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5300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允许任何城市选择一套适合其自身规模和需求的退休制度。

Section § 4530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城市为其政府工作人员设立自己的退休制度。这些制度可能包括退休金、养老金、残疾福利和死亡福利。

Section § 453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雇主不得为男性和女性雇员设定不同的缴费率或福利。实质上,在工作场所的缴费和福利方面,男性和女性必须受到平等对待。

Section § 45302

Explanation
在市政府能够通过一项条例正式设立退休制度之前,其立法机构必须首先通过一项决议,以宣布其计划。该决议需要包含拟议退休制度关键部分的摘要。

Section § 45303

Explanation
在批准一项员工退休计划之前,必须首先举行一次选举,让这些员工可以秘密投票,决定他们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该提案。

Section § 453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选举的选票必须包含决议中描述的退休制度摘要。

Section § 453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市政府将举行一场由其立法机构设计的选举,旨在允许消防员、警察和其他市政雇员等群体投票赞成或反对某个特定系统。如果一个群体投票反对,他们将不会被纳入该系统。如果该群体批准,则该群体所有成员都必须强制加入该系统。

Section § 453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城市退休金制度如何设立和废止。要设立该制度,要么大多数城市选民必须同意,要么至少三分之二的市立法机构必须批准。一旦设立,只有通过公众投票才能废止。

Section § 45307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地方条例设立一个退休委员会来管理该制度的运作。该委员会被赋予必要的权力和职责,以实现本条的目标。

Section § 4530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赋予立法机构选择权,可以自行管理其养老金和退休基金,也可以与市、县或州政府部门合作寻求帮助。他们可以共同建立和运营退休制度,投资和管理这些基金,或提供任何其他相关服务。

立法机构可以维持其自身的养老金和退休基金,或可以与本州任何市或县的立法机构或任何州政府部门签订合同,以用于:
(a)CA 政府 Code § 45308(a) 履行与退休制度的建立或管理相关的任何服务。
(b)CA 政府 Code § 45308(b) 退休基金的投资、保管或管理。
(c)CA 政府 Code § 45308(c) 与该制度或其基金相关的任何其他服务。

Section § 4530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城市退休金系统如何处理其收到的额外资金,并明确了这些资金可以投资的领域。投资必须是某些类型的安全证券和存款。这包括储蓄银行的合法投资、市政债券、州政府批准的养老基金证券以及受保的储蓄存款。 允许的投资还包括州立或国家银行存款、受保的储蓄贷款协会以及州政治分区登记的支付令。退休基金也可以投资于为其成员提供的特定年金计划的经认证的保险合同。

Section § 4530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级退休金系统将其多余资金投资于房地产或建筑项目,以出售或租赁给加州的政府实体,如城市或学区。但是,这必须遵守某些规定。首先,授权机构的五分之四成员必须批准这项投资。其次,该系统的资产应超过50万美元,且房地产投资不应超过这些资产的25%。

在进行投资之前,必须与政府机构签订租赁协议,确保有足够的收入来覆盖投资本金和利息。此类投资的利率应略高于其他资产的平均利率。此外,市政府有权采取各种行动,如购买、出售或租赁物业,建造建筑物,以及维护这些物业以保护其投资。

尽管有第45308.1条规定,市级退休金系统收到的且非当前支出所需的资金,可投资于不动产或已建成或将建于不动产上的改良物,但此类不动产或改良物须是为了出售或租赁给本州的城市、县、学区、政治分区或政治法人而取得,并须遵守以下限制:
(1)CA 政府 Code § 45308.2(1) 除非经由条例授权投资退休金的机构成员以四分之五多数票批准,否则不得对此类不动产或改良物进行投资。
(2)CA 政府 Code § 45308.2(2) 除非退休金系统的资产超过五十万美元 ($500,000),且该项投资连同其他不动产和改良物投资,不超过退休金系统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五 (25%),否则不得进行此类投资。
(3)CA 政府 Code § 45308.2(3) 在对此类不动产或改良物进行投资之前,投资机构应与前述公共机构签订租赁或租购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共机构同意以月租金租赁该物业,租期不超过50年,且租金足以收回不少于投资本金及按以下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该协议可包含一项或多项购买选择权;但前提是,该选择权连同租金,将收回不少于投资本金及按以下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建筑物建在公共机构拥有的土地上,该协议可包含在任何时候或租赁期满时以其公平市场价值购买该土地的选择权。
(4)CA 政府 Code § 45308.2(4) 每年的利率应比退休金系统在前一年从不动产或改良物以外的资产中获得的平均利率高出四分之一百分点 (1/4%)。
(5)CA 政府 Code § 45308.2(5) 为使本条关于不动产或改良物投资的规定完全生效,投资机构仅为投资目的,有权购买、出售或租赁不动产,或签订相关选择权协议;并在投资需要时,签订建筑物建造合同,维修和维护此类物业,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针对财产损失或财产使用和占用损失的保险。它还可以采取为执行本条投资规定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动。在建筑物建造方面,投资机构应基本遵循并尽可能适用设立该退休金系统的城市法律规定的建筑物建造程序和限制。

Section § 4530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城市退休基金中那些暂时不需要立即支付的资金,可以投资于某些债券。这些债券是根据1915年的特定规定发行的。重要的是,可以使用房产税来覆盖这项投资,但税率不能超过每100美元房产价值10美分。这笔税款应该足以支付每年债券的所有本金和利息。

Section § 4530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城市退休金系统如何投资其多余的资金。他们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进行投资:发放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第一种方式是,贷款可以由联邦住房专员提供支持,这意味着它们得到了担保或保险。第二种方式是,根据一项特定的联邦法案,这些贷款可以由美国政府为军人提供担保。

Section § 45308.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市退休金系统在特定条件下,将其退休基金的一部分投资于某些股票。在头两年内,基金资产的最多10%可投资于普通股;第三年增加到15%;此后最多可达25%。对于优先股,初始限额为2%;第二年增加到3%;此后最多可达5%。

普通股必须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纳斯达克上市,除非它们属于某些银行或保险公司。这些公司必须拥有稳固的财务基础,包括资产超过1亿美元,且优先股没有股息支付问题。它们还需要有稳定的股息支付历史,近年来没有重大中断。投资限制为不得超过一家公司股份的5%,或基金中单只股票的2%。

尽管有第45308.1条的规定,除了本条授权的任何其他投资外,市退休金系统经适当法律顾问建议,可自行决定投资退休基金的资产,按成本计算,在本条生效后的头两年内,投资于普通股或股份的金额不得超过资产的10%,在本条生效后的第三年内不得超过15%,此后不得超过25%;并且在本条生效后的第一年内,投资于优先股或股份的金额不得超过资产的2%,在本条生效后的第二年内不得超过3%,此后不得超过5%,投资对象为依据美国或其任何州、特区或领地的法律设立或存在的公司;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CA 政府 Code § 45308.5(a) 该股票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注册,依照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规定,或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全国市场系统上市。对于以下股票,无需注册:
(1)CA 政府 Code § 45308.5(a)(1) 作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员的银行的普通股,且其资本金(由股本、盈余和未分配利润构成)至少为五千万美元 ($50,000,000);
(2)CA 政府 Code § 45308.5(a)(2) 保险公司的普通股,且其资本金(由股本、专项盈余资金和未分配盈余构成)至少为五千万美元 ($50,000,000);
(3)CA 政府 Code § 45308.5(a)(3) 任何优先股。
(b)CA 政府 Code § 45308.5(b) 该公司的总资产至少为一亿美元 ($100,000,000);
(c)CA 政府 Code § 45308.5(c) 该公司发行的债券(如有)符合退休基金的投资条件,且其优先股没有拖欠股息支付;
(d)CA 政府 Code § 45308.5(d) 在投资日期之前的十年中,该公司至少有八年向其普通股支付了现金股息,且在该整个期间内,该公司可用于普通股股息的累计净收益等于已支付的股息金额,且该公司在过去三年中每年都支付了已赚取的现金股息;
(e)CA 政府 Code § 45308.5(e) 对任何一家公司的投资不得超过其已发行普通股的5%;并且
(f)CA 政府 Code § 45308.5(f) 任何单笔普通股投资(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

Section § 45308.6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市政退休金系统必须聘请投资顾问或银行的信托公司。这些专业人士将协助管理市政退休金系统的投资计划。

Section § 4530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退休委员会或市财务主管在获得市议会批准后,与经纪商和银行签订“证券借贷协议”,以增加投资收入。证券借贷协议是一种合同,其中出借方(如市政府)将公司或政府证券暂时借给借款方,以换取抵押品。在借贷期间,市政府保留所有财务收益,如股息,但不能对证券进行投票。如果市场价值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抵押品,以确保其价值至少是所借证券价值的102%。法律要求进行文件记录和监督,并且借贷的财务结果必须与其他投资结果分开公布。

市退休委员会(如果设有)或经市议会批准的市财务主管,可与经纪自营商以及加州或全国性银行签订证券借贷协议,以审慎地补充通常从投资中获得的收入。
(b)CA 政府 Code § 45308.7(b) “证券借贷协议”是指一份书面合同,据此,法定所有人(即出借人)同意出借特定的可流通公司或政府证券,期限不超过一年。出借人保留向借款人收取所有股息、利息、溢价、权利以及出借人原本有权获得的其他任何分配的权利。出借人放弃在借贷期内对证券的投票权。出借人可根据约定,在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通知期内终止合同;借款人可根据约定,在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通知期内终止合同。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提供现金、债券或美国或联邦机构的其他附息票据和债务形式的抵押品,这些抵押品须符合出借退休基金的投资资格。
该抵押品金额应至少等于所借证券市场价值的102%,具体按约定执行。出借人应每日监控所借证券的市场价值。借贷协议应规定,每日或在所借证券价值增加时,按约定比例支付额外抵押品。在任何情况下,抵押品金额均不得低于所借证券的市场价值。
(c)CA 政府 Code § 45308.7(c) “可流通证券”是指在公认交易所或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证券。
(d)CA 政府 Code § 45308.7(d) 签订证券借贷协议的每个委员会或市财务主管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45308.7(d)(1) 维护所有证券借贷的详细记录。
(2)CA 政府 Code § 45308.7(d)(2) 制定控制措施和报告,以监控交易的进行。
(3)CA 政府 Code § 45308.7(d)(3) 将证券借贷交易的净结果与其他投资活动的净结果分开公布。

Section § 45308.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投资于大型多元化投资公司的股票或股份,前提是该公司已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且资产至少达到5000万美元。该法律还规定,此类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25%(根据股票或股份的成本计算),以确保投资方式的平衡。

尽管有第45308.1条规定,董事会也可以投资于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的、总资产至少为五千万美元($50,000,000)的多元化管理投资公司的任何股票或股份;但对此类股票和股份的总投资,连同所有其他公司的股票和股份,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的25%,该比例根据股票或股份的成本确定。

Section § 453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为市政府雇员设立养老金和退休制度的条例中所需的关键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如何确定和支付给雇员或其受益人的福利,包括雇员和市政府向养老金基金的缴款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市政府的缴款不得超过雇员的缴款。该规定还明确了退休委员会的组成,确保至少有两名成员由参与该制度的雇员选举产生。此外,它还强制要求制定管理条例,并允许在退休前退出该制度的雇员申请退还其缴款及利息。

Section § 45309.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本章规定的养老金或退休计划的成员,您不能获得任何违反第 34095 条或第 50033 条规定的服务年限或缴款抵免。简单来说,您不会因那些条款禁止的活动而获得福利。

Section § 453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市条例包含关于市雇员退休福利的两个要点。首先,退休金、报酬或抚恤金计划可以部分基于雇员在退休制度建立之前提供的服务。其次,市可以从雇员的薪金或工资中直接扣除其对退休制度的缴款。

该条例可规定:
(a)CA 政府 Code § 45310(a) 退休金、报酬或抚恤金的金额可部分基于官员或雇员在该制度建立之前为市提供的服务。
(b)CA 政府 Code § 45310(b) 纳入该制度的官员和雇员的缴款可通过从应付给官员和雇员的薪金或工资中扣除此类缴款的金额来收取。

Section § 453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民选公职人员的任何部分服务根据特定条件(即第1243条)被剥夺,那么在该被剥夺的服务期间,该人员将丧失成员资格。

Section § 453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城市制定一项条例,修改其成员的退休福利,如果他们属于多个退休制度,例如根据(1937年)县雇员退休法和公职人员退休法设立的那些制度。为了使这些修改生效,该条例必须提交给每个相关的退休委员会,并且这些委员会必须接受该市的制度作为互惠制度。 这些修改只适用于在该条例生效后转换其雇佣和退休制度会籍的成员。然而,任何关于计算最终薪酬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符合特定条件的成员,无论他们何时转换。 这项法规确保,如果一个城市的退休制度被视为与公职人员退休制度互惠,它也将自动与其他州和地方制度互惠。

Section § 4531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曾属于互惠退休金制度或公职人员退休金制度的前城市雇员,如果他们目前是类似制度的现役成员,可以重新缴存他们之前提取的退休缴款。

如果前成员选择重新缴存,他们将重新获得与从未提取资金相同的福利,包括递延退休金以及可能降低的退休入职年龄。然而,这项法律主要适用于那些从事积极执法或消防工作的人员,而不是文职或类似职位。

已退休人员或目前未受雇于特定公共安全机构的人员被排除在外。每个城市都必须制定重新缴存资格标准,尤其是在记录不完整的情况下。这项法规承认公共安全官员面临的独特风险,旨在确保他们能够在州内不同城市管辖区获得养老金福利。

当城市根据本章设立互惠退休金制度时,适用以下规定:
(a)CA 政府 Code § 45310.6(a) 任何曾根据该制度离职并成为互惠退休金制度或根据《公职人员退休法》设立的退休金制度成员的前成员,如果未选择或不符合资格将其缴款留存,则可在重新缴存时,如果其是互惠退休金制度或公职人员退休金制度的现役成员,选择重新缴存这些缴款。前成员可通过向其离职城市的退休基金重新缴存其从该退休基金中提取的累计缴款和利息金额,加上自离职之日起的常规利息,来行使此权利。
(b)CA 政府 Code § 45310.6(b) 根据本节重新缴存的前成员,应享有与选择将其累计缴款留存在基金中的成员相同的权利。该成员的递延退休金应根据适用于在退休之日直接从城市雇佣中退休的成员的规定确定。
(c)CA 政府 Code § 45310.6(c) 根据本节重新缴存的前成员,应有权获得降低的入职年龄,如果适用,自协会收到重新缴存通知之日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起支付缴款。
(d)CA 政府 Code § 45310.6(d) 本节不适用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CA 政府 Code § 45310.6(d)(1) 已退休的成员或前成员。
(2)CA 政府 Code § 45310.6(d)(2) 不在使其成为根据《公职人员退休法》设立的退休金制度或互惠退休金制度成员的雇主服务中的前成员。
(e)CA 政府 Code § 45310.6(e) 本节仅适用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CA 政府 Code § 45310.6(e)(1) 作为执法机构或消防部门的官员或雇员在雇主服务中的前成员,其主要职责包括积极执法或消防及预防服务,但排除其主要职责是电话接线员、文员、速记员、机械师、技工或其他,且其职能不明确属于积极执法或消防及预防服务范围的人员,即使该官员或雇员可能偶尔被召集或被要求执行属于积极执法或消防及预防服务范围内的职责。
(2)CA 政府 Code § 45310.6(e)(2) 在雇主服务中的前成员,并寻求重新缴存其在城市退休金制度中作为执法机构或消防部门的官员或雇员的过去雇佣的缴款,其主要职责包括积极执法或消防及预防服务,但排除其主要职责是电话接线员、文员、速记员、机械师、技工或其他,且其职能不明确属于积极执法或消防及预防服务范围的人员,即使该官员或雇员可能偶尔被召集或被要求执行属于积极执法或消防及预防服务范围内的职责。
(f)CA 政府 Code § 45310.6(f) 就本节而言,“前成员”是指根据本章设立的退休金制度离职,且未选择或不符合资格将其缴款留存在该制度中的成员。
(g)CA 政府 Code § 45310.6(g) 受本节约束的每个城市退休金制度应制定标准,以确定前成员重新缴存缴款的资格以及可重新缴存的缴款金额,尤其是在该制度不再保留有关前成员的完整记录的情况下。
(h)CA 政府 Code § 45310.6(h) 立法机关颁布本节的意图是,承认对所有地方公共安全官员的职责使其面临超出寻常风险的人员负有全州范围的公共义务,因为他们为确保公共安全做出了贡献,并确保那些现在或曾经担任地方公共安全官员的人员,能够获得在州内其他管辖区过去公共服务的养老金福利。

Section § 45310.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服务年限不足以获得归属权的市退休金系统成员的权利。自2003年1月1日起,此类成员可以选择将其缴款留在市退休基金中。如果他们不选择提取,缴款将自动保留在基金中。

成员可以撤销将缴款保留在基金中的决定,但前提是他们未在属于本系统或某些其他退休金系统的工作岗位上任职。如果他们撤销决定,可以提取所有已缴款项。

根据本规定继续保持成员资格的成员,必须满足与其他成员相同的退休年龄和服务年限要求。他们退休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缴款、服务年限以及市政府的缴款获得退休金。

在计算某人是否符合退休服务年限要求时,如果他们同时从所有互惠退休金系统退休,则所有互惠退休金系统中的服务年限都将计入。但是,如果他们在所有系统中的合并服务年限不足,则不能从本系统获得服务或残疾退休金。

这项法律旨在通过允许公共雇员保留其在公共就业期间获得的服务年限,从而鼓励他们重返公共服务,帮助公共机构吸引和留住优秀雇员。

(a)CA 政府 Code § 45310.7(a) 自2003年1月1日起,服务年限未达到归属所需年限的成员,有权选择将其累计缴款存放在市退休金系统的退休基金中。未能选择提取累计缴款应被视为选择将累计缴款存放在该系统的退休基金中。
(b)CA 政府 Code § 45310.7(b) 允许累计缴款保留在该系统退休基金中的选择可由成员随时撤销,但以下情况除外:(1) 成员在该服务中未被排除在该系统成员资格之外的职位上受雇服务期间;(2) 成员作为全部或部分由州资金支持的公共退休金系统的成员服务期间;或 (3) 成员在停止在市退休金系统服务后六个月内加入互惠退休金系统并服务期间。截至撤销时所作的所有累计缴款均可随后提取。
(c)CA 政府 Code § 45310.7(c) 根据本节继续保持成员资格的成员,须遵守适用于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残疾退休的相同年龄、服务和残疾要求。在成员因年龄(应为适用于成员有计入服务年限的任何成员类别的最低年龄)或残疾而符合退休资格后,成员有权获得退休津贴,该津贴基于成员在退休时的累计缴款金额和计入成员名下的服务年限,以及为成员持有的雇主缴款,并以与其他成员相同的方式计算。
(d)CA 政府 Code § 45310.7(d) 服务,仅为满足服务或残疾退休的最低服务资格目的,还应包括成员同时从所有互惠退休金系统退休时,作为互惠系统雇员计入的服务年限。从所有互惠退休金系统合并服务年限未达到最低服务资格的成员,不得从本系统获得服务或残疾退休金。
(e)CA 政府 Code § 45310.7(e) 就本节而言,“累计缴款”指计入成员个人账户的所有成员缴款总额及其利息。
(f)CA 政府 Code § 45310.7(f) 立法机关颁布本节的意图是认识到,州在确保其公共机构招募和留住最优秀公共雇员方面拥有重大利益,通过允许地方公共雇员保留其作为地方公共雇员服务所获得的服务年限,以鼓励他们重返公共就业并继续为公众服务。

Section § 453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支持地方检察官、公共辩护人和调查员,承认他们工作中的风险,通过提供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安全人员类似的养老金福利。如果检察官或辩护人因工作相关问题或年龄而无法工作,他们应该能够带着适当的福利退休,以便更有能力的人员接替他们的职位。在特定条件下,他们过去的任职经历可以重新归类为安全服务,但其福利不得超过提供给其他地方安全人员的福利。然而,要实施这项法律,每个市政府必须通过多数票批准,并且个人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些福利。本法律适用于在该条款在一个城市生效后生效的退休。它不适用于在该条款生效前去世的人员。

(a)CA 政府 Code § 45311(a) 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制定本条的意图是,承认对所有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以及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的公共义务,他们的职责使其在为有效的全州刑事司法系统做出贡献时面临超出寻常的风险,并确保那些担任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以及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且因履行职责或因年龄而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可以由更有能力的人员取代,并应获得与州内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以及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所获得的养老金福利相当的福利。
(b)CA 政府 Code § 45311(b) 该条例应规定,其职位符合或在2002年1月1日或之后符合第20423.6条或第31469.2条所述的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或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标准的市政府官员和雇员,应享有该市退休制度下安全人员所享有的养老金福利。尽管有前述规定,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或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所享有的养老金福利不得高于根据第21363.1条提供给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的地方安全人员的福利,或根据第31664.2条提供给县退休系统的安全人员的福利。
(c)CA 政府 Code § 45311(c) 除(e)款另有规定外,且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既往服务是在根据本条已享有安全福利的职位上提供的,则该既往服务应转换为安全服务。对于第20423.6条(b)款(2)项和第31469.2条(a)款(2)项所述的地方检察官,在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和地方儿童抚养机构的服务,就本条而言,应被视为为地方检察官提供的服务。因本条产生的任何未拨款负债应由雇主支付。
(d)CA 政府 Code § 45311(d) 本条仅适用于其退休生效日期在该条在该市生效之日或之后的人员。
(e)CA 政府 Code § 45311(e)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在本条在该市生效后90天内,或在其入职后的日历月第一天(以较晚者为准),任何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或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均可提交书面选择,声明不接受该市退休制度下安全人员所享有的养老金福利。
(f)CA 政府 Code § 45311(f) 本条在该市不生效,除非且直至市议会或监事会通过多数票通过的条例,使本条在该市生效。使本条在该市生效的决议应包括第20423.6条或第31469.2条所述的所有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以及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
(g)CA 政府 Code § 45311(g) 本条不适用于在该条在该市生效之日前死亡的任何第20423.6条或第31469.2条所述的地方检察官、地方公共辩护人或地方公共辩护人调查员。

Section § 453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城市通过接受私人捐款或将城市不需要用于其他目的的额外资金转入,来增加其养老金和退休基金。城市的立法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适合将这些额外资金用于提高养老金和退休福利。

Section § 45313

Explanation
官员或雇员因身体残疾退休前,退休委员会必须有确凿的医疗证据来证明该残疾。

Section § 45314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因残疾而退休,并且后来他们的残疾状况有所改善,他们的退休金将进行调整,以适应他们减轻的残疾程度。如果他们的残疾完全消失,支付将完全停止。

某人因残疾退休后,如果残疾程度有所减轻,委员会应相应减少退休金,使其与残疾程度相符。当残疾完全消失时,退休金应停止支付。

Section § 45315

Explanation
退休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终的,除非有欺诈的证据或他们不当地使用了他们的决策权,否则不能被更改或推翻。

Section § 45316

Explanation
本法律为城市设立员工退休制度提供了一种不同的方式,与标准程序相比,提供了一种替代流程。

Section § 45317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任何现有的消防或警察保护区根据本条中提供的指导原则,为其员工建立退休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