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30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州金库中设立了加州基础设施担保信托基金。该基金旨在为与州基础设施相关的各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基金中的资金可随时供银行用于担保与基础设施相关的贷款和债券,无需每年审批。银行可以使用这笔资金支付运营贷款和债券担保计划的行政费用,并且从这些服务中获得的任何保费都将存回基金。然而,基金用于一般行政目的的支出需要立法机关批准,但与管理已批准债务直接相关的费用除外。

(a)CA 政府 Code § 63060(a)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加州基础设施担保信托基金。
尽管有第13340条规定,但除(b)款另有规定外,担保信托基金中的所有资金特此持续拨付给银行,不考虑财政年度,用于担保基础设施银行基金内的全部或部分账户和子账户、银行或发起人的任何合同或义务,以及银行、特殊目的信托机构或发起人根据本分部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券的全部或部分,并用于支付银行在运营贷款和债券担保计划中产生的行政费用。银行根据本分部提供的保险、担保或增信措施所收到的所有保险费应存入担保信托基金。担保信托基金有权担保基础设施银行基金内的任何账户和子账户的全部或部分、银行、特殊目的信托机构或发起人的任何合同或义务,以及银行、特殊目的信托机构或发起人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券的全部或部分,并授权支付担保信托基金的任何担保或增信措施。
(b)CA 政府 Code § 63060(b) 基础设施银行基金中的资金仅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方可用于一般行政支出。本款不限制银行支出与已批准债务服务直接相关的资金的权力。

Section § 6306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银行如何管理其担保信托基金和基础设施银行基金。这些基金不受其他州政府官员或部门的监督,但银行必须在每年11月1日之前向立法机关提交其上一年度的活动报告。银行用于这些活动的预算每年都会进行审查,并需经州预算法案批准。

Section § 6306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银行将担保信托基金中目前不需要的资金进行投资。这些投资可以包括某些经批准的证券、回购协议(即资产在一段时间内买卖回来的协议),或与美国顶级评级金融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等其他金融产品。

银行还可以将资金存入州立或国家银行的计息账户。此外,银行可以投资于董事会决议允许的某些债务,或将资金转入盈余资金投资基金。这些投资的任何利润都将返还给担保信托基金。

如果需要,银行可以在基金内设立额外的账户,以实现本条的目标。

(a)CA 政府 Code § 63062(a) 银行可以不时指示司库将担保信托基金中非当前所需资金投资于银行指定的第16430节中规定的任何合格证券。银行可以指示司库通过签订回购协议或逆回购协议来投资这些资金,就本节而言,回购协议或逆回购协议应指根据协议,卖方或买方同意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以指定金额回购或回售证券的合格证券购买或出售协议。银行可以指示司库将这些资金投资于银行、特殊目的信托或发起人的次级证券。银行可以指示司库将这些资金投资于与美国境内公司、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协会签订的投资协议,这些公司、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协会须经全国认可的评级服务机构评定为该服务机构最高三个评级类别之内。就本节而言,投资协议应指任何以固定或浮动利率投资担保信托基金资金的协议,并且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协议、票据、无抵押定期存款、存单以及银行、特殊目的信托或发起人的次级证券。银行可以指示司库将资金存入本州设有主要办事处的州立或国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计息账户。
(b)CA 政府 Code § 63062(b) 为促进《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1373节的实施,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银行还可以将担保信托基金的资金投资于董事会决议允许的金融机构债务。银行也可以要求将担保信托基金中的资金转入盈余资金投资基金,根据《第2编第4部第2章第3节第4条》(自第16470节起)进行投资。
(c)CA 政府 Code § 63062(c) 尽管有第16305.7节的规定,所有因投资或存款产生的利息或其他增值均应存入担保信托基金。
(d)CA 政府 Code § 63062(d) 银行可以在担保信托基金内设立其他账户,以履行本条的目的。

Section § 63063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在担保信托基金中设立和维护担保准备金账户,旨在支持与银行及相关实体的债券和义务相关的承诺。银行必须确保该基金维持在规定的最低水平,并存入来自各种来源的资金,包括立法拨款、债券收益和其他可用资金。

银行不得提取导致账户低于最低要求的金额,除非是为了履行担保负债。如果账户低于此门槛,银行必须停止发放新的担保,直到恢复到所需水平。

(a)CA 政府 Code § 63063(a) 担保信托基金中设有一个担保准备金账户,用于确保根据合同作出的承诺,以担保银行、专项信托或发起人的全部或部分债券,银行、专项信托或发起人的任何合同或义务,以及基础设施银行基金内的全部或部分账户或子账户。银行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担保准备金账户持续维持不低于根据第63064条(a)款设立的准备金账户要求。银行应将以下所有款项存入担保准备金账户:
(1)CA 政府 Code § 63063(a)(1) 由立法机关拨款并提供用于存入该账户的资金。
(2)CA 政府 Code § 63063(a)(2) 任何债券(包括一般责任债券)的收益,在授权发行该等债券的决议、信托协议、决议或信托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内。
(3)CA 政府 Code § 63063(a)(3) 银行可能提供的任何其他用于存入担保准备金账户的资金。
(b)CA 政府 Code § 63063(b) 银行不得导致从担保准备金账户中提取款项,提取金额不得使其中资金少于准备金账户要求,除非为履行担保合同项下的负债所必需。如果贷款担保准备金账户减少到低于准备金账户要求,银行应停止作出担保和增信承诺以及签订相关合同,直到担保准备金账户恢复到该要求。

Section § 6306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立法机关可以向担保准备金账户拨款,以维持一个称为“准备金账户要求”的所需余额。如果准备金低于此水平,银行必须将资金短缺情况告知主要的立法和政府官员。

银行的首席执行官随后负责请求州长要求资金以补充准备金。如果立法机关决定这样做,它可以选择拨款将准备金恢复到所需水平。此外,银行可以使用资金来支付行政或运营费用,或将准备金保持在必要水平。

(a)CA 政府 Code § 63064(a) 立法机关可不时地从合法可用的资金或账户中,向担保准备金账户拨款或划拨立法机关可能确定的金额。立法机关可为担保准备金账户设立并可不时提高一项要求,该要求应称为“准备金账户要求”。
(b)CA 政府 Code § 63064(b) 如果银行确定准备金账户中的金额低于准备金账户要求,执行董事应立即书面证明致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州议会议长、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州长,说明恢复准备金账户至准备金账户要求所需的金额。
(c)CA 政府 Code § 63064(c) 在作出证明后,首席执行官应请求州长要求拨款,并应尽最大努力使该金额被请求并获得拨款。
(d)CA 政府 Code § 63064(d) 在收到准备金账户中的金额低于准备金账户要求的通知后,立法机关可自行决定选择拨款并支付给银行,以存入担保准备金账户,该款项将使准备金账户恢复到与准备金账户要求相等的金额。
(e)CA 政府 Code § 63064(e) 银行可使用立法机关可能不时拨给担保信托基金的任何款项,以实现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初始行政和运营费用以及将准备金账户恢复到准备金账户要求。

Section § 6306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银行或州对任何担保协议的财务责任仅限于特定担保信托基金中可用的资金。州没有义务动用其税收权力或为此类担保拨款,这意味着它不会通过增税来弥补这些担保。合同必须明确声明,州的信用和税收权力不为此类担保提供支持。此外,担保信托基金中的资金不得转入其他基金,除非用于支付担保或与债券担保相关的运营费用。

(a)CA 政府 Code § 63065(a) 银行和州根据担保合同或银行、特殊目的信托或发起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义务支付任何担保利益的义务,应为银行的有限义务,仅可从根据各自担保合同为此提供的存入担保信托基金的款项中支付。本分部项下的贷款或债券担保不得直接、间接或或有地使州或其任何政治分区承担义务,为此征收或抵押任何形式的税收,或为此支付作出任何拨款。
(b)CA 政府 Code § 63065(b) 根据本分部,银行、特殊目的信托或发起人的所有担保合同或任何其他合同或义务,应在其正面载有以下声明:“加利福尼亚州的信用和税收权力均未用于担保本担保合同的本金或利息的支付。”
(c)CA 政府 Code § 63065(c) 担保信托基金中的资金不得转入任何其他基金,除非用于支付任何担保或增信,或除非为支付本分部授权的债券担保和增信计划的运营费用所必需;银行也不得使用机构指导和控制下的任何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加州住房贷款保险基金和加州住房金融基金中的资金,担保信托基金中的资金除外,以清偿因本分部授权的担保合同而产生的负债。

Section § 630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银行对提供保险担保或增强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如贷款服务或处理审批)收取费用。它还可以对提供给特殊服务信托的各种服务收取额外的合理费用。

Section § 630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基础设施银行基金中通过债券收益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运营相关项目,不得转入其他基金。此外,银行不能使用其他基金(例如加州住房贷款保险基金)来支付项目债务;只有基础设施银行基金才能用于此目的。另外,经董事会授权,该基金可以向其他机构或私人实体借入或接受资金,以设立财务准备金。

(a)CA 政府 Code § 63067(a) 基础设施银行基金中根据本分部发行的债券收益所得的款项,除为支付本分部授权项目的运营费用所必需外,不得转入任何其他基金;银行也不得使用机构指导和控制下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加州住房贷款保险基金和住房融资基金中的款项,以清偿本分部授权项目产生的债务,但基础设施银行基金中的款项除外。
(b)CA 政府 Code § 63067(b) 基础设施银行基金,代表银行或特殊目的信托,可以向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机构或私人实体借入或接收款项,以便依照本分部的规定并经董事会决议授权,在基础设施银行基金中设立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