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2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什么是“地方机构”。它包括县、市、公共区、联合权力机构,以及任何公共或市政公司。

Section § 532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机构为其雇员设立递延补偿计划。雇员可以选择与机构签订协议,将部分工资存入该计划。这本质上是雇员为未来储蓄收入的一种方式,通常被视为一种退休储蓄选择。雇员授权从其工资中扣除款项以参与该计划。

Section § 5321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雇员设立的任何延期补偿计划都必须遵守1996年《小企业就业保护法》的联邦规定。具体来说,这些计划需要根据税法条款持有资产,以保障雇员的利益。如果参与者选择自行管理投资,受托人和地方机构的责任就会转移,前提是该机构符合与私营雇主类似的某些沟通和教育指导原则。

Section § 532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参加了递延补偿计划,你也可以参加公共退休系统。在计算你向退休系统缴款或从退休系统领取福利的金额时,他们会把你工资中扣除的任何金额计入你的总薪酬。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递延补偿计划的参与者也可以参加公共退休系统。在确定该参与者的薪酬金额,以计算其在公共退休系统下的缴款或福利金额时,根据本条从其工资中扣除的任何金额均应计入。

Section § 5321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那些全额或部分支付高等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薪资的县和市,让他们加入递延补偿计划。县或市可以与这些人员签订协议,递延他们的一部分工资,这意味着他们可以选择现在扣留部分薪资,以换取日后的福利。这包括允许为参与该计划而进行工资扣除。

全额或部分支付高等法院法官以及这些法院的官员和随员薪资的县或市县,可允许这些法官、官员和随员参与根据本条设立的任何递延补偿计划。任何县或市县特此授权与法官、官员和随员签订书面协议,规定递延其部分工资。法官、官员和随员可授权从其工资中扣除款项,以参与递延补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