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080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城市的名称正在变更,负责该程序的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必须向县记录员提交一份宣誓书,确认所有法律程序均已遵守。

在该宣誓书备案之前,该市不能执行任何依赖于名称变更程序完成的官方行动。

负责该程序的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如果该程序涉及城市名称的变更,应向该市所在县的记录员备案一份声明该程序所有法律要求均已遵守的宣誓书。
在该完成宣誓书备案之前,该市不得执行任何其有效性取决于此类程序的官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