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9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要求业主、租户或占用者通过清除污垢、垃圾、杂草或疯长植物来清理其物业及周边区域。如果他们在收到通知后不遵守,政府可以介入清理,并向业主收取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可以转化为对该物业的留置权,即一种法定债权。

立法机构可强制要求建筑物、场地或地块的所有人、承租人或占用人清除建筑物或场地以及相邻人行道上的污垢、垃圾、杂草和疯长植物。如果受立法机构强制要求的人在收到立法机构规定的通知后违约,立法机构可授权市官员以该人的费用清除或销毁污垢、垃圾、杂草和疯长植物。立法机构可规定清除或销毁的程序,并将所产生的费用作为建筑物或场地上的留置权。

Section § 39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要求清除人行道、街道和周边区域的杂草、野草或其他障碍物。这有助于保持这些地方的整洁和安全。

该法律还允许他们确保物业没有可能损害附近物业或居民健康和安全的杂草、垃圾或材料。如果业主不遵守规定,政府可以将清除这些妨害物的费用作为物业的留置权,这是一种针对物业的法律主张,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如有必要,政府可以通过出售物业或使用其他方法来执行此留置权,以收回清除费用。

立法机构可以通过法令规定:
(a)CA 政府 Code § 39502(a) 要求并规定清除人行道、路边地带或街道上的杂草、野草或其他障碍物,并将清除费用作为毗连财产的留置权。
(b)CA 政府 Code § 39502(b) 要求或规定从财产、土地或地块上清除所有对邻近财产或附近居民的健康或福祉构成危险或损害的杂草、垃圾或其他材料,并将清除费用作为该财产的留置权。
(c)CA 政府 Code § 39502(c) 规定通过出售财产或其他方式执行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