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398.7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公共融资机构如何发行债券。为此,它们必须通过多数票批准一项决议,详细说明债券资助的项目或设施、其成本以及发行的债券总额。它们还需要明确最高利率,评估可用于偿还的税收收入,并确保这些偿还额是可控的。该决议还将列出债券的各种细节,例如其系列、日期、面额、形式和支付条款。

公共融资机构可以经多数票通过,根据本章规定,通过一项包含以下所有内容的决议来发行债券:
(a)CA 政府 Code § 53398.77(a) 拟议债券发行收益所资助的设施或开发项目的描述。
(b)CA 政府 Code § 53398.77(b) 设施或开发项目的估计成本、准备和发行债券的估计成本,以及债券发行的本金金额。
(c)CA 政府 Code § 53398.77(c) 债券发行的最高利率和折价。
(d)CA 政府 Code § 53398.77(d) 确定可用于或预计可用于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税收收入金额。
(e)CA 政府 Code § 53398.77(e) 认定支付债券发行本金和利息所需的金额将小于或等于根据(d)项确定的金额。
(f)CA 政府 Code § 53398.77(f) 债券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
(g)CA 政府 Code § 53398.77(g) 债券的本金金额,应与(b)项中规定的金额一致。
(h)CA 政府 Code § 53398.77(h) 债券的票面日期。
(i)CA 政府 Code § 53398.77(i) 债券的到期日。
(j)CA 政府 Code § 53398.77(j) 债券的面额。
(k)CA 政府 Code § 53398.77(k) 债券的形式。
(l)CA 政府 Code § 53398.77(l) 债券的签署方式。
(m)CA 政府 Code § 53398.77(m) 债券的支付媒介。
(n)CA 政府 Code § 53398.77(n) 支付地点或方式以及债券的任何登记要求。
(o)CA 政府 Code § 53398.77(o) 附带或不附带溢价的赎回条款。

Section § 53398.78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公共融资机构为港口或海港基础设施发行债券的流程。首先,该机构必须获得受影响港口机构的初步批准。如果获得批准,该提案将提交给州土地委员会进行最终批准。如果委员会批准,该机构就可以按计划发行债券。

(a)CA 政府 Code § 53398.78(a) 如果公共融资机构根据第53398.77节通过决议发行用于港口或海港基础设施的债券,则在发行债券之前,应根据《港口和航运法》第1713节将发行债券的决议提交给受影响的港口机构,以获得其初步批准。
(b)CA 政府 Code § 53398.78(b) 如果港口机构给予初步批准,该提案应由州土地委员会根据《港口和航运法》第1714节审议以获得最终批准。
(c)CA 政府 Code § 53398.78(c) 如果州土地委员会根据《港口和航运法》第1714节的规定投票赞成发行债券,公共融资机构可以根据第53398.77节发行债券。

Section § 53398.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共融资机构发行新债券来替换旧债券(这被称为“再融资”),但前提是新债券的总净利息成本加上其本金,不得高于旧债券的总成本。此外,他们不能延长偿还这些债券的时间。

公共融资机构可以经多数票通过,规定根据本章发行的债券的再融资。但是,如果再融资债券的到期总净利息成本加上再融资债券的本金金额超过待再融资债券的到期总净利息成本,则不得发行再融资债券。公共融资机构不得延长债券的到期时间。

Section § 53398.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参与发行债券的个人或机构无需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只有区域本身对债务负责,这意味着市、县或州无需为这些债券承担责任。该法律确保债券偿还仅来自区域自身的资金或资产,并明确这些债券不计入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政府债务限额。

Section § 53398.8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债券的销售流程。债券可以通过公开销售,价格最多可以比其票面价值低5%。在公开销售前,必须至少提前五天在特定报纸上发布公告。此外,债券也可以通过私下销售的方式,以票面价值出售给联邦政府,且无需刊登广告。

债券可以公开出售,折价幅度不得超过票面价值的5%。销售前至少五天,应当根据第6061条的规定,在普遍发行的报纸以及在旧金山市县和洛杉矶市发行的金融报纸上发布公告。债券可以不低于票面价值私下出售给联邦政府,无需任何公开广告。

Section § 53398.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公共融资机构的成员签署了债券,但在债券正式交付之前离职,他们的签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此外,根据这些规定发行的债券可以自由买卖或转让,这被称为具有完全可转让性。

Section § 53398.87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市、县或特别区向一个区划出借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融资计划中详细列出的活动。这些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贷款批准时的地方机构投资基金利率。其意图是,任何此类贷款必须全额偿还,除非所涉实体之间有不同的协议。

经其理事机构批准,市、县或其辖区内包含某一区划地域的特别区,可向该区划出借资金,用于资助根据第 53398.69 条批准和通过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中描述的活动。根据本规定出借的资金,可按不超过理事机构批准贷款之日生效的地方机构投资基金利率偿还。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由政府实体向公共融资机构发放的任何贷款,除非该机构与政府实体另有约定,否则应全额偿还。

Section § 53398.8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根据第53398.77条发行债务的区域的审计要求。每两年,这些区域必须聘请一名独立审计师,按照主计长设定的指导方针进行财务和绩效审查。已完成的审计必须与包括主计长、财政局长和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在内的几位官员共享。

此外,如果州长或立法机构提出要求,州审计局也可以对这些区域进行审计。这些审计的结果必须报告给相同的官员和区域。

(a)CA 政府 Code § 53398.88(a) 在根据第53398.77条发行债务后,区域应每两年签订合同进行独立的财务和绩效审计。审计应根据主计长制定的指导方针进行。已完成审计的副本应提供给主计长、财政局长以及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b)CA 政府 Code § 53398.88(b) 应州长或立法机构的要求,州审计局应被授权对区域进行财务和绩效审计。审计结果应提供给区域、主计长、财政局长以及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