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4600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本章可被称为《在线披露法案》,从而确立了其正式名称。

Section § 846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竞选和游说财务披露透明度的重要性。它承认了1974年《政治改革法案》的全面性,以及这些披露信息对公众可及的必要性。由于技术进步,加利福尼亚州旨在开发一个易于使用的在线系统,用于查看竞选财务和游说信息。该系统应允许选民、记者和研究人员通过搜索和图表、地图等可视化工具访问这些数据。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如下:
(a)CA 政府 Code § 84601(a) 加利福尼亚州人民在投票通过第9号提案,即1974年《政治改革法案》这项倡议性法规时,颁布了全国最全面的竞选和游说财务披露法律之一。
(b)CA 政府 Code § 84601(b) 公众获取竞选和游说披露信息是知情选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c)CA 政府 Code § 84601(c) 技术的进步使得加利福尼亚州有必要开发一个新的、数据驱动的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以用户友好、易于理解的格式提供竞选财务和游说信息的公开披露。
(d)CA 政府 Code § 84601(d) 公众成员,包括选民、记者和研究人员,应能够以强大而灵活的方式获取竞选财务和游说信息,包括通过搜索和图表、地图等可视化展示。

Section § 84602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加州州务卿开发一个在线系统,用于提交和披露政治声明和报告。其目的是让某些个人和实体更容易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以符合法律披露要求。申报人可以使用标准化格式免费提交报告,数据将在网上公开,确保易于访问,同时保护街道地址和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将使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来防止数据篡改,并且数据将在网上保存长达 20 年。州务卿必须协助寻求公众访问的人员,并允许申报人在伪证罪处罚下以电子方式签署提交文件。此外,本节还概述了为确保系统满足用户需求和立法要求所需的合作和协商,目标是在 2021 年 2 月前部署。

(a)CA 政府 Code § 84602(a) 为落实立法机关的意图,州务卿应在与委员会协商后,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84602(a)(1) 为第 84605 节中规定的、根据第 4 章(自第 84100 节起)、第 5 章(自第 85100 节起)和第 6 章(自第 86100 节起)要求向州务卿办公室提交声明和报告的个人和实体开发在线和电子申报流程。这些流程应各自使用户能够遵守本篇的所有披露要求,并且至少应包括以下两项:
(A)CA 政府 Code § 84602(a)(1)(A) 一种方式或方法,使受本章约束的申报人可以免费提交所需申报文件。根据本分段开发的方式或方法不得提供任何超出为履行本篇披露规定所需的最低要求的额外或增强功能或服务。
(B)CA 政府 Code § 84602(a)(1)(B) 定义一种非专有的标准化记录格式或多种格式,使用行业标准传输第 84605 节中规定的个人和实体所需的数据,并符合本篇的披露要求。州务卿应在开发记录格式或多种格式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以确保受影响的实体有机会为开发过程提供意见。
(2)CA 政府 Code § 84602(a)(2) 接受软件供应商和其他希望以电子方式提交报告的测试文件,以确定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根据第 (1) 款开发的标准化记录格式,并与州务卿接收数据的系统兼容。州务卿应公布已提交可接受测试文件的软件和服务提供商名单,并向公众提供。申报人应提交格式可接受的文件,以满足本章的要求。
(3)CA 政府 Code § 84602(a)(3) 开发一个系统,利用电信技术实现在线或电子传输本节中指定的数据,确保传输数据的完整性,并建立防范篡改或破坏数据的保障措施。
(4)CA 政府 Code § 84602(a)(4) 以易于理解的格式在互联网上提供所有已提交的数据,以实现最大的公众访问。数据应免费提供,并在收到后尽快提供。所有迟交的捐款和迟交的独立支出报告(分别由第 84203 节和第 84204 节定义)应在收到后 24 小时内在互联网上提供。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数据不得包含电子申报表格上列出的个人或实体代表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或根据本篇要求披露的任何银行账号。
(5)CA 政府 Code § 84602(a)(5) 制定一项程序,供申报人遵守根据第 81004 节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要求。
(6)CA 政府 Code § 84602(a)(6) 将所有已提交的数据在线保存 10 年,自提交之日起计算,然后以安全格式归档信息。
(7)CA 政府 Code § 84602(a)(7) 为寻求公众访问信息的人员提供帮助。
(8)CA 政府 Code § 84602(a)(8) 实施足够的技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数据更改或操纵。
(9)CA 政府 Code § 84602(a)(9) 向委员会提供必要信息,使其能够协助机构、公职人员及其他人员遵守和管理本篇。
(b)Copy CA 政府 Code § 84602(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4602(b)(1) 为落实第 84601 节所述的立法机关意图,州务卿应在与委员会协商后,开发一个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供第 84605 节中规定的、根据第 4 章(自第 84100 节起)、第 5 章(自第 85100 节起)和第 6 章(自第 86100 节起)要求向州务卿办公室提交声明和报告的个人和实体使用。该系统应使用户能够遵守本篇的所有披露要求,并且至少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84602(b)(1)(A) 一种数据驱动的方式或方法,允许受本章约束的申报人免费提交所需申报文件,以方便公众搜索数据,并执行以下所有操作:
(i)CA 政府 Code § 84602(b)(1)(A)(i) 使申报人能够遵守本篇的所有披露要求,包括通过输入或上传所需数据,或通过表明申报人在特定报告期内没有可报告的活动。
(ii)CA 政府 Code § 84602(b)(1)(A)(ii) 保留先前提交的数据,以便申报人可以访问该数据以修改披露或准备未来的披露。系统应允许申报人一次性输入捐款或独立支出交易,并使该交易同时出现在第 84203、84204、84204.5、84309 或 85500 条所要求的交易报告中,以及本篇章所要求的定期竞选声明中。
(iii)CA 政府 Code § 84602(b)(1)(A)(iii) 确保输入并存储在系统中的数据安全。
(iv)CA 政府 Code § 84602(b)(1)(A)(iv) 在可行范围内,与未来可能接受第 84215 条 (b) 至 (e) 款(含)中规定的申报人提交的声明的能力兼容。
(B)CA 政府 Code § 84602(b)(1)(B) 使用行业标准传输第 84605 条中规定的个人和实体所要求的数据的非专有标准化记录格式的定义,且该格式符合本篇章的披露要求。
(2)CA 政府 Code § 84602(b)(2) 州务卿应就根据本款开发的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84602(b)(2)(A) 接受希望以电子方式提交报告的软件供应商及其他方的测试文件,以确定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根据本款开发的标准化记录格式,并与州务卿接收数据的系统兼容。州务卿应公布并向公众提供一份已提交可接受测试文件的软件和服务提供商名单。申报人应提交格式符合要求的文件,以满足本章的要求。
(B)CA 政府 Code § 84602(b)(2)(B) 按以下方式在互联网上提供已申报的数据:
(i)CA 政府 Code § 84602(b)(2)(B)(i) 以用户友好、易于理解的格式,提供最大的公众访问权限,包括在线搜索和系统中所有数据的机器可读下载,但第 (iii) 项中规定的除外。
(ii)CA 政府 Code § 84602(b)(2)(B)(ii) 免费并在收到后尽快提供;或者,对于第 84203、84203.3 和 84204 条分别定义的迟交捐款、迟交实物捐款和迟交独立支出报告,在收到后 24 小时内提供。
(iii)CA 政府 Code § 84602(b)(2)(B)(iii) 不包含电子申报表格上列出的个人或实体代表的街道名称或门牌号,或本篇章要求披露的任何银行账号,但第 82013 条规定的委员会的非住宅地址可在互联网上提供。
(iv)CA 政府 Code § 84602(b)(2)(B)(iv) 以允许公众使用州务卿为此目的分配的永久唯一标识符,跨申报人追踪和汇总来自同一捐款人的捐款的方式。州务卿应至少将此标识符分配给每个在一个日历年内向根据第 84215 条 (a) 款向州务卿进行电子申报的候选人或委员会,或应其要求进行捐款的捐款人,或根据第 82013 条 (c) 款作为主要捐助委员会向州务卿申报的捐款人,其捐款总额达一万美元 ($10,000) 或以上。
(C)CA 政府 Code § 84602(b)(2)(C) 制定一项程序,允许申报人以电子方式遵守根据第 81004 条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要求。电子签名程序应允许申报人向州务卿申报,且不要求提交原始签名。
(D)CA 政府 Code § 84602(b)(2)(D) 自数据提交之日起,将所有已提交数据在线保存至少 20 年,然后以安全格式归档信息。
(E)CA 政府 Code § 84602(b)(2)(E) 向寻求公开访问信息的人提供帮助。
(F)CA 政府 Code § 84602(b)(2)(F) 实施足够的技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数据更改或操纵。
(G)CA 政府 Code § 84602(b)(2)(G) 向委员会提供必要信息,使其能够协助机构、公职人员及其他方遵守和管理本篇章。
(3)CA 政府 Code § 84602(b)(3) 州务卿应就根据本款开发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及记录格式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84602(b)(3)(A) 酌情咨询众议院选举和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参议院选举和宪法修正案委员会、委员会、用户、申报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讨论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的功能。
(B)CA 政府 Code § 84602(b)(3)(B) 经与委员会协商,且不迟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举行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听取关于开发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及记录格式的意见。
(C)CA 政府 Code § 84602(b)(3)(C) 不迟于2017年12月31日,向州众议院选举和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以及州参议院选举和宪法修正案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应包含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的计划,描述公众将如何能够从该系统中查询和检索数据,并包含一份整合第 (1) 款 (A) 项 (iv) 目中规定的声明的计划。
(4)CA 政府 Code § 84602(b)(4) 州务卿应不迟于2021年2月,使根据本分项开发的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可供使用。
(5)CA 政府 Code § 84602(b)(5) 州务卿可以接受任何资金、服务、设备或赠款以推进本分项,但条件是,州务卿在接受任何价值十万美元($100,000)或以上的款项时,应通知州众议院选举和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以及州参议院选举和宪法修正案委员会。
(6)CA 政府 Code § 84602(b)(6) 由于本章的规定需要尽快实施,本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5.6节(自第11545条起)以及《公共合同法》第12100条中描述的信息技术采购要求,不适用于根据本分项开发的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州务卿应酌情与技术部协商,以开发在线申报和披露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成功率,最小化生命周期成本,并确保系统及其数据的安全。
(7)Copy CA 政府 Code § 84602(b)(7)
(A)Copy CA 政府 Code § 84602(b)(7)(A) 在将根据本分项开发的系统投入公共使用之前,州务卿应与委员会协商,测试该系统以确保其功能性,然后认证该系统符合本分项的所有要求。州务卿可根据需要与技术部协商,以履行其在本款下的职责。
(B)CA 政府 Code § 84602(b)(7)(A)(B) 在根据本分项开发的系统获得认证后,(a) 分项中描述的系统将不再接受报告和申报,除非州务卿和委员会另有指示。(a) 分项中描述的系统应继续允许公众查阅过去的披露信息,除非州务卿将该数据迁移到本分项中描述的系统。为方便迁移期间的数据转换,州务卿可以对迁移的数据进行小的技术修改或更正。
(c)CA 政府 Code § 84602(c) 在2017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的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1月15日或之前,州务卿应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和立法机关的财政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Cal-Access项目进展的季度报告。具体而言,州务卿应证明其是否 (1) 预计对项目的范围、时间表或预算进行任何更改或已进行任何更改,以及 (2) 认为任何问题对项目按照批准的项目时间表和预算完成构成风险。此报告要求应在Cal-Access项目完成或终止时结束。

Section § 84602.1

Explanation

根据法律规定,州务卿必须在2007年6月30日前确保所有游说登记表格都能在线提交。此外,州务卿需在2007年2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在线申报系统的实施进展,特别是关于为所有申报人提供免费申报服务的情况。这份报告应包括哪些申报人仍需付费、免费解决方案还缺少什么以及所需的资源。报告还必须解释为何最初的拨款未能覆盖所需的免费系统,以及系统何时能全面投入使用。此后,每年7月1日和12月1日都需要提交进一步的更新报告,直到所有被要求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报告的申报人都能免费使用该系统。

(a)CA 政府 Code § 84602.1(a) 州务卿应不迟于2007年6月30日,按照第84602条的规定全面实施本章,包括完成在线游说登记表格,以便所有表格均可按照第84602条的规定在线提交。
(b)CA 政府 Code § 84602.1(b) 州务卿应不迟于2007年2月1日向立法机关报告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84602.1(b)(1) 本章在线和电子申报及披露要求的实施和开发情况,特别侧重于第84602条(a)款(1)项所述的某种方式或方法的开发状况。
(2)CA 政府 Code § 84602.1(b)(2) 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已部署允许申报人免费提交所需申报文件的任何方式或方法,侧重于尚未能免费完成所有所需在线或电子申报的申报人类型,申报中缺少哪些方面导致这些申报人无法免费完成所有所需在线或电子申报,这些申报人的费用,以及,如适用,为何尚未部署某种方式或方法以及何时可能部署。
(3)CA 政府 Code § 84602.1(b)(3) 完成允许申报人免费提交所需申报文件的工作需要哪些资源,预计何时完成,以及解释为何最初申请的全部拨款未能提供法定要求的免费申报系统。
(c)CA 政府 Code § 84602.1(c) 根据(b)款向立法机关提交的补充报告应于每年7月1日和12月1日提交,直到部署了允许所有被要求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报告的申报人免费提交这些报告的方式或方法。

Section § 8460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务卿在其网站上清楚地显示指向任何包含公开可查阅的竞选财务信息的地方政府网站的链接。这些链接需要每年在12月31日前更新。

Section § 8460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州务卿定期更新一个在线的识别号码索引,该索引针对那些必须披露某些信息的个人、实体或委员会。更新通常每月进行,但在任何全州范围的选举前六周,更新频率将改为每周一次。

Section § 84603

Explanation

一旦所有必要的州政府程序完成,州务卿将宣布可以线上或电子方式提交报告。任何需要向州务卿提交报告或声明的人,都可以选择自愿在线提交。

州务卿在所有州政府规定的开发、采购和监督要求得到满足后,应公布其接受在线或电子报告的可用性。届时,任何申报人可开始自愿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根据本篇第4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84100) 或第6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86100) 规定需向州务卿提交的任何所需报告或声明。

Section § 846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候选人、委员会和组织(例如参与政治竞选或游说的实体)在其财务活动达到特定门槛时,必须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其财务报表和报告。对于大多数情况,这个门槛是捐款或支出达到25,000美元;而对于游说者,则是每季度2,500美元。这些文件必须提交给州务卿。

此外,任何未达到上述门槛但重要的迟交捐款或支出也必须在线披露。虽然电子提交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是强制性的,但其他人也可以自愿选择电子提交。一旦被要求进行电子提交,所有未来的报告都必须继续以电子方式提交。在线提交被推定为在伪证罪处罚下进行,并且虽然电子提交是即时的,但在系统被认定安全之前,纸质副本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当系统被验证为安全后,电子版本将成为审计和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记录。在线提交的文件无需提交给地方办公室,除非它们涉及地方议案或地方职位。

(a)CA 政府 Code § 84605(a) 以下人员应向州务卿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
(1)CA 政府 Code § 84605(a)(1) 任何候选人,包括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候选人及在职人员,委员会,或根据第4章(自第84100条起)规定,须就州选举职位或州议案提交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人员,前提是收到的捐款、支出的款项、发放的贷款或收到的贷款的累计可报告总额达到或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在确定累计可报告金额时,应包括第82016条所定义的全部受控委员会。对于在2000年1月1日之前受本篇约束的委员会,计算累计总额的起始日期为2000年1月1日。对于在2000年1月1日或之后首次受本篇约束的委员会,计算累计总额的起始日期为该委员会首次受本篇约束的日期。第82013条 (c) 款所定义的委员会,如果在日历年内捐款达到或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则应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
(2)CA 政府 Code § 84605(a)(2) 任何第82027.5条所定义的一般目的委员会,包括政党的一般目的委员会,以及第85203条所定义的小额捐款委员会,如果其累计收到的捐款或支出的款项总额达到或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以支持或反对任何州选举职位候选人或州议案。对于在2000年1月1日之前受本篇约束的委员会,计算累计总额的起始日期为2000年1月1日。对于在2000年1月1日或之后首次受本篇约束的委员会,计算累计总额的起始日期为该委员会首次受本篇约束的日期。
(3)CA 政府 Code § 84605(a)(3) 任何石板邮件组织,如果其为制作石板邮件而收到或支付的累计可报告款项达到或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对于在2000年1月1日之前受本篇约束的石板邮件组织,计算累计总额的起始日期为2000年1月1日。对于在2000年1月1日或之后首次受本篇约束的石板邮件组织,计算累计总额的起始日期为该组织首次受本篇约束的日期。
(4)CA 政府 Code § 84605(a)(4) 任何游说者、游说公司、游说者雇主,或根据第6章(自第86100条起)规定须提交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人员,前提是任何类别的可报告款项、开支、捐款、礼品或其他项目的总额在日历季度内达到或超过两千五百美元 ($2,500)。
(b)CA 政府 Code § 84605(b) 州务卿还应在互联网上披露任何未被 (a) 款第 (1)、(2) 或 (3) 项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涵盖的、分别由第84203条和第84204条定义的迟交捐款或迟交独立支出报告。
(c)CA 政府 Code § 84605(c) 未被本条要求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的委员会及其他人员可自愿这样做。
(d)CA 政府 Code § 84605(d) 一旦个人或实体根据 (a) 款或 (c) 款被要求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该个人或实体应被要求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所有后续报告。
(e)CA 政府 Code § 84605(e) 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者应被推定为在伪证罪处罚下提交文件。
(f)CA 政府 Code § 84605(f) 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人员还应继续以纸质形式提交所需的披露声明和报告。在州务卿根据第84606条确定系统安全有效运行之前,纸质副本应继续作为审计和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文件。
(g)CA 政府 Code § 84605(g) 州务卿应始终维护本章要求的所有原始在线和电子提交声明和报告的安全官方版本。一旦州务卿根据第84606条确定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此在线或电子版本应成为审计和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版本。
(h)CA 政府 Code § 84605(h) 除由同时竞选州选举职位的当地选举职位候选人提交的与当地选举职位或当地投票议案相关的声明外,通过在线或电子方式向州务卿提交的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副本不应提交给当地备案官员。

Section § 846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个人和组织以电子方式向州务卿提交文件。这包括州选举的候选人和在职人员、州一般目的委员会、一揽子邮件组织、游说者,以及提交特定州报告的地方政府官员。州务卿还必须在线公布迟交的捐款和支出报告。所有电子提交的文件都被视为官方文件,如果内容不实,将承担伪证罪的法律责任。此外,在线版本是用于审计和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记录。除非有特殊要求,向州提交的文件无需再向地方机构重复提交。

(a)CA 政府 Code § 84605(a) 以下人员应在线或以电子方式向州务卿提交文件:
(1)CA 政府 Code § 84605(a)(1) 任何候选人,包括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候选人及在职人员、委员会或其他根据第4章(自第84100条起)和第5章(自第85100条起)的规定,须提交与州选举职位或州议案相关的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人员。
(2)CA 政府 Code § 84605(a)(2) 任何州一般目的委员会,如第82027.5条所定义,包括第85205条所定义的政党一般目的委员会,以及第85203条所定义的小额捐助者委员会。
(3)CA 政府 Code § 84605(a)(3) 任何制作一份或多份支持或反对在州选举或多个县投票的候选人或议案的“一揽子邮件”的组织。
(4)CA 政府 Code § 84605(a)(4) 任何游说者、游说公司、游说雇主或其他根据第6章(自第86100条起)的规定,须提交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人员。
(5)CA 政府 Code § 84605(a)(5) 任何根据第84226条向州务卿提交文件的民选地方政府官员或地方政府选举职位候选人。
(b)CA 政府 Code § 84605(b) 州务卿还应在互联网上披露任何未被(a)款的(1)、(2)或(3)项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涵盖的、分别由第84203条和第84204条定义的迟交捐款或迟交独立支出报告。
(c)CA 政府 Code § 84605(c) 在线或电子提交者应被推定为在伪证罪处罚下提交文件。
(d)CA 政府 Code § 84605(d) 州务卿应始终维护本章要求的所有原始在线和电子提交声明及报告的安全、官方版本,该版本应作为审计和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版本。
(e)CA 政府 Code § 84605(e) 除与地方选举职位或地方投票议案相关的、由同时是州选举职位候选人的地方选举职位候选人提交的声明,以及受第84226条约束的文件外,通过在线或电子方式向州务卿提交的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副本,不应提交给地方备案官员。

Section § 846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务卿决定在线和电子报告提交系统何时正常运行。他们通过咨询委员会、信息技术部以及其他相关方来做出此决定。该系统只有在获得信息技术部批准后才能使用。一旦系统获得批准,人们将不再需要提交纸质副本或向地方办事处提交。您发送电子报告的日期被视为官方提交日期。

州务卿应确定并公开披露在线和电子披露系统何时有效运行。在作出此决定时,州务卿应咨询委员会、信息技术部以及任何其他适当的公共或私人实体。在线或电子披露系统在信息技术部批准该系统之前不得投入运行。一旦作出此决定,本章要求在线或电子提交的申报者将不再需要提交纸质副本或向地方备案官员提交。此外,申报者传输在线或电子报告的日期应为州务卿收到所提交报告的日期。

Section § 84606

Explanation
您发送在线或电子报告的日期,即被视为州务卿正式收到该报告的日期。

Section § 84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政府雇员或官员不得使用公共设施或资源,为政治或竞选目的访问或保存任何数据,如本章相关要求所规定。

Section § 846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务卿在驳回某人的备案时,及时以清晰简单的语言告知其被驳回的原因。通知应避免使用复杂的词语,并应让相关人员易于理解。

Section § 84612

Explanation

如果州务卿驳回您的备案,他们必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向您解释驳回的原因。这个解释必须让所有相关人员都能轻松理解。Cal-Access 替代系统可能有一些必填字段,您需要填写这些字段才能提交报告或声明,具体由州务卿和委员会规定。

如果州务卿驳回根据本章提交的备案,州务卿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备案人驳回的理由,通知应使用通俗易懂、直截了当的语言,尽可能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并采用连贯且易于阅读的风格。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显示,以便直接受其影响的人员能够轻松理解其含义。Cal-Access 替代系统可能包含必填字段,其中必须输入信息才能提交报告或声明,具体由州务卿和委员会确定。

Section § 846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金库设立了“政治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从特定条款收取的资金将存入该基金。立法机关可以使用这笔资金来运营和改进由州务卿管理的在线政治披露系统。此外,州务卿还可以根据引入本条的法案使用这些资金。任何支出都必须经过加州技术局管理的项目审批和监督程序。

(a)CA 政府 Code § 84613(a) 政治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特此在州金库设立。根据第84101.5条收取的款项以及根据第86102条收取的款项的一半,应存入政治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
(b)Copy CA 政府 Code § 84613(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4613(b)(1) 存入政治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的款项须经立法机关拨款,并应用于州务卿根据本章实施的在线或电子披露计划的维护、修理和改进。
(2)CA 政府 Code § 84613(b)(2) 除第(1)款外,州务卿亦可使用存入政治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的款项,用于实施增设本条的法案。
(c)CA 政府 Code § 84613(c) 政治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的任何款项支出,用于(b)款第(1)项所述目的,须遵守加州技术局根据第11546条设立的项目审批和监督程序。

Section § 84615

Explanation

加州地方政府可以要求大多数与政治竞选相关的文档在线提交,但每年捐款和支出均低于1000美元的除外。地方政府必须制定一项条例,确保在线系统安全且不会给提交者带来过重负担。提交者将收到电子确认,这有助于证明他们及时提交了文件。数据将在网上公开,不包含个人地址或银行详细信息,供公众查阅。提交者必须以电子方式签署文件,并且无需提交纸质版本。系统应允许免费提交,并至少保存记录10年。

地方政府机构可以要求选举产生的官员、候选人、委员会或根据第4章(自第84100条起)要求提交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其他人,向地方备案官员在线或电子提交这些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但一个日历年内收到捐款总额少于一千美元 ($1,000) 且支出总额少于一千美元 ($1,000) 的选举产生的官员、候选人、委员会或其他人员除外。根据本条要求在线或电子备案的当地政府机构,应当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a)CA 政府 Code § 84615(a) 地方政府机构的立法机构应当通过一项批准使用在线或电子备案的条例,该条例应包含一项立法认定,即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将安全有效地运行,并且不会给备案人造成不当负担。地方政府机构立法机构通过的条例,可由该立法机构酌情规定,电子或在线备案要求仅适用于具体指明的备案类型,或仅在达到指明的金额门槛时才触发。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原始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需要提交给州务卿,并且该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副本需要提交给地方政府机构,该条例可以允许,但不得要求,该副本在线或电子提交。
(b)CA 政府 Code § 84615(b) 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只能接受州务卿根据第84602条(a)款(2)项开发的标准化记录格式的备案,并且该格式应与州务卿接收在线或电子备案的系统兼容。
(c)CA 政府 Code § 84615(c) 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应当确保传输数据的完整性,并应包含防止篡改、操纵、更改或颠覆数据的安全措施。
(d)Copy CA 政府 Code § 84615(d)
(1)Copy CA 政府 Code § 84615(d)(1) 地方备案官员应当向在线或电子提交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人员发出电子确认,告知备案人该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已收到。该确认应包括备案官员收到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日期和时间,以及备案人查看和打印备案官员所接收数据的方式。
(2)CA 政府 Code § 84615(d)(2) 备案人保留的在线或电子提交的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副本,以及根据(1)项发出的、显示备案人及时提交了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确认,应推定备案人及时提交了该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但该推定可被反驳。
(e)CA 政府 Code § 84615(e) 在线或电子提交的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备案日期,应为地方备案官员收到之日。
(f)CA 政府 Code § 84615(f) 地方备案官员应当以易于理解的格式在互联网上公开所有备案数据,以提供最大的公众访问便利。数据应免费提供,并在收到后尽快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开的数据不得包含电子备案表格中列出的个人或实体代表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或备案人需要披露的任何银行账号。除第84101条另有规定外,地方备案官员应根据请求向任何人提供根据本条提交的任何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完整、未经删节的副本,包括备案人披露的任何街道名称和门牌号。
(g)CA 政府 Code § 84615(g) 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应当包含一个程序,供备案人遵守根据第81004条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报表和报告的要求。
(h)CA 政府 Code § 84615(h) 地方政府机构应当使备案人能够免费完成和提交备案。
(i)CA 政府 Code § 84615(i) 地方备案官员应当自备案之日起至少10年内,保存根据本条提交的每份在线或电子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安全、官方版本,该版本应作为该记录的官方版本,用于审计和任何其他法律目的。已保存至少10年的数据可以随后以安全格式存档。
(j)CA 政府 Code § 84615(j)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条在线或电子提交的任何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不再需要以纸质形式提交给地方备案官员。

Section § 8461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地方政府机构要求某些民选官员、候选人、委员会或其他个人在线提交财务报表和报告,但如果他们在一年内收到或支出的金额少于2,000美元,则可豁免。机构必须确保在线系统安全且不会给用户造成过重负担,并且立法机构必须通过一项条例来批准该系统。

系统应接受标准化格式的备案,并向备案人提供电子确认。数据必须安全存储并在网上公开,但不得泄露街道地址或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如果备案人选择电子备案,则无需提交纸质版本。

此外,备案文件必须以安全方式保存至少十年,在线系统应允许免费完成备案,并包含备案人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方式。

地方政府机构可以要求根据第4章(自第84100条起)规定提交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民选官员、候选人、委员会或其他人员,但日历年内收到的捐款总额少于两千美元($2,000)且支出总额少于两千美元($2,000)的民选官员、候选人、委员会或其他人员除外,通过在线或电子方式向地方备案官员提交这些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根据本条规定要求在线或电子备案的地方政府机构应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a)CA 政府 Code § 84615(a) 地方政府机构的立法机构应通过一项批准使用在线或电子备案的条例,该条例应包含一项立法认定,即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将安全有效地运行,且不会给备案人造成过重负担。地方政府机构立法机构通过的条例可由该立法机构酌情规定,电子或在线备案要求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备案,或仅在达到特定金额门槛时触发。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原始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需要提交给州务卿,并且该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副本需要提交给地方政府机构,该条例可以允许但不要求该副本以在线或电子方式提交。
(b)CA 政府 Code § 84615(b) 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应接受州务卿根据第84602条(a)款(2)项开发的标准化记录格式的备案,或者地方政府机构可以过渡到Cal-Access替代系统格式,届时系统应接受州务卿根据第84602条(b)款开发的新标准化记录格式的备案,并且该格式应与州务卿接收在线或电子备案的系统兼容。
(c)CA 政府 Code § 84615(c) 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应确保传输数据的完整性,并应包含防止篡改、操纵、更改或颠覆数据的安全措施。
(d)Copy CA 政府 Code § 84615(d)
(1)Copy CA 政府 Code § 84615(d)(1) 地方备案官员应向在线或电子提交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人员发出电子确认,通知备案人该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已收到。该确认应包括备案官员收到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日期和时间,以及备案人查看和打印备案官员所收到数据的方式。
(2)CA 政府 Code § 84615(d)(2) 备案人保留的在线或电子提交的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副本,以及根据(1)项发出的显示备案人及时提交了该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确认,应构成备案人及时提交了该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可反驳推定。
(e)CA 政府 Code § 84615(e) 在线或电子提交的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备案日期应为地方备案官员收到之日。
(f)CA 政府 Code § 84615(f) 地方备案官员应以易于理解的格式在互联网上提供所有备案数据,以实现最大的公众访问。数据应免费提供,并在收到后尽快提供。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数据不应包含电子备案表格上列出的个人或实体代表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或备案人需要披露的任何银行账号。除第84101条另有规定外,地方备案官员应根据请求向任何人提供根据本条提交的任何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完整、未经删节的副本,包括备案人披露的任何街道名称和门牌号。
(g)CA 政府 Code § 84615(g) 在线或电子备案系统应包含一个程序,供备案人遵守根据第81004条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报表和报告的要求。
(h)CA 政府 Code § 84615(h) 地方政府机构应使备案人能够免费完成和提交备案。
(i)CA 政府 Code § 84615(i) 地方备案官员应自备案之日起至少10年内,保存根据本条提交的每份在线或电子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安全官方版本,该版本应作为该记录用于审计和任何其他法律目的的官方版本。已保存至少10年的数据随后可以以安全格式存档。

Section § 846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地方政府机构在收到任何必要的声明、报告或文件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后的72小时内,将其发布到其网站上。这包括以纸质、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的文件。如果文件迟交,机构必须在收到文件后的72小时内发布,周末或节假日可顺延。在发布之前,他们必须删除个人详细信息,如街道名称、门牌号和银行账号。在网站上提供文件链接也符合要求。

这些发布的文件应在与申报相关的选举之日起保留四年。如果文件错误地发送给了错误的机构,该机构无需发布,并且必须通知发送者此错误。

(a)CA 政府 Code § 84616(a) 在每个适用的申报截止日期后的72小时内,地方政府机构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一份根据第4章(自第84100条起)要求,以纸质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提交给该机构的任何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副本。如果声明、报告或文件由申报人迟交,地方政府机构应在收到该声明、报告或文件后的72小时内公布其副本。如果72小时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该期限将延长至下一个非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的工作日。在公布之前,当地申报官员应删除任何声明、报告或文件上所列人员或实体代表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或申报人需披露的任何银行账号。在机构的互联网网站上提供指向该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的链接符合本款规定。
(b)CA 政府 Code § 84616(b) 根据本条规定公布的声明、报告或其他文件应自与该申报相关的选举之日起提供四年。
(c)CA 政府 Code § 84616(c) 如果地方政府机构收到一份本应提交给不同机构或个人的申报文件,且该申报文件并非必须提交给接收机构,则地方政府机构无需根据 (a) 款公布该申报文件,并应通知申报人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