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53395.82(a) 本节仅适用于奥克兰市以及奥克兰市提议的任何基础设施融资区,如本节所述。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b) 除第53395节中的调查结果和声明外,立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并声明,将单一机构获取财产税增量收入以资助奥克兰市合格公共设施的能力进行整合,将提供社区范围的利益。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c) 就本节而言:
(1)CA 政府 Code § 53395.82(c)(1) “受影响的征税实体”指任何政府征税机构,奥克兰市及其地方教育机构除外,该机构在指定区划之前的财政年度内,对拟议区划内全部或部分土地征收或代征了财产税,且该区划拟根据其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在未来收取全部或部分该税款。
(2)CA 政府 Code § 53395.82(c)(2) “基准年”指在为设立区划而通过的条例生效日期之前,区划内应税财产的评估价值最后一次被均衡的财政年度,或区划基础设施融资计划中指定的后续财政年度。
(3)CA 政府 Code § 53395.82(c)(3) “市议会”指奥克兰市市议会。
(4)CA 政府 Code § 53395.82(c)(4) “债务”指贷款、预付款或其他形式的负债和金融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浮动利率即期票据、与债务相关的所有应付款项,以及任何债务工具中的所有偿债覆盖要求,此外还包括第53395.1节“债务”定义中规定的义务。
(5)CA 政府 Code § 53395.82(c)(5) “区划”指根据本节设立的任何区划,包括区划内的任何项目区域。
(6)CA 政府 Code § 53395.82(c)(6) “区划委员会”指根据本节设立的区划的管理机构。区划委员会应包括市议会的每位成员,以及每个根据本节通过决议批准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受影响征税实体(如有)的一名成员。如果没有任何受影响的征税实体根据本节通过决议批准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则区划委员会应为市议会。
(7)CA 政府 Code § 53395.82(c)(7) “地方教育机构”指奥克兰联合学区、佩拉尔塔社区学院区和阿拉米达县教育局的统称。
(8)CA 政府 Code § 53395.82(c)(8) “奥克兰”指奥克兰市。
(9)CA 政府 Code § 53395.82(c)(9) “项目区域”指根据本章并依照 (e) 款设立的区划内的特定区域。
(10)CA 政府 Code § 53395.82(c)(10) “公共设施”指根据本章并依照 (e) 款设立的区划被授权全部或部分资助的设施。公共设施可以是公有的,也可以是私有的,只要它们可供公众使用并服务于公众,但不得包括奥克兰运动家职业棒球大联盟特许经营队的任何棒球场。
(d)Copy CA 政府 Code § 53395.82(d)
(1)Copy CA 政府 Code § 53395.82(d)(1) 区划可资助本章所述的、预计使用寿命为15年或更长的任何不动产或其他有形财产的设计、购买、建造、扩建、改进、抗震改造或修复。这些设施无需实际位于区划边界内。但是,在区划外资助的任何设施应与区划的工作有实质性联系,具体细节应在依照 (e) 款通过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中详述。第53395.3节 (b) 款不适用于本区划,但本区划仅应资助对区划或周边社区提供显著利益的、具有社区范围重要性的公共设施。
(2)CA 政府 Code § 53395.82(d)(2) 区划不得资助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或任何形式的持续运营或提供服务的费用。
(3)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 除本章授权的任何其他项目外,根据本节设立的区划可资助以下任何项目: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A) 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和桥梁、主干道、停车设施和交通设施。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B) 污水处理和水回收厂以及截流管道。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C) 城市用水的收集和处理设施。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D) 防洪堤坝、蓄水池和排水渠。
(E)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E) 托儿设施。
(F)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F) 图书馆。
(G)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G) 公园、娱乐设施和开放空间。
(H)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H) 固体废物转运和处置设施,包括转运站和车辆。
(I)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I) 棕地修复及其他环境缓解措施。
(J)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J) 在前军事基地开发项目,前提是这些项目符合军事基地管理机构的再利用计划,并(如适用)经军事基地再利用管理机构批准。
(K)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K) 偿还根据第67851条在区域设立之时或之后向军事基地再利用管理机构划拨的资金。
(L)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L) 购置、建造或翻新住房,无论是公有还是私有,供极低收入家庭以及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个人和家庭使用,这些术语分别定义在《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0105条和第50093条中,用于租赁或购买。
(M)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M) 购置、建造或维修供私人使用的工业结构。
(N)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N) 交通优先项目,定义在《公共资源法典》第21155条中,且位于交通优先项目区域内。就本款而言,“交通优先项目区域”包括符合交通优先项目区域定义的军事基地再利用计划,或交通优先项目区域内的污染场地。
(O)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O) 如果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根据第7编第1分部第2.5章(始于第65080条)接受了大都市规划组织的认定,即可持续社区战略或替代规划战略如果实施,将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则实施可持续社区战略的项目。
(P)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P) 使社区能够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均气温升高、空气和水质下降、传染病和媒介传播疾病的蔓延、其他公共卫生影响、极端天气事件、海平面上升、洪水、热浪、野火和干旱。
(Q)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Q) 港口或海港基础设施,定义在《港口与航运法典》第1698条中。
(R)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R) 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购置、建造或改进,定义在第53167条中。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购置、建造或改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区域可将这些设施的管理和控制权转让给获授权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地方机构,且该地方机构在提供该服务时应遵守第1章第12条(始于第53167条)的要求。
(S)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S) 修复任何不动产或有形财产内部、之上、之下或周围的有害物质。
(T)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T) 现有建筑物的抗震和生命安全改进。
(U)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U) 翻新、修复和保护具有特殊历史、建筑或美学价值或意义的结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这些设施已列入国家历史名胜名录,或单独或因其位于符合条件的注册历史街区内而有资格列入国家历史名胜名录,或已列入州或地方历史地标名录。
(V)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V) 码头、海堤和船坞的结构维修和改进,以及打桩。
(W)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W) 移除海湾填土。
(X)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X) 雨水管理设施、其他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或公共开放空间改进。
(Y)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Y) 公共设施的其他维修和改进。
(Z)CA 政府 Code § 53395.82(d)(3)(Z) 与区域获授权融资的任何公共设施直接相关的规划和设计工作。
(AA) 根据第53395.81条(e)款第(5)项向加州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银行支付的偿还款项。
(BB) 旨在防范潜在海平面上升的改进措施,这些措施可为公有。
(CC) 消防站。
(e)CA 政府 Code § 53395.82(e) 尽管有第 53395.10 条至第 53395.25 条(含)的规定,区董事会可以根据本条规定的程序,为该区通过或修订一项或多项基础设施融资计划。该区应仅包括区董事会认为为实现根据本条通过的意向决议中确定的该区目标所必需的区域,这些区域可以是不相邻的。任何区都可以划分为项目区域,每个项目区域都可能受本条规定的不同限制。区董事会可以随时根据本条规定的设立该区和通过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相同程序,向该区增加区域或修订该区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
(1)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 在根据本条启动设立一个区的程序之前,市议会应作出以下所有认定: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A) 该区有设立的必要。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B) 已完成对该区公共设施的全面财务分析和计划。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C) 已确定该区的边界。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D) 已就以下所有事项进行分析和确定:
(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D)(i) 公共设施的预计成本。
(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D)(ii) 除市政府外,将为公共设施建设成本出资的各方。
(i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D)(iii) 该区促进的开发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会为市政府带来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市政府所属物业上任何项目产生的任何收入流,或社区利益,例如公共开放空间和经济适用房。
(2)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 在作出第 (1) 款要求的认定后,市议会可以通过一项设立拟议区的意向决议,从而启动设立该区的程序,该决议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A) 声明拟设立一个基础设施融资区,并描述拟议区的边界。边界可以通过参考市议会书记办公室存档的地图进行描述。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B) 描述拟由该区融资的公共设施类型。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C) 声明奥克兰市和该区内部分或全部受影响的征税实体(但不包括任何地方教育机构)的部分或全部增量财产税收入可用于资助这些公共设施。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D) 声明设立该区的必要性,并明确该区拟实现的目标。
(E)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E) 指示编制拟议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
(3)CA 政府 Code § 53395.82(e)(3) 市议会应指示市书记员将意向决议副本邮寄给任何受影响的征税实体。
(4)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 拟议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应与奥克兰市不时修订的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A) 拟议区的地图和法律描述,其中可包括区董事会在其意向决议中指定的该区的全部或一部分。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B) 描述为该区提供服务所需的公共设施,包括由私营部门提供的、由政府实体在本章项下无需援助提供的、拟由拟议区援助融资的公共设施,以及拟联合提供的公共设施。该描述应包括公共设施的拟议位置、时间、目的和预计成本。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 融资部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i) 规定奥克兰市和任何受影响的征税实体拟承诺拨付给该区的增量税收收入的最大比例,并确认该计划不会将地方教育机构的任何增量税收收入分配给该区。该比例对于所有受影响的征税实体而言不必相同。该比例可能随时间变化。
(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ii) 对分配给该区并由该区征收的已征税款使用限制,规定分配给该区的增量税收收入必须用于本条授权的目的。
(i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iii) 预计该区将收到的增量税收金额的预测,假设该区在本章规定下收到十万美元 ($100,000) 增量税收后,奥克兰预计该区收到增量税收的期限不超过45年。如果区委员会将该区划分为多个项目区,则预计该区将收到的增量税收金额的预测应为每个项目区单独计算。
(iv)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iv) 预计该区将资助的公共设施的融资来源,包括用增量税收偿还的债务、预计未来该区内土地的租赁、销售或其他权益转让所产生的收入,以及任何其他合法可用的资金来源。
(v)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v) 可分配给该区的征收税款总额的限制。除根据本分节程序修订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外,税款不得超出此限制进行划分或分配给该区。如果区委员会将该区划分为多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可以共享此限制,并且该限制可以在项目区之间划分,或者为每个项目区设立单独的限制。
(v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vi) 对于该区,或者如果区委员会将该区划分为多个项目区,则对于该区的每个项目区,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将失效且所有税款分配给该区将终止的日期,以及该区根据本章收到的增量税收偿还债务的权力将终止的日期,不得超过该区或适用项目区根据本章实际收到十万美元 ($100,000) 增量税收之日起的45年。在本分段规定的时限之后,该区或项目区不得根据本章收到增量税收。如果区委员会将该区划分为多个项目区,区委员会可以为每个项目区设定单独且独特的时限,该时限不得超过该区从该项目区根据本章实际收到十万美元 ($100,000) 增量税收之日起的45年。
(v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vii) 分析奥克兰在区开发期间和开发后向该区提供设施和服务的成本,以及奥克兰因该区预期开发而预计收到的税款、费用、收费及其他收入。
(vi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viii) 分析该区及任何相关开发对任何受影响的征税实体的预计财政影响。如果没有受影响的征税实体,因为该计划不规定该区收取分配给除奥克兰以外的任何征税实体的任何部分财产税收入,则该区在本分节下对任何其他征税实体不承担义务。
(ix)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ix) 预计将用分配给该区的增量税收支付的行政费用。
(x)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C)(x) 一份声明,说明该区将在计划期限内按照《公共资源法》第6306条维护会计程序并遵守其他规定。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e)(4)(D) 一项符合第53396条要求的规定,规定划分该区内应税财产所征收的税款(如有),并将奥克兰和其他指定受影响征税实体的部分增量税收分配给该区。
(5)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 本章不得解释为阻止根据本节成立的区利用以下任何来源的收入来支持其活动,前提是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已根据本节获得批准: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A) 1911年改善法案 (《街道和公路法》第7部(第5000条起))。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B) 1913年市政改善法案 (《街道和公路法》第12部(第10000条起))。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C) 1915年改善债券法案 (《街道和公路法》第10部(第8500条起))。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D) 1972年景观美化和照明法案 (《街道和公路法》第15部第2部分(第22500条起))。
(E)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E) 1943年车辆停车区法(《街道和公路法典》第18分部第1部分(自第31500条起))。
(F)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F) 1951年停车区法(《街道和公路法典》第18分部第4部分(自第35100条起))。
(G)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G) 1909年公园和游乐场法(第4篇第3分部第2部分第7章(自第38000条起))。
(H)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H) 1982年梅洛-罗斯社区设施法(第2.5章(自第53311条起))。
(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5)(I) 1982年受益评估法(第6.4章(自第54703条起))。
(6)CA 政府 Code § 53395.82(e)(6) 拟议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应邮寄给每个受影响的征税实体以供审查,并附上(如可获得)《加州环境质量法》(《公共资源法典》第13分部(自第21000条起))所要求的、与拟议公共设施以及需要这些公共设施的任何拟议开发项目相关的任何报告,并应公开供公众查阅。该报告也应送交奥克兰规划和建筑部以及市议会。
(7)CA 政府 Code § 53395.82(e)(7) 市议会不得颁布决议,提议设立一个区并规定将任何受影响征税实体的税款用于该区,如拟议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所规定,除非每个受影响征税实体的管理机构通过一项批准该计划的决议,并且该决议已在听证会之时或之前提交给市议会。受影响征税实体管理机构通过的批准该计划的决议,应被视为该受影响征税实体为本节目的同意参与该计划。
(8)CA 政府 Code § 53395.82(e)(8) 如果受影响征税实体的管理机构在市议会审议该计划之前尚未批准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市议会应修订基础设施融资计划,以取消对未同意的受影响征税实体的税收分配。
(9)Copy CA 政府 Code § 53395.82(e)(9)
(A)Copy CA 政府 Code § 53395.82(e)(9)(A) 区委员会应在三次公开听证会上审议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通过,这些听证会应至少间隔30天举行。每次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应按照第 (17) 款的规定发出。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9)(A)(B) 在第一次公开听证会上,区委员会应听取所有书面和口头意见,但不采取任何行动。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e)(9)(A)(C) 在第二次公开听证会上,区委员会应审议任何额外的书面和口头意见,并采取行动修改或拒绝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如果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在第二次公开听证会上未被拒绝,则区委员会应在第三次公开听证会上进行抗议程序,以审议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和居民是否希望对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通过提出口头或书面抗议。
(10)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0) 基础设施融资计划草案应在第一次公开听证会通知发出前至少30天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向公众和区域内的每位土地所有者提供。该会议的目的是允许区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基础设施融资计划草案,回答有关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问题,并审议有关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意见。
(11)Copy 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
(A)Copy 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A) 第 (10) 款要求的会议和第 (9) 款要求的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应按照第 (17) 款的规定发出。该通知应根据适用情况执行以下事项:
(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A)(i) 具体描述拟议区域的边界。
(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A)(ii) 描述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目的。
(iii)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A)(iii) 说明任何和所有对拟议基础设施融资计划有意见的人可以向基础设施融资区提供书面或口头意见的日期、时间、地点。
(iv)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A)(iv) 第二次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应包括因在公开听证会之时或之前收到的口头和书面证词而对基础设施融资计划所做修改的摘要,并应指明一个公众可访问的地点,以便查阅拟在第二次公开听证会上提交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
(v)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A)(v) 审议任何书面或口头异议的第三次公开听证会通知,应包含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副本,并应告知每位土地所有者和居民在公开听证会结束前提交口头或书面异议的权利。异议可以声明土地所有者或居民反对区委员会采取行动实施基础设施融资计划。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1)(A)(B) 在第三次公开听证会上,区委员会应审议在公开听证会结束前收到的所有书面和口头异议,以及受影响的征税实体(如有)的建议,并应终止程序或通过基础设施融资计划,但须经为此目的召集的选举中投票人确认。如果存在多数异议,区委员会应终止程序。如果提交的异议代表该区域内年满18岁的土地所有者和居民总数超过50%,则存在多数异议。如果该区域内年满18岁的土地所有者和居民总数在25%至50%之间提交异议,则应召集选举。
(12)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2) 根据第 (11) 段 (B) 分段要求举行的选举,应在公开听证会后90天内举行,并且可以通过邮寄选票方式举行。区委员会应在一次正式通知的公开听证会上通过本次选举的程序。
(13)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3) 如果多数土地所有者和居民投票反对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则区委员会不应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实施拟议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在基础设施融资计划被否决的选举之日起至少一年内,区委员会不应向受影响的土地所有者和居民提出新的或修订的基础设施融资计划。
(14)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4) 在第 (9) 段要求的通知中设定的时间,区委员会应审议所有书面和口头意见。
(15)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5) 如果该区域内年满18岁的土地所有者和居民总数不足25%提交异议,区委员会可以在第三次公开听证会结束时通过法令采纳基础设施融资计划。采纳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法令应依法进行全民公投。
(16)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6) 区委员会应根据本节的规定,审议并采纳对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一项或多项修订。
(17)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7) 区委员会应将本节要求的每次会议或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发布在区互联网网站上易于识别和访问的位置,并应在会议或公开听证会前至少10天向每位居民和每个征税实体邮寄会议或公开听证会的书面通知。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7)(A) 第一次公开听证会的通知,也应在第一次公开听证会前连续四周内每周至少在阿拉米达县出版的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发布一次。通知应声明该区将用于资助公共设施或开发项目,简要描述公共设施或开发项目,简要描述拟议的财务安排,包括拟议的增量税收承诺,描述拟议区的边界,并说明任何对拟议基础设施融资计划或任何先前程序的合规性有异议的人,可以在何时何地出席区委员会并反对区委员会采纳拟议计划。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7)(B) 第二次公开听证会的通知,也应在第二次公开听证会前至少10天在阿拉米达县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通知应声明该区将用于资助公共设施或开发项目,简要描述公共设施或开发项目,简要描述拟议的财务安排,描述拟议区的边界,并说明任何对拟议基础设施融资计划或任何先前程序的合规性有异议的人,可以在何时何地出席区委员会并反对区委员会采纳拟议计划。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e)(17)(D) 如果地区委员会未能提供(B)项分段要求的年度报告,则在地区委员会提供该报告之前,地区委员会不得使用根据本条通过的决议所收到的任何资金。
(22)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2) 设立地区并采纳或修订基础设施融资计划的条例,应当确定该地区的基准年。地区委员会可以通过条例修订基础设施融资计划,为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的: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2)(A) 将已设立的地区划分为一个或多个项目区。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2)(B) 缩小地区面积。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2)(C) 扩大地区面积。
(23)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3) 奥克兰可以签订协议,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的独立部分或阶段。协议可以包含奥克兰认为必要或便利的任何条款,但应履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3)(A) 明确将要建设和购买的具体公共设施或公共设施的独立部分或阶段。如果这些部分或阶段经奥克兰确定可供使用,奥克兰可以同意购买公共设施的独立部分或阶段。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3)(B) 明确程序以确保公共设施按照奥克兰确定的计划、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建设。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3)(C) 明确针对每个公共设施或公共设施的独立部分或阶段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e)(23)(D) 明确公共设施或公共设施的独立部分或阶段的最终检查和批准程序,用于批准付款以及用于接受和转让。
(f)CA 政府 Code § 53395.82(f) 尽管有第53397.1条至第53397.11条(含)的规定,地区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的程序批准并为该地区发行债券。
(1)CA 政府 Code § 53395.82(f)(1) 地区委员会可以在地区成立时通过决议,通过确定可在该地区发行的债券总本金金额,授权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债券。地区委员会可以就本分项所述的程序和行动,针对整个地区进行,或分别针对一个或多个项目区进行。如果地区委员会针对整个地区进行程序,此后,可以通过决议将授权发行的债券本金金额分配给地区内的一个或多个项目区。地区委员会可以通过就该增加的金额进行本分项所述的程序,增加可为该地区或地区内项目区发行的债券本金金额。债券可以通过协商出售或竞争性出售,但须遵守(5)项的通知要求。
(2)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 在地区成立并采纳(1)项所述决议后的任何时间,地区委员会可以经其成员多数票通过,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免税或应税债券。债券应在采纳包含以下所有信息的决议后发行:
(A)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A) 将用拟议债券发行收益融资的设施的描述。
(B)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B) 设施的估计成本、准备和发行债券的估计成本以及拟议债券发行的本金金额。
(C)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C) 拟议债券发行的最高利率和折价。
(D)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D) 可用或预计可用的税收收入金额的确定,用于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
(E)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E) 一项认定,即支付拟议债券发行本金和利息所需的金额将小于或等于根据(D)项分段确定的金额。
(F)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F) 债券的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发行。
(G)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G) 债券的日期。
(H)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H) 债券的到期日。
(I)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I) 债券的面额。
(J)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J) 债券的形式。
(K)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K) 债券的签署方式。
(L)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L) 债券的支付媒介。
(M)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M) 支付地点或方式以及债券注册的任何要求。
(N)CA 政府 Code § 53395.82(f)(2)(N) 赎回条款,无论是否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