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多数成员构成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
市政财产博物馆
Section § 37544
这项规定解释说,受托人将任职三年,且不领取报酬。首届董事会将随机决定每位成员的任期长短,以便一名成员在当前财政年度结束时任期届满,两名在下一年结束时届满,另外两名在再下一年结束时届满。如果受托人提前离职,将任命新人来完成剩余的任期。
受托人 三年任期 不领取报酬
Section § 37545
管理博物馆的理事会必须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提前决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有必要,任何三名理事都可以安排一次额外的会议,但他们必须在会议前至少三小时书面通知其他成员。
博物馆理事会 每月会议 特别会议
Section § 37547
董事会必须从其成员中选出一人担任主席,任期一年,或直到选出新主席为止。如果主席不在,他们将临时任命一人担任临时主席。
董事会应从其成员中任命一名主席。该成员任期一年,直至继任者被任命。主席缺席时,董事会应选出一位临时主席。
董事会主席 一年任期 继任者任命
Section § 37549
本法律要求,在董事会的首次会议上,他们必须向州公共教育总监提交一份证书。该证书应包含博物馆成立的日期以及所有理事和高级职员的姓名。
在其首次会议上,董事会应促使一份证书提交给州公共教育总监,证书中应显示博物馆成立的日期以及理事和高级职员的姓名。
博物馆成立 证书提交 州公共教育总监
Section § 37550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制定并执行规则,以管理和保护博物馆及其物品。如果有人违反这些规则,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被禁止享有博物馆特权。
董事会可以制定并执行所有必要的规章制度,以管理和保护博物馆及博物馆财产。违反此类规章制度的行为可处以罚款或剥夺博物馆特权。
博物馆规章制度 博物馆管理 博物馆保护
Section § 3755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市政府没有为博物馆提供足够的建筑,负责博物馆的董事会可以采取行动。董事会可以购买土地、建造、租赁并配备博物馆运营所需的建筑物。
博物馆董事会 合适的建筑物 购置不动产
Section § 37552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管理为博物馆设立的任何信托。它可以接受通过赠与、遗嘱或继承方式给予博物馆的财产,无论这些财产位于加州境内还是境外。除非捐赠者另有说明,董事会可以出售或使用这些财产以造福博物馆。
博物馆信托管理 财产赠与 信托管理
Section § 37553
这项法律允许博物馆的董事会任命馆长、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董事会可以规定他们的职责和责任,决定需要多少工作人员,并设定他们的工资。这些工作人员可以随时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被解雇或替换。
董事会可以任命博物馆的馆长、秘书以及其他高级职员和雇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力。它可以决定高级职员和雇员的人数并确定其薪酬。高级职员和雇员的任期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博物馆董事会 馆长任命 秘书职责
Section § 37554
董事会可以购买供其使用的物品,其中可以包括重要的书籍以及具有自然或历史意义的物品。
董事会可以购买动产,包括必要的出版物以及具有自然或历史价值的物品。
董事会采购 动产 重要出版物
Section § 37555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通过借入、借出或交换的方式,管理与其他博物馆或个人之间的自然或历史物品的交流。非居民可以借用这些物品,董事会也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借用。董事会还负责制定这些借用的规则和条件。
博物馆交流 借入物品 借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