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条中:
(a)CA 政府 Code § 53995(a) “金融交易”指地方机构或地方机构的司库与任何一方或多方之间为履行由地方机构或另一方或多方,或双方共同履行的所需金融服务或职责而达成的任何协议或安排。“金融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机构的金融事务,如第3章(自第53400条起)和第4章(自第53600条起)所规定。
(b)CA 政府 Code § 53995(b) “立法机构”指地方机构经选举或任命的理事机构或权力机构。
(c)CA 政府 Code § 53995(c) “地方机构”指市、县、市县合一政府,包括特许市、县或市县合一政府、重建机构、特别区、学区、社区大学区、县教育委员会、县学校总监,或为在有限范围内履行政府或专有职能而成立的任何州机构。
(d)CA 政府 Code § 53995(d) “合同义务”具有与《宪法》第一条第9款中“合同义务”相同的含义,并应受与此相同的解释。
(e)CA 政府 Code § 53995(e) “司库”指地方机构的司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