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章规定,地方机构的理事会可以承担并发行收益债券,为以下公共设施改善项目提供资金:
(a)CA 政府 Code § 50701(a) 公共高尔夫球场、游艇码头或小型船只港口的购置、建设、维护、运营、改善和开发,以及理事会认为合理必要的、与此相关的设施和改善项目,以提供这些高尔夫球场、游艇码头或小型船只港口的充分、完整和便利的公共使用。
(b)CA 政府 Code § 50701(b) 与任何公共高尔夫球场、游艇码头或小型船只港口配套的、为公众便利而设的设施的购置、建设、维护和运营。
地方机构不得为本章目的征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