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机场
Section § 50470
Section § 50472
Section § 50473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征收税款,以便购买土地并偿还为此目的发行的债券(包括本金和利息)。
Section § 50474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以多种方式管理和运营机场及相关设施。它们可以控制旅客和货物的流动,收取费用,租赁空间,甚至拥有飞机。此外,它们还有权规范机场使用,雇用飞行员,并协助空中交通管制。地方机构还可以与联邦政府或其他实体合作,以促进航空旅行和商业发展。
Section § 50474.1
这项法律允许市县运营的机场要求租车公司向其客户收取一项费用。这项费用旨在支付机场穿梭巴士或轻轨服务的成本,这些服务用于在航站楼和租车设施之间运送旅客。该费用不是税款,而是使用费,并按每份租赁合同计算。所有收取的费用都是租车公司欠机场的债务,应每季度或按其他规定时间支付。此外,这些费用只能用于支付交通服务的合理成本。租车公司必须在广告和报价时告知客户该费用的存在,并必须在租赁协议中单独列出。
Section § 50474.3
本节允许租赁汽车公司在机场管理局要求时收取客户设施费(CFC)。该费用通常每份租赁合同不超过10美元,旨在弥补机场租赁汽车设施和交通系统相关的成本。该费用只能适用于机场内租赁公司,并且必须在租赁协议上透明列明。此项费用收入不应超过设施和相关服务的成本。如果此项费用不足,机场可在公开听证会后征收替代费用,以更好地满足财务需求。这可能是一项日费,随时间推移有不同的上限,但每次租赁的总费用绝不会超过五天的总额。替代费用必须经过深入审计,结果在线公布。重要的是,这些费用不征收销售税或交易税。
Section § 50474.5
这项法律规定,当地方政府出租其拥有的机场的机库空间时,它可以制定关于在这些机库内有偿进行飞机修理或维护的规定。但是,它不能阻止租用该空间的人在该机库内修理或维护他们自己的飞机。
Section § 50474.20
这项法律对个人车辆共享计划和提供车辆租赁便利的实体,适用与汽车租赁公司相同的规定。它确保为客户设施收取的任何费用必须与这些计划所使用的服务和基础设施相符。
具体而言,它包括个人车辆共享计划以及连接车主与驾驶员以共享或租赁车辆的平台,例如点对点汽车租赁网站和应用程序。
Section § 50474.21
本法律定义了机场的“客户设施费”是什么,并规定了这些费用的使用方式。这些费用由租车公司收取,用于建设和运营与租车相关的设施,以及连接这些设施到机场航站楼的交通系统。这些费用不能用于无关的机场扩建或运营变更。收取的总金额必须通过独立审计证明其合理性,审计会核查费用是否反映了实际且必要的成本,并探讨其他潜在的收入来源。审计结果必须在机场网站上公开。
Section § 50474.22
本节解释了洛杉矶国际机场可以向租车人收取一项名为“客户设施费”的费用。这笔费用旨在支付机场汽车租赁设施和交通系统的建设或改进。收取的费用只能用于支付合理成本,这些成本将由独立审计进行核查。该费用仅用于与租赁设施和交通系统相关的成本,而非机场扩建。一旦所有相关财务义务偿清,该费用将停止收取,且融资期限不得超过35年。其他机场不能援引本节来收取类似费用。
Section § 50475
这项法律允许管理机场的地方机构向州或联邦机构(例如国防部或国民警卫队)提供租赁和其他协议,以使用航空设施。这包括机库以及其他与航空运营相关的构筑物。
Section § 50478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地方政府机构出租或转租其控制的财产,用于与机场相关的用途,最长可达50年。这些用途可以包括制造飞机、飞机零件和相关设备,或建造和维护机场设施,如机库和维修车间。
机构可以将这些租赁再延长50年,终止并签订一份包含旨在帮助机场的改进措施的新租赁合同,或将租赁转让给新的实体,每次最长不超过50年。
Section § 50479
到2016年1月1日,加州每年旅客登机人数超过一百万的大型机场必须在安检区后方设置私密的哺乳室,供母乳喂养使用,并配备椅子和电源插座。这些房间不得设在洗手间内。
圣迭戈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可以在重大翻新前将此房间设在安检区外。小型机场和旅客较少的机场则需在新航站楼建成或现有航站楼进行重大翻新时遵守规定。
新建或翻新时,这些房间必须加装水槽。“翻新”指航站楼内超过四分之一的空间被重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