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共实体的索赔公共实体制定的索赔程序
Section § 935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地方公共实体处理某些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这些请求不属于其他特定法规的管辖范围。地方实体可以为这些请求制定自己的程序,例如要求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先提交索赔。法律对提交索赔的时间以及审查委员会采取行动的时间设定了规则,以确保它们符合现有的州级时间表。如果索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仍有机会申请允许延迟提交,但需遵循特定指导方针。重要的是,此程序不适用于儿童性虐待索赔。
(a)CA 政府 Code § 935(a) 针对地方公共实体提出的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根据本部分第905条的规定,不适用第1章(自第900条起)和第2章(自第910条起)的规定,且不受任何其他明文相关的法规或规章管辖的,应受该地方公共实体通过的任何章程、条例或规章中规定的程序管辖。
(b)CA 政府 Code § 935(b) 如此规定的程序可包括要求在提起诉讼之前,必须提交并处理索赔的规定。如果包含此项要求,则就该索赔对公共实体提起的任何诉讼,应受第945.6条和第946条的约束。
(c)CA 政府 Code § 935(c) 如此规定的程序不得要求提交任何索赔的时间短于第911.2条规定的时间。
(d)CA 政府 Code § 935(d) 如此规定的程序不得规定委员会对任何索赔采取行动的时间长于第912.4条规定的时间。
(e)CA 政府 Code § 935(e) 当程序要求在诉讼事由发生后不足一年内提交的索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时,可向公共实体申请允许提交该索赔。(b) of Section 911.4、第911.6条至第912.2条(含)以及第946.4条和第946.6条适用于所有此类索赔,并且章程、条例或规章中规定的时间应被视为第911.6条和第946.6条含义内的“第911.2条规定的时间”。
(f)CA 政府 Code § 935(f) 本条授权规定的任何程序不适用于第905条(m)款所述的儿童性虐待索赔。本款是对现有法律的宣告。
地方公共实体索赔 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 索赔提交
Section § 935.2
这项法律允许城市或地方政府设立一个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的索赔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可以根据地方法律的规定,处理与针对地方政府的财务索赔相关的某些职责。如果委员会批准或解决了一项索赔,它们可以指示审计员从政府的金库中支付款项。
章程规定,或地方公共实体通过条例或决议,可以设立一个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的索赔委员会,以履行地方公共实体根据本部分规定的该公共实体管理机构的职能。章程规定、条例或决议可以规定,凭索赔委员会的书面指令,地方公共实体的审计员或其他财务官员应促使从地方公共实体的金库中开具一张拨款令,金额为已获准、已和解或已解决的索赔金额。
索赔委员会 委员会 地方政府
Section § 935.4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机构或其雇员处理针对政府的某些索赔。具体来说,如果地方政府的章程、条例或决议允许,雇员可以处理索赔。但是,只有章程才能允许雇员批准、协商或解决费用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的索赔。这些规定还详细说明了,一旦索赔通过该雇员的书面指令达成一致,如何签发支付款项。
地方公共实体 解决索赔 章程规定
Section § 935.6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综合服务部授权州机构解决并支付最高1000美元(或更低指定金额)的索赔,无需进一步批准。它还允许这些机构驳回索赔并发出必要的通知。综合服务部可以要求这些机构每年报告他们如何处理此类索赔。
“州机构”涵盖了大多数需要主计长批准付款的州实体,但不包括司法分支机构和法官。
(a)CA 政府 Code § 935.6(a) 综合服务部可授权任何州机构解决并支付根据第905.2条提交的索赔,如果和解金额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或部门可能确定的更低金额,或驳回索赔并提供第913条要求的通知。部门可要求其授权的州机构每年向部门报告根据本条解决的索赔情况。
(b)CA 政府 Code § 935.6(b) 在本条中,“州机构”指州的任何办公室、官员、部门、司、局、委员会、或机构,对其提出的索赔由主计长签发的付款凭证支付,但不包括第900.3条定义的任何司法分支实体,或其任何法官。
综合服务部 州机构索赔 和解授权
Section § 935.7
本节允许加州交通部直接处理某些索赔,而无需总务部批准。如果索赔金额等于或小于小额索赔法院案件允许的最高金额,并且有高级财务官员证明资金充足,交通部可以选择否决、调整或支付该索赔。
如果交通部决定不支付索赔,他们必须按照特定规则通知索赔人。提交索赔的人需要遵守所有其他针对州机构索赔的相关规定。
(a)CA 政府 Code § 935.7(a) 尽管有第935.6条规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交通部可以否决、调整并支付任何源于该部门活动的索赔,而无需总务部的事先批准:
(1)CA 政府 Code § 935.7(a)(1) 索赔金额等于或小于《民事诉讼法典》第116.221条规定的小额索赔法院管辖金额。
(2)CA 政府 Code § 935.7(a)(2) 财政总监或交通总监证明存在用于支付该索赔的充足拨款。
(b)CA 政府 Code § 935.7(b) 如果该部门选择不支付任何索赔,该部门应提供第913条要求的通知。
(c)CA 政府 Code § 935.7(c) 任何提交源于交通部任何活动的索赔的人,应遵守本部分所有其他关于针对州机构索赔的适用规定。
交通部索赔 索赔调整 小额索赔法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