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5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加州的某个机构必须根据本章中概述的规则进行管理。它可以使用本章中明确赋予的任何权力,或其中隐含的权力。

Section § 40561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每个主管机构都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来全面落实本章中列出的各项规定和目标。简单来说,就是赋予了这些机构权力,去做任何需要做的事情,以完成它们的职责。

各主管机关普遍拥有权力,可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充分执行本章的各项规定。

Section § 405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一个机构除非被正式解散,否则将无限期地持续存在。这意味着该机构的法律存在不会中断。

Section § 4056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权力机构设立自己的官方印章,并可以随时更改。

Section § 4056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机构签订合同以实现其目标。

Section § 4056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公共机构可以雇佣外部承包商进行建设或其他类型的工作,也可以采用地方政府机构传统上使用的方法来完成该工作。

主管机关可以通过合同方式进行建设或其他工程,或者可以按照为地方机构规定的方式以其他方式进行该工程。

Section § 40566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该机构提起诉讼和应诉,使用印章,并制定和管理其职能所需的合同。此外,它还可以制定、修改和废止与其职责相关的规章,只要这些规章与本章规定一致。此外,该机构可以聘用或解雇常设和临时工作人员,并决定他们的职责、资格和薪酬。

机构可以:
(a)CA 政府 Code § 40566(a) 起诉和被起诉,拥有印章,并订立和执行行使其权力所必需或便利的合同及其他文书。
(b)CA 政府 Code § 40566(b) 制定,并适时修订和废止与本章不相抵触的规章,以实施本章的权力和宗旨。
(c)CA 政府 Code § 40566(c) 选拔、任命或罢免其所需的常设和临时官员、代理人、法律顾问和雇员,并可决定其资格、职责和报酬。

Section § 4056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某个机构在不动产和动产方面的权力。它可以购买、租赁或取得财产,也可以出售、租赁或处置财产。该机构还可以管理、维护和运营其拥有的任何财产,用于公共用途。它可以改造或改善财产,例如改变街道和通行权,并在需要时清除建筑物。此外,该机构可以开发建筑用地,租赁财产,为其财产投保,甚至可以使用其财产作为担保借款。

该机构可以:
(a)CA 政府 Code § 40567(a) 购买、租赁、获得期权、通过合同或赠与方式取得地方机构内部或毗邻的任何不动产(定义见第40517条)或动产,或此类财产的任何权益或其上的改良物。
(b)CA 政府 Code § 40567(b) 出售、租赁、交换、转让、让与、细分、通过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方式处置任何不动产或动产,或此类财产的任何权益。
(c)CA 政府 Code § 40567(c) 为任何公共目的维护和运营其获得的任何财产。
(d)CA 政府 Code § 40567(d) 规划、开辟、延伸、拓宽、拉直、设立或改变与此类财产必要或便利的通行权(rights-of-way)的坡度,并对其进行全部或部分改进。
(e)CA 政府 Code § 40567(e) 清除财产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改良物。
(f)CA 政府 Code § 40567(f) 将财产或其任何部分开发为建筑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土地、塑形、挖填土方、定位和重新定位其中的公共街道和场所,以及在其中或为此安装街道设施。
(g)CA 政府 Code § 40567(g) 租赁、维护、管理、运营、改进和修理财产。
(h)CA 政府 Code § 40567(h) 为任何不动产或动产或其运营投保,或提供保险,以防范风险和危害,并防范该机构及其高级职员、代理人和雇员的责任。
(i)CA 政府 Code § 40567(i) 借款并以财产和收入作为担保进行抵押。

Section § 4056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权力机构无需遵守地方机构在获得开展业务和行使权力授权之前签订的任何与财产相关的合同。

权力机构不受地方机构在被授权开展业务和行使其权力之日前订立的、关于财产取得或处置的任何合同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