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
(a)CA 政府 Code § 865(a) 土地的缓慢移动,例如史前滑坡区域,或由于地下或地层支撑物质(如矿物、石油资源、水和类似物质)耗尽而导致的沉降,可能对人员或财产造成危险。尽管这种移动是缓慢的,以每天、每周或每年数英寸、数英尺或数米的速度表现,但在某个时刻,这种移动所施加的力将切断地下公用设施,如供水、排污、燃气、电力或电话服务,并可能导致地上结构的破坏,这些结构的基b础被掏空或完全失去支撑。与地震、快速岩崩或山体滑坡不同,这些缓慢的地球移动允许采取可能的干预措施来阻止移动,并避免对人员或财产造成的损害。如果在对人员或财产造成实际损害之前问题有充分的显现,则有可能确定某种补救措施来减轻危害。然而,任何阻止地球移动的尝试可能不会成功,或者可能具有加速移动及其所造成损害的潜力。无论加剧损害的可能性多么微小,如果此类尝试可能招致潜在责任,地方公共实体都不愿采取行动减轻危害。
(b)CA 政府 Code § 865(b) 立法机关颁布本章的意图是,在地方公共实体得知可能对大面积财产造成损害并对人员构成伤害威胁的特定地球移动后,鼓励它们采取补救措施来减轻地球移动或防范其危险,而无需担心因采取此类行动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