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3040

Explanation

银行在与州和地方机构协商后,必须制定规则和优先事项,以决定哪些项目可以获得帮助。这些规则应与《州环境目标和政策报告》或类似报告保持一致。如果该报告未能及时更新,则此要求将暂停,直至报告更新。

对于来自州政府机构的项目,它们应与《资本和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报告》保持一致。当这些规则发生变化时,银行必须通知州长、立法机关的财政和政策委员会以及相关机构。

此外,在银行选择项目之前,必须通过另一条款中要求的一项决议。

(a)CA 政府 Code § 63040(a) 在与适当的州和地方机构协商后,银行应制定选择接受银行援助项目的标准、优先事项和指导方针。项目应遵守银行采纳的标准、优先事项和指导方针。
(b)CA 政府 Code § 63040(b) 这些标准、优先事项和指导方针应至少基于以下内容:
(1)CA 政府 Code § 63040(b)(1) 根据第7编第1部第1.5章第5条(自第65041节起)批准的《州环境目标和政策报告》或其后续报告。如果《州环境目标和政策报告》或其后续报告未在法定要求的更新后两年内通过,则在报告更新之前,无需遵守本款规定。
(2)CA 政府 Code § 63040(b)(2) 如果发起方是州机构、委员会、理事会或部门,则为财政部主任根据第2编第3部第3章第2条(自第13100节起)编制的《资本和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报告》。
(c)CA 政府 Code § 63040(c) 当银行制定或修改标准、优先事项和指导方针时,银行应通知州长、对银行行使立法监督权的立法机关财政和政策委员会,以及适当的州和地方机构。
(d)CA 政府 Code § 63040(d) 第63041节所要求的决议应在银行选择项目之前通过。

Section § 63041

Explanation

在请求银行审议一个项目之前,支持该项目的当地政府必须正式决定四件事:首先,该项目必须符合市和县的总体规划(如果项目位于非建制区域,则仅符合县的规划)。其次,他们计划为项目融资的方式是合适的。第三,该项目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既促进经济增长又保护资源,同时还将提升公共基础设施以创造就业机会。第四,该项目符合另一项法律规定的具体选择标准。

一旦当地政府做出此决定,他们必须将该决议发送给基础设施银行的负责人。

(a)CA 政府 Code § 63041(a) 在将项目提交银行审议之前,项目发起方的一个或多个立法机构应当通过决议认定以下各项:
(1)CA 政府 Code § 63041(a)(1) 该项目符合市和县的总体规划,或在旧金山的情况下符合市县的总体规划,或对于项目所在非建制区域的项目,仅符合县的总体规划。
(2)CA 政府 Code § 63041(a)(2) 拟议的融资方案适用于该特定项目。
(3)CA 政府 Code § 63041(a)(3) 该项目促进现有和未来公共资源的有效和高效利用,以促进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该项目以吸引、创造和维持长期就业机会的方式开发和提升公共基础设施。
(4)CA 政府 Code § 63041(a)(4) 该项目符合根据第63040节通过的项目选择标准、优先事项和指导方针。
(b)CA 政府 Code § 63041(b) 立法机构通过(a)款中的决议后,立法机构应将该决议转交基础设施银行的执行董事。

Section § 63041.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立法机关计划一次性拨款4.25亿美元,旨在帮助地方政府开展基础设施和资本项目。这笔资金专门用于多种形式的财政援助,例如为公共开发设施提供的贷款。值得注意的是,除非获得银行董事会的一致批准,并向特定的立法领导人提供书面通知,否则任何单笔贷款都不得超过总资金的10%。

(a)CA 政府 Code § 63041.5(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提供一次性拨款,用于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援助,以满足其资本支出和基础设施需求。
(b)CA 政府 Code § 63041.5(b) 从1999年《预算案》第2920-111-0001项拨款中,四亿两千五百万美元($425,000,000)将可用于向地方政府发起人提供财政援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循环基金贷款,用于公共开发设施,具体如《政府法典》第63010条(q)款所规定。
(c)CA 政府 Code § 63041.5(c) 从1999年《预算案》第2920-111-0001项以及1998年《预算案》(1998年法规第324章)第2920-111-0001项拨款中,加州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银行不得发放超过拨给该银行的这些拨款总额10%的单笔贷款,除非经加州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银行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且财政总监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提供30天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