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820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地方机构”一词,包括各种类型的政府机构,例如县、市、区域公园区、学区、社区学院区,以及其他市级或公共法人或区。

本条所称“地方机构”指县、市、区域公园区、学区、社区学院区,或任何其他市级或公共法人或区。

Section § 538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地方机构如何在需要即时资金支付账单,但尚未收到足够财政年度收入的情况下借款。在预算获得批准并确定税款后,这些机构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借款。

县可以根据其审计员和司库的建议借款。同样,区域公园区、学区、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大学区需要获得其理事会和县官员的批准。城市和其他公共实体必须遵循其司库和首席会计官的建议。

最终预算批准和税款征收之后,如果地方机构在任何财政年度需要资金以满足即时需求,支付在该财政年度合法产生的债务,且在该财政年度收到足以支付款项的收入之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借款:
(a)CA 政府 Code § 53821(a) 县立法机构根据审计员和司库的建议。
(b)CA 政府 Code § 53821(b) 区域公园区内面积最大的县的立法机构根据审计员和司库的建议。
(c)CA 政府 Code § 53821(c) 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区根据其理事会三分之二成员的请求,并经县审计员和司库批准。
(d)CA 政府 Code § 53821(d) 区域公园区根据其立法机构五分之四成员的请求,并经该区内面积最大的县的审计员和司库批准。
(e)CA 政府 Code § 53821(e) 市立法机构根据市司库和首席会计官的建议。
(f)CA 政府 Code § 53821(f) 任何其他市级或公共公司或区的立法机构根据履行审计员和司库职能的官员的建议。

Section § 538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销售所得的资金或为偿还票据而预留的资金,其投资期限不得超过票据本身的期限。

根据本条发行的任何票据的销售所得款项或为偿还这些票据而预留的资金,其投资期限不得超过该票据的期限。

Section § 53822

Explanation

这条加州法律条款解释了地方机构如何借款。如果县、市或非教育性质的区想要借款,它们只能借入本年度预计收到的税收收入的50%。对于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学院区,它们可以借入本年度预计收入和收益的50%。

地方机构可以凭票据、预征税款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借入资金,金额不得超过以下各项的50%:
(a)CA 政府 Code § 53822(a) 本财政年度的税收收入,或在借款时尚未收取的税款部分,如果借款方是县、市、市政或公共公司或区,但不包括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学院区。
(b)CA 政府 Code § 53822(b) 本财政年度的预计收入和收益,或在借款时尚未收取的该部分,如果借款方是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学院区。

Section § 5382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加州的学区、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大学区在任何财政年度的7月15日至8月30日期间借款。他们可以根据之前的出勤数据,从州和学校资金中借入高达其当年预计收入和收益的25%。借款必须在同一财政年度的12月31日前使用州拨款偿还。

Section § 53824

Explanation
政府机构若要发行票据或税收预支凭证等金融债务,必须首先获得其至少五分之四成员的投票赞成,通过一项决议。

Section § 538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地方政府借款决议中需要包含的内容。它要求说明借款的必要性,并概述了年度预期财政收入的详细信息。

对于县、市及其他地方实体,决议必须明确当前财政年度的税收收入金额。学校区、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大学需要在征税前列出其围绕州基金拨款和其他收入的收入。

该决议应说明借款的必要性,并包括:
(a)CA 政府 Code § 53825(a) 除学校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区以外的县、市、市属或公共法人团体或区在当前财政年度的税收收入金额。
(b)CA 政府 Code § 53825(b) 如果借款方是学校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区,并且发生在征税之前,则应包括学校区或社区大学区在当前财政年度的收入和收益金额,或预计在当前财政年度从州学校基金、高中基金或社区大学基金以及州普通基金获得的拨款收入和收益金额。

Section § 5382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立法机构发行的任何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类似债务工具必须公开出售。出售信息需要在相关县或市的广泛阅读的报纸上刊登广告。广告必须至少刊登两天,并且出售不得在广告最后刊登日期后的三天内进行。

Section § 5382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销售应授予提供最低利率或给地方机构带来最低总成本的投标人。它还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 15%,优先于第 53531 条中的任何相反规定。

销售应授予出价最低利率的投标人,或其出价代表地方机构最低净成本的投标人。尽管有第 53531 条的规定,利率不得超过每年 15%。

Section § 5382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不同类型地方政府实体中,谁必须签署票据或债务凭证等金融文件。对于县,由监事会主席签署,审计员和司库会签。对于市,由市长签署,市司库和首席会计官会签。对于市或公共法人团体,由主席官员签署,审计员和司库的官员会签。

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应由以下人员签署:
(a)CA 政府 Code § 53828(a) 监事会主席签署,并由该县或区域公园区内面积最大的县的审计员和司库会签。
(b)CA 政府 Code § 53828(b) 市长签署,并由该市的市司库和首席会计官会签。
(c)CA 政府 Code § 53828(c) 立法机构的主席官员签署,并由该市或公共法人团体或区的履行审计员和司库职能的官员会签。

Section § 538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县、市或其他市政机构借款时,这笔贷款的偿还享有第一留置权的最高优先权。它必须使用在借款所在财政年度收到的第一笔税收来偿还。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学区或社区大学区。

Section § 53830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学区借了钱,偿还这笔债务是他们最重要的财务优先事项。他们必须在借款的同一年,用他们从税收、收入或任何其他来源收到的第一笔资金来偿还。

任何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学区所借款项的偿还,构成对该借款发生财政年度内所收取的税收、收入和其他收益的第一留置权和优先债权,并应从该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学区从税收、收入和收益中收到的第一笔款项中偿还。

Section § 538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区在发行短期债务(如票据或税收预支凭证)时可以遵循的程序。他们可以选择通过一项决议并通知审计长他们的选择,以确保付款。如果他们无法按时付款,受托人将通知审计长,审计长可以从州学校基金中拨款支付。然而,审计长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将从未来拨付给该机构的资金中扣除。管理委员会必须确认他们保持积极的财务状况,并理解潜在风险,例如拖欠工资。他们还需要在出售任何票据或凭证之前,将决议副本提交给县教育总监。

这项法律不强制州政府承担这些教育机构的债务或负债,并且尊重现有合同以避免法律问题。审计长提供的任何财政支持都被视为对学区的标准拨款,用于宪法和教育资助目的。

(a)CA 政府 Code § 53830.5(a) 对于学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区根据本条在1993年1月1日或之后发行的任何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采纳一项决议来选择,该决议需经第53825节所述决议通过所需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的赞成票通过,以按照以下规定保证支付:
(1)CA 政府 Code § 53830.5(a)(1) 作出本款授权选择的管理委员会应通知审计长。该通知应包括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的支付时间表,并应指明管理委员会为 (2) 和 (3) 段目的而委任的受托人。就本节而言,“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指自发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且到期日落在发行财政年度内的任何债务。
(2)CA 政府 Code § 53830.5(a)(2) 如果因任何原因,机构原本可用于根据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条款到期的任何支付的资金,在需要支付一项或多项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时不足以支付该款项,则该机构应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立即将该信息告知持有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的受影响人以及审计长。如果该机构是学区,受托人还应立即将该信息告知县教育总监。
(3)CA 政府 Code § 53830.5(a)(3) 当审计长收到受托人发出的 (2) 段所述通知时,或机构未能在要求付款时支付一项或多项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时,审计长应向受托人进行一项或多项拨款,但须遵守 (4) 段规定,总金额等于从州学校基金拨款中所需支付的金额,受托人随即应进行该支付。审计长应从本段项下进行的任何支付金额中扣除,包括根据加州债务咨询委员会批准的时间表确定的审计长行政费用报销,从随后将从州学校基金拨付给该机构的任何拨款中扣除。
(4)CA 政府 Code § 53830.5(a)(4) 根据 (3) 段每月拨付给受托人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月原本应从州学校基金拨付给该机构的金额。本段不禁止审计长根据 (3) 段向受托人进行两项或多项拨款,以满足根据该段规定所需支付的款项。
(5)CA 政府 Code § 53830.5(a)(5) 该决议应声明以下两点:
(A)CA 政府 Code § 53830.5(a)(5)(A) 截至决议通过之日,该机构保持整体正基金权益,并且管理委员会预计,在发行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的财政年度结束时,该机构将保持整体正基金权益。就本节而言,“整体正基金权益”指该机构可用现金及其应收账款的总和超过该机构应付账款的金额。
(B)CA 政府 Code § 53830.5(a)(5)(B) 该机构的管理委员会理解,在授权审计长进行 (3) 段所述支付并因此扣留原本应拨付给该机构的某些资金时,可能会导致该机构的工资或其他义务无法支付。
(6)CA 政府 Code § 53830.5(a)(6) 学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本节所述决议后,该管理委员会应在根据该决议授权出售任何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之前至少20天,向相应的县教育总监提交一份决议副本。应学区管理委员会的请求,县教育总监可以放弃或缩短本段所述的20天要求。

Section § 53831

Explanation

如果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借款,则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偿还该债务。该财政年度内的任何其他借款必须在5月30日之前偿还。此外,如果12月31日之前借入的任何债务尚未偿还,政府不得在该日期之后发行新债。

所有此类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凡为在任何财政年度12月31日之前借入的资金而发行的,应不迟于该日期偿还。任何财政年度内借入资金的所有其他债务凭证,应不迟于该财政年度的5月30日偿还。如果在任何财政年度12月31日之前借入的资金未在该日期之前偿还,则不得在该财政年度12月31日之后发行票据、税收预支凭证或其他债务凭证。

Section § 538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根据本规定发放的贷款旨在管理预期收入。对于县、市或其他公共机构(不包括学校),这些贷款是基于该财政年度的预期税收收入。对于学校和教育区,贷款是基于它们同期内的预期收入和收益。

根据本条规定发放的贷款,应仅用于预期收入的目的。对于县、市,或市政或公共公司或区(学校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区除外),贷款应仅以贷款发放所在财政年度的税收收入为信用依据。对于学校区、县教育委员会或社区大学区,贷款应仅以贷款发放所在财政年度的收入和收益为信用依据。

Section § 538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的管理机构在其预算中专门拨出资金,用于支付根据本条规定借入的任何款项所需的利息。这些金额应在预算中单独明确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