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99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一个地方政府机构与另一个地方机构签订协议,说明如何分享财产税收入。该协议必须遵守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中规定的某些规则。

Section § 539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签订了税款分配协议,州机构不能仅仅因为该协议而改变、延迟或拒绝向地方机构或用于州建设项目的州资金的优先安排或分配。

Section § 539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和州机构通过达成一项协议来合作,明确他们将如何优先安排和分配州资金。其目标是帮助执行特定建设项目的财务部分。

地方机构和州机构可以订立协议,以协调州资金分配给地方机构或州建设工程项目的优先次序或分配,从而实施该计划的财务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