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银行州烟草和解证券化
Section § 63049
加州政府法典的这一节增加了具体的定义,用于解释加州境内烟草和解金分配的相关规定。它包括“加州托管协议”等关键术语的定义,该协议指的是一项用于分配重大烟草诉讼款项的安排。“同意判决和最终判决”指明了批准烟草和解的法律文件。“主和解协议”概述了1998年涉及烟草公司和美国多个州的一项重大和解。“谅解备忘录”侧重于地方政府在处理和解资金方面的作用。“运营费用”是指管理这笔资金的成本,例如报告和保险。最后,“烟草资产”是指加州有权从这项和解中获得的资金。
Section § 63049.1
这项法律允许一家州立银行将加州的烟草资产出售给一个专门设立的非营利组织,即特设信托。该信托可以发行债券来为这些购买提供融资或再融资。该信托独立于州和其他机构运作,并且可以将其烟草资产质押作为其债券的担保。该信托、其收入及其债券均免征州税。如果需要为这些债券提供担保,加州的预算中可能会包含一个拨款项目,该项目不会立即提供资金,但允许在需要时追加资金以支付与债券相关的费用。2007年1月1日之后,债券不得包含安全增强措施,现有债券的再融资除外。
Section § 63049.2
本节规定,本分部的某些规则,特别是第3、4和5条,不适用于根据本条设立的特殊目的信托发行的债券。本条中的规定增加了银行在本分部中的权力,这意味着银行拥有超出这些条款通常赋予的额外权限。
Section § 63049.3
这项法律规定,当州政府出售其烟草资产时,这被视为一种直接的出售,而不是一种贷款或担保权益。即使只出售了部分资产,或者州政府仍保留了剩余权益,或者任何相关的财务或监管描述发生变化,这项出售仍然有效。简而言之,没有任何因素能改变其是真实出售的事实。
Section § 63049.4
Section § 63049.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承认其57个县和主要城市在一份名为“谅解备忘录”的特定协议中拥有权利。州政府承诺不会改变或损害这些权利,特别是关于烟草资产的付款。这项法律确保这些县市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出售或转让其付款权利。
Section § 63049.55
这项法律在州金库设立了“烟草资产销售收入基金”,用于管理出售烟草相关资产所得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该基金的资金可以投资于“盈余资金投资基金”,前提是这不会影响某些债券的免税地位。
财政总监可以指示将该基金的资金转入普通基金。此外,该基金的资金可以暂时借给普通基金,以满足其日常现金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