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互联网披露法
Section § 84601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竞选和游说财务披露透明度的重要性。它承认了1974年《政治改革法案》的全面性,以及这些披露信息对公众可及的必要性。由于技术进步,加利福尼亚州旨在开发一个易于使用的在线系统,用于查看竞选财务和游说信息。该系统应允许选民、记者和研究人员通过搜索和图表、地图等可视化工具访问这些数据。
Section § 84602
本节要求加州州务卿开发一个在线系统,用于提交和披露政治声明和报告。其目的是让某些个人和实体更容易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以符合法律披露要求。申报人可以使用标准化格式免费提交报告,数据将在网上公开,确保易于访问,同时保护街道地址和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将使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来防止数据篡改,并且数据将在网上保存长达 20 年。州务卿必须协助寻求公众访问的人员,并允许申报人在伪证罪处罚下以电子方式签署提交文件。此外,本节还概述了为确保系统满足用户需求和立法要求所需的合作和协商,目标是在 2021 年 2 月前部署。
Section § 84602.1
根据法律规定,州务卿必须在2007年6月30日前确保所有游说登记表格都能在线提交。此外,州务卿需在2007年2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在线申报系统的实施进展,特别是关于为所有申报人提供免费申报服务的情况。这份报告应包括哪些申报人仍需付费、免费解决方案还缺少什么以及所需的资源。报告还必须解释为何最初的拨款未能覆盖所需的免费系统,以及系统何时能全面投入使用。此后,每年7月1日和12月1日都需要提交进一步的更新报告,直到所有被要求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报告的申报人都能免费使用该系统。
Section § 84602.3
Section § 84602.5
Section § 84603
一旦所有必要的州政府程序完成,州务卿将宣布可以线上或电子方式提交报告。任何需要向州务卿提交报告或声明的人,都可以选择自愿在线提交。
Section § 84605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候选人、委员会和组织(例如参与政治竞选或游说的实体)在其财务活动达到特定门槛时,必须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其财务报表和报告。对于大多数情况,这个门槛是捐款或支出达到25,000美元;而对于游说者,则是每季度2,500美元。这些文件必须提交给州务卿。
此外,任何未达到上述门槛但重要的迟交捐款或支出也必须在线披露。虽然电子提交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是强制性的,但其他人也可以自愿选择电子提交。一旦被要求进行电子提交,所有未来的报告都必须继续以电子方式提交。在线提交被推定为在伪证罪处罚下进行,并且虽然电子提交是即时的,但在系统被认定安全之前,纸质副本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当系统被验证为安全后,电子版本将成为审计和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记录。在线提交的文件无需提交给地方办公室,除非它们涉及地方议案或地方职位。
Section § 84605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个人和组织以电子方式向州务卿提交文件。这包括州选举的候选人和在职人员、州一般目的委员会、一揽子邮件组织、游说者,以及提交特定州报告的地方政府官员。州务卿还必须在线公布迟交的捐款和支出报告。所有电子提交的文件都被视为官方文件,如果内容不实,将承担伪证罪的法律责任。此外,在线版本是用于审计和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记录。除非有特殊要求,向州提交的文件无需再向地方机构重复提交。
Section § 84606
这项法律规定,州务卿决定在线和电子报告提交系统何时正常运行。他们通过咨询委员会、信息技术部以及其他相关方来做出此决定。该系统只有在获得信息技术部批准后才能使用。一旦系统获得批准,人们将不再需要提交纸质副本或向地方办事处提交。您发送电子报告的日期被视为官方提交日期。
Section § 84612
如果州务卿驳回您的备案,他们必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向您解释驳回的原因。这个解释必须让所有相关人员都能轻松理解。Cal-Access 替代系统可能有一些必填字段,您需要填写这些字段才能提交报告或声明,具体由州务卿和委员会规定。
Section § 84613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金库设立了“政治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从特定条款收取的资金将存入该基金。立法机关可以使用这笔资金来运营和改进由州务卿管理的在线政治披露系统。此外,州务卿还可以根据引入本条的法案使用这些资金。任何支出都必须经过加州技术局管理的项目审批和监督程序。
Section § 84615
加州地方政府可以要求大多数与政治竞选相关的文档在线提交,但每年捐款和支出均低于1000美元的除外。地方政府必须制定一项条例,确保在线系统安全且不会给提交者带来过重负担。提交者将收到电子确认,这有助于证明他们及时提交了文件。数据将在网上公开,不包含个人地址或银行详细信息,供公众查阅。提交者必须以电子方式签署文件,并且无需提交纸质版本。系统应允许免费提交,并至少保存记录10年。
Section § 84615
本条规定允许地方政府机构要求某些民选官员、候选人、委员会或其他个人在线提交财务报表和报告,但如果他们在一年内收到或支出的金额少于2,000美元,则可豁免。机构必须确保在线系统安全且不会给用户造成过重负担,并且立法机构必须通过一项条例来批准该系统。
系统应接受标准化格式的备案,并向备案人提供电子确认。数据必须安全存储并在网上公开,但不得泄露街道地址或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如果备案人选择电子备案,则无需提交纸质版本。
此外,备案文件必须以安全方式保存至少十年,在线系统应允许免费完成备案,并包含备案人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方式。
Section § 84616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地方政府机构在收到任何必要的声明、报告或文件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后的72小时内,将其发布到其网站上。这包括以纸质、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的文件。如果文件迟交,机构必须在收到文件后的72小时内发布,周末或节假日可顺延。在发布之前,他们必须删除个人详细信息,如街道名称、门牌号和银行账号。在网站上提供文件链接也符合要求。
这些发布的文件应在与申报相关的选举之日起保留四年。如果文件错误地发送给了错误的机构,该机构无需发布,并且必须通知发送者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