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38630(a) 城市的警察部门由警察局长控制。
(b)CA 政府 Code § 38630(b) 在通过一个包括传统执法、消防和其他紧急服务的综合公共安全机构来提供警察和其他紧急服务的市,该机构的局长、主任或首席执行官应控制该机构。综合公共安全机构的局长、主任或首席执行官是一名警官,并且应符合法律、法规或POST指南和建议对警察局长施加的所有相同要求,他或她应拥有与警察局长相同的所有权利、职责和特权。任何未能满足上述所有警察局长和警官要求的人,不得被任命为综合市级公共安全机构的局长、主任或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