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4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一个在1880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城市中,至少有20%的注册选民签署一份重组市政府的请愿书,那么该市必须在下一次大选中将此重组问题提交给该市的所有选民进行投票。

Section § 34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必须通过在当地城市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告知人们即将举行的选举。如果该市没有报纸,则必须将公告印刷并张贴在至少四个公共场所,包括投票地点。

Section § 34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与选举相关的通知必须在选举前至少四周发出。该通知也应包含在大选通知中。

Section § 344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要求通知应清楚解释正在投票的提案,并要求选民通过在选票上标明“赞成重组”或“反对重组”来表明他们的选择。

Section § 344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某次特定选举中,清点或审查选票的程序和时间必须与该选举中其他选票所使用的程序和时间相同。

投票应按照该选举中其他选票清点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清点。

Section § 34405

Explanation
如果大多数在选举中投票的人支持一项重组,地方政府必须正式记录这项决定,并将投票结果发送给州务卿。

Section § 34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份名为“摘要”的报告必须包含在选举中投票的总人数,以及详细列出赞成和反对拟议重组的票数。

Section § 34407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政府机构在需要选举特定官员时,必须在六周内组织一次特别选举。

Section § 34408

Explanation
政府机构需要审查并确认选举结果,然后将其正式记录在其官方记录中。

Section § 34409

Explanation
一旦城市获得官方认可,它就拥有与其他普通法城市相同的权力。

Section § 34410

Explanation
一旦市级官员符合必要的任职条件,他们就开始工作并继续留任,直到下一次全市普选,以及直到新的官员当选并准备好接替。

Section § 344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城市根据本特定章节进行重组时,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它都被视为与重组前相同的城市或法人实体。

依照本章组建的任何城市,在所有目的上均被视为与重组前存在的法人实体相同。

Section § 34412

Explanation
当一个城市进行重组时,这不会改变其财产的所有权或管理方式,也不会影响城市所承担的任何债务或法律义务,包括正在进行的法律案件。此外,城市的法律法规仍然有效,除非它们被明确废止或修订,并且对这些法律的任何先前违反行为仍将追究个人责任。

Section § 3441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凡是已经启动的重组程序,都必须遵循适用于此类程序的一般法律。

Section § 344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出,第34331条和第34332条中列出的一些规定适用于根据本特定法律章节组建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