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加州某些高级州官员,包括那些在全州范围内选举产生的官员、州平衡委员会成员以及州法院法官,如果他们在履行公务职责时有不当行为,可能面临弹劾。

全州范围选举产生的州官员、州平衡委员会成员以及州法院法官,均可因在职行为不当而受到弹劾。

Section § 3020.5

Explanation
当加州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时,它会作为一个官方法院运作,记录所有审理过程。参议院的官员也同时担任该法庭的官员。

Section § 30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将被弹劾,该程序始于议会的一项决议。议会随后选举管理人来处理弹劾程序。

Section § 30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弹劾经理人负责起草并向参议院提交弹劾条款,他们还将在那里主导起诉。参议院在弹劾审判期间充当法庭。

Section § 3023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政府官员在履行公务时被指控有不当行为(轻罪),那么这些正式指控(即弹劾条款)将被送交参议院议长,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Section § 3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参议院负责确定审理弹劾案的日期,并且必须将这个排定的日期通知众议院。

Section § 3025

Explanation

在弹劾听证会举行前至少10天,参议院议长必须向被告送达弹劾指控的副本,并告知他们何时何地出庭参加听证会。

在听证会指定日期前不少于10天,参议院议长应向被告送达弹劾条款副本,并附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出庭答辩的通知。

Section § 302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解释了如何通知被告有关弹劾程序。如果尽管经过彻底努力仍无法在该州境内找到被告,参议院可以授权发布一份公开通知。该通知将指示被告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出席弹劾听证会。

Section § 30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未出席其弹劾听证会,参议院可以重新安排听证会,或者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审判并作出判决,只要有证据证明被告已收到听证会通知。

如果被告不出庭,在送达证明或公告证明后,参议院可以主动或因有理由而指定另一日期审理弹劾案,或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判和判决。

Section § 302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被告在弹劾程序中可以采取的行动。被告可以选择书面形式对弹劾指控的有效性或充分性提出异议,或者口头作无罪抗辩。

Section § 3029

Explanation
如果参议院在听取异议后认为弹劾条款有效,被告必须立即对这些条款作出回应。如果被告认罪或不作回应,参议院将宣布他们有罪。

Section § 3030

Explanation
如果在弹劾案中,被指控犯罪的人声明“不认罪”,那么参议院将在指定时间进行审判。被告的抗辩会被记录在参议院的官方记录(议事录)中,这实际上是对弹劾指控中所有重要指控提出了质疑。

Section § 3031

Explanation

在参议院处理弹劾案之前,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宣誓。参议院议长和在场的每位议员都需要宣誓,承诺公正诚实地听取并裁决弹劾案。任何参议员,除非已经宣誓,否则不能参与或投票表决弹劾案。

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在参议院对弹劾采取行动之前,秘书应向参议院议长宣誓,参议院议长应向在场的每位参议员宣誓,誓言真实公正地听取、审理和裁决弹劾。任何参议员未经宣誓,不得对弹劾或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采取行动或投票。

Section § 3032

Explanation
在弹劾案件中,至少三分之二的全体当选成员必须同意才能定罪。如果同意人数不足三分之二,被告将被宣告无罪,这意味着他们被判无罪。

Section § 3033

Explanation
一旦某人被定罪,参议院必须在预定时间宣布判决。他们通过将一项称为决议的正式决定记录在参议院的官方记录中来完成此操作。

Section § 3034

Explanation
当一项决议获得大多数就宣告无罪或判决有罪问题进行投票的成员通过时,它就成为参议院的正式决定。

Section § 3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判决可能导致政府官员被停职或免职。此外,他们还可能被禁止担任本州内任何未来的荣誉、信托或营利性政府职务。

Section § 3036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被暂停其政府职务,在停职生效期间,他们不得领取该职位的薪水或任何福利。

Section § 3037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官员面临提交给参议院的弹劾指控,他们将被暂时解除职务,并且在被证明无罪之前,不能履行其公务职责。

凡是针对任何可被弹劾官员的弹劾条款提交给参议院时,该官员即暂时停职,并且在其被宣告无罪之前,不能履行其公务职责。

Section § 3038

Explanation
如果州长以外的官员被暂时停职,州长将迅速任命一人接替该职位,并需获得参议院批准。这名临时被任命者将任职,直至被停职人员的审判以宣告无罪告终,或者,如果他们被免职,直至该职位在下一次选举中被永久填补。

Section § 30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副州长被弹劾,众议院必须迅速通知参议院。这使得参议院能够选出一位新的议长。

如果副州长被弹劾,众议院应立即将弹劾通知送达参议院,以便选出另一位议长。

Section § 30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因某项罪行被弹劾,并且他们也因同一罪行面临刑事指控,那么这些刑事指控仍可继续进行。弹劾并不能阻止针对他们提起单独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