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53167(a) “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加利福尼亚州地方机构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的大众市场零售服务,该服务能够向所有或绝大多数互联网终端传输数据并从其接收数据,包括附带且能够实现通信服务运行的任何功能,但不包括拨号互联网接入服务。“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还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地方机构提供的任何与该服务功能等同的服务,或用于规避本条所规定保护的服务。
(b)CA 政府 Code § 53167(b) “边缘提供商”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任何内容、应用程序或服务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以及向最终用户提供用于通过互联网访问任何内容、应用程序或服务的设备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c)CA 政府 Code § 53167(c) “最终用户”是指加利福尼亚州使用地方机构提供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d)CA 政府 Code § 53167(d) “固定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主要使用固定设备在固定终端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任何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固定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固定无线服务,包括固定非授权无线服务,以及固定卫星服务。
(e)CA 政府 Code § 53167(e) “地方机构”是指根据任何其他法律授权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任何地方政府机构,包括以下各项:
(1)CA 政府 Code § 53167(e)(1) 市。
(2)CA 政府 Code § 53167(e)(2) 县,包括县服务区。
(3)CA 政府 Code § 53167(e)(3) 社区服务区。
(4)CA 政府 Code § 53167(e)(4) 公用事业区。
(5)CA 政府 Code § 53167(e)(5) 市政公用事业区。
(6)CA 政府 Code § 53167(e)(6) 联合权力机构。
(7)CA 政府 Code § 53167(e)(7) 地方教育机构,定义见《教育法典》第47640条。
(8)CA 政府 Code § 53167(e)(8) 主权部落政府。
(9)CA 政府 Code § 53167(e)(9) 电力合作社,定义见《公用事业法典》第2776条。
(10)CA 政府 Code § 53167(e)(10) 大都市规划组织。
(11)CA 政府 Code § 53167(e)(11) 区域交通规划机构。
(f)CA 政府 Code § 53167(f) “移动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主要使用移动台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任何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g)CA 政府 Code § 53167(g) “网络管理实践”是指主要具有技术网络管理理由的实践,但不包括其他商业实践。
(h)CA 政府 Code § 53167(h) “付费优先”是指宽带提供商管理其网络以直接或间接优先处理某些流量而非其他流量,包括通过使用流量整形、优先级排序、资源预留或其他形式的优先流量管理等技术,且该优先处理:
(1)CA 政府 Code § 53167(h)(1) 是为了换取第三方提供的对价,无论是金钱还是其他形式。
(2)CA 政府 Code § 53167(h)(2) 是为了使关联实体受益。
(i)CA 政府 Code § 53167(i) “合理网络管理”是指主要用于并旨在实现合法网络管理目的的网络管理实践,同时考虑到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特定网络架构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