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本法典第63088.1条和公司法典第14001条所载目的,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一项或多项活动,但仅限于根据银行与公司之间的合同授权的活动:为任何个人、商号、公司或协会的债券、票据、合同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背书或充当保证人,或提供财务援助,并可就任何此类担保或财务援助以及与之相关的利息和服务费用制定和规范条款和条件,但公司不得提供或担保任何贷款,除非并直到其确定:
(a)CA 政府 Code § 63089.95(a) 金融机构或金融公司在合理条款或条件下批准该履约保证金的可能性很低,且受益人已证明项目有合理成功的完成前景。
(b)CA 政府 Code § 63089.95(b) 履约保证金项目覆盖范围将仅在本州使用。
(c)CA 政府 Code § 63089.95(c) 受益人根据指令和要求在业务中拥有最低股权。
(d)CA 政府 Code § 63089.95(d) 由于履约保证金,所创造或保留的就业岗位符合规定就业标准的指令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