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条中,“交易”指协商买卖、赠与或遗赠。
财务事项特别摊款留置权的支付和分摊
Section § 53938.5
本法律解释了当公共实体购买或通过征用权取得附有特别评估或债券的财产时,这些财产上的留置权会如何处理。如果财产在取得时附有留置权,该留置权将继续附着于财产,公共实体必须相应地处理。如果财产是通过征用权取得的,则留置权必须按照另一部法律,即《民事诉讼法典》第1265.250条的规定支付。
(a)CA 政府 Code § 53938.5(a) 如果公共实体在交易中取得的财产附有担保特别评估或代表特别评估的债券的留置权,除非该留置权已通过第三方托管或其他方式支付,或已根据适用的法定程序进行分摊,否则该留置权将继续附着于所取得的财产,并可对取得该财产的公共实体强制执行。
(b)CA 政府 Code § 53938.5(b) 如果公共实体通过征用权取得的财产附有担保特别评估或代表特别评估的债券的留置权,则该留置权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典》第1265.250条规定的方式和范围支付。
公共实体财产取得 特别评估留置权 留置权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