委员会之间的协议要求更长的期限。
(f)CA 政府 Code § 83123.6(f) 委员会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显著公布根据本条与其签订协议的每个地方政府机构的名单。
(g)CA 政府 Code § 83123.6(g) 委员会与斯托克顿市或萨克拉门托市之间于2018年12月31日生效的任何地方竞选财务或政府道德法执行协议,应被视为符合本条规定。
(h)CA 政府 Code § 83123.6(h) 如果根据本条签订协议,委员会应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前向立法机关报告该协议的履行情况,并应根据第9795条提交该报告。委员会应与地方政府机构的管理机构协商制定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政府 Code § 83123.6(h)(1) 协议的状态。
(2)CA 政府 Code § 83123.6(h)(2) 地方政府机构估计的年度成本节约(如有)。
(3)CA 政府 Code § 83123.6(h)(3) 相关年度绩效指标摘要,包括使用、执行和客户满意度衡量标准。
(4)CA 政府 Code § 83123.6(h)(4) 提交给委员会或地方政府机构的与协议运作相关的公众意见。
(5)CA 政府 Code § 83123.6(h)(5) 立法建议。
(i)CA 政府 Code § 83123.6(i) 本节不适用于人口为3,000,000或以上的司法管辖区,也不适用于圣贝纳迪诺县。
(j)CA 政府 Code § 83123.6(j) 本节仅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除非在2026年1月1日之前颁布的后续法规删除或延长该日期。

Section § 83124

Explanation

每个奇数年,委员会必须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化,更新政治捐款和支出的限制。这些调整对捐款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100美元,对支出限制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1,000美元。

委员会应在每个奇数年的1月调整第85301、85302、85303和85400条中的捐款限制和自愿支出限制条款,以反映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任何增长或下降。这些调整应就捐款限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一百美元 ($100),以及就支出限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一千美元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