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77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一个被称为“延迟退休选择计划”的退休计划的名称。

本条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延迟退休选择计划”。

Section § 31770.1

Explanation
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允许符合条件的成员除了常规退休金外,还可以选择获得一笔总付金额或额外的月度付款。该计划必须符合美国税法。如果本法律的某一部分被认定无效,其余部分仍可独立执行。
(a)CA 政府 Code § 31770.1(a) 特此设立递延退休选择计划,旨在向选择参与该计划的符合条件的成员提供一笔总付金额,或在某些情况下,在特定时期内获得额外的月度付款,以补充其每月退休金。
(b)CA 政府 Code § 31770.1(b) 递延退休选择计划的设计和管理应符合《美国法典》第26篇和《税收和税务法典》的适用规定。
(c)CA 政府 Code § 31770.1(c) 如果本条的任何规定或其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被认定无效,该无效性不影响本条中可在没有无效规定或适用的情况下生效的其他规定或适用,为此,本条的各项规定是可分割的。

Section § 31770.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县或区公共安全成员的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相关的术语。DROP 是一种退休计划,允许参与者在仍在工作期间推迟领取退休福利。主要术语包括:

- “选择日期”:成员选择加入计划的日期。

- “递延退休计算日期”:在实际退休前计算退休福利的日期。

- “实施条例”:启动该计划所需的当地法规。

- “参与者”:加入该计划的治安成员。

- “计划账户”:为每位参与者设立的账户。

- “计划期限”:从加入计划到退休的时间,最长为 60 个月。

- “退休日期”:成员正式停止工作并退休的日期。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节所含定义适用于本条的解释:
(a)CA 政府 Code § 31770.2(a) “DROP”或“计划”指由本条设立并经县或区采纳的递延退休选择计划。
(b)CA 政府 Code § 31770.2(b) “选择日期”指成员选择参加计划的日期。
(c)CA 政府 Code § 31770.2(c) “递延退休计算日期”指成员实际退休日期之前的日期,届时应依照第 31778.1 节的规定计算计划下的福利。
(d)CA 政府 Code § 31770.2(d) “实施条例”指县监事会或区管理委员会依照第 31770.3 节通过的条例或决议,规定在该县或区实施该计划并依照本条规定明确适用的计划选项。
(e)CA 政府 Code § 31770.2(e) “参与者”指第 31469.4、31470.2 或 31470.4 节所述的、已有效选择参加该计划的系统的任何符合资格的治安成员。
(f)CA 政府 Code § 31770.2(f) “计划账户”指系统依照第 31772 节为计划的每位参与者设立的账户。
(g)CA 政府 Code § 31770.2(g) “计划期限”指从选择日期开始到成员退休日期结束的时间段,该期限不得超过 60 个月。
(h)CA 政府 Code § 31770.2(h) “退休日期”指成员终止雇佣并从系统退休的日期。

Section § 31770.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县或区如何实施某些退休福利,即所谓的 DROP(延迟退休选择计划)条款。地方管理机构必须首先通过一项条例,但前提是财务分析确认该计划不会增加成本,并且已在工会讨论中达成一致。根据分析结果,县或区可以为其员工选择不同的 DROP 结构,包括“前向”、“精算等值”或“后向”DROP 选项。特定规则适用于安全成员和相关法律中描述的员工。实施后,必须在 4 到 10 年内对该计划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a)CA 政府 Code § 31770.3(a) 本条,或本条的选定条款,仅在县监事会或区管理委员会通过一项规定实施的条例或决议时,方可在任何县或区生效。监事会或管理委员会不得通过该条例或决议,且本条,或本条的选定部分,不得在该县或区生效,除非且直到 Section 31770.4 中所述的精算分析已完成,并已确定该计划(如县或区拟采纳的)将是成本中性的,并已在集体谈判协议中达成一致。
(b)CA 政府 Code § 31770.3(b) 基于精算分析、成本中性要求和集体谈判协议,县或区应在实施条例中,为除其成员在 Section 31470.4 中所述的谈判单位外的每个谈判单位,选择以下之一:
(1)CA 政府 Code § 31770.3(b)(1) 受本条规定约束,包括 Sections 31771 至 31776.5(含)中包含的前向 DROP 条款,但不包括 Section 31777 中包含的精算等值 DROP 条款,且不包括 Sections 31778 至 31778.2(含)中包含的后向 DROP 条款。
(2)CA 政府 Code § 31770.3(b)(2) 受本条规定约束,包括 Section 31777 中包含的精算等值 DROP 条款,但不包括 Sections 31771 至 31776.5(含)中包含的前向 DROP 条款,且不包括 Sections 31778 至 31778.2(含)中包含的后向 DROP 条款。
(3)CA 政府 Code § 31770.3(b)(3) 受本条规定约束,包括 Sections 31778 至 31778.2(含)中包含的后向 DROP 选项,但不包括 Sections 31771 至 31776.5(含)中包含的前向 DROP 条款,且不包括 Section 31777 中包含的精算等值 DROP 条款。
(c)CA 政府 Code § 31770.3(c) 对于其成员在 Section 31470.4 中所述的谈判单位,县或区可在实施条例中,仅受本条规定的约束,如 subdivision (b) 的 paragraph (3) 所述。
(d)CA 政府 Code § 31770.3(d) 该计划应就该系统的所有安全成员生效,生效日期在实施条例中指定。
(e)CA 政府 Code § 31770.3(e) 实施条例应规定一个期限,该期限应自实施之日起至少四年但不超过十年,此后,应根据 Section 31779 对该计划进行初步审查。

Section § 3177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县或区批准任何影响退休福利的新计划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这种分析被称为精算分析,它确保拟议计划不会对退休系统财务、雇主或其成员产生任何重大的负面财务影响。它检查该计划是否“成本中性”,即不会增加成本或显著降低福利价值。具体而言,该分析会审查雇主缴款、系统的负债以及福利价值等因素。它识别所有预期的成本变化,并确保这些变化不会对整体财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排除对投资回报或已退休成员预期寿命等因素的考虑。

(a)CA 政府 Code § 31770.4(a) 委员会应县监事会或区管理委员会请求,并在其通过实施条例之前,安排进行精算分析,以确定拟议采纳的计划是否具有成本中性。如果拟议计划根据适用的精算假设,不会对成员、雇主或退休系统产生重大的负面财务影响,则应被视为具有成本中性,如 (b) 款所规定。
(b)CA 政府 Code § 31770.4(b) 精算分析应考虑拟议计划对特定衡量指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雇主缴款、系统的精算应计负债以及福利的现值。如果由于计划的实施,这些衡量指标中的任何一项预计会增加,或者由于计划的实施,福利现值减少超过 3%,则拟议计划将不被视为具有成本中性。
(c)CA 政府 Code § 31770.4(c) 精算分析应识别因计划实施而预期发生变化的所有成本要素,并应包括这些变化的影响。这些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福利支付、预期退休年龄以及接近退休年龄人员的终止雇佣或残疾的可能性等成本要素。分析不得考虑与拟议计划无关的项目,包括基金资产的投资回报或当前已退休成员的预期寿命。
(d)CA 政府 Code § 31770.4(d) 在本节中:
(1)CA 政府 Code § 31770.4(d)(1) “精算应计负债”指福利现值中归因于估值日期之前服务的份额。
(2)CA 政府 Code § 31770.4(d)(2) “福利现值”指截至估值日期,预期支付给系统当前成员的所有福利的价值。

Section § 31770.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希望加入一项名为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的特殊退休计划的员工的要求。成员必须满足一定的年龄和服务年限标准,这些标准至少应与常规服务退休所需的标准相同。这些标准由地方法律和劳动协议设定。

个人在满足这些年龄和服务要求后即可加入该计划。如果他们在计划启动日期满足这些标准,他们可以立即参与。过去的服役年限和其他公共退休制度下的服务时间可以计入资格。

然而,已辞去县或区工作并选择递延退休的员工,除非在计划的活跃期间返回县工作,否则不能参与该计划。

(a)CA 政府 Code § 31770.5(a) 实施条例应规定参与该计划的资格要求,但须受本节和集体谈判协议的约束。条例应明确规定参与该计划所需的最低年龄以及最低和最高(如有)服务年限,该最低和最高(如有)不得低于服务退休的最低年龄和服务年限要求。
(b)CA 政府 Code § 31770.5(b) 成员在达到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年龄和系统内记入服务年限后的任何时间,均有资格选择参与该计划。在计划实施日期(如实施条例所规定)满足资格要求的成员,自计划生效日期起有资格选择参与该计划。
(c)CA 政府 Code § 31770.5(c) 根据本章购买的先前服务以及成员在其他公共退休制度下提供的服务,应在第 (31836) 节规定的范围内计入以确定该计划的资格。
(d)CA 政府 Code § 31770.5(d) 已离开县或区服务并根据第 (9) 条(自第 (31700) 节开始)选择递延退休的成员,将无资格参与前向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条款,除非他们在计划的运作期间返回县服务。

Section § 3177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退休金系统在新的条例通过后,通知其成员他们的权利。在成员决定加入退休计划之前,他们必须收到关于其福利将如何计算的书面详细信息。他们还将获得一份比较,说明参与该计划和不参与该计划的退休福利会有何不同。鼓励成员在做出决定前咨询专业的税务和投资顾问。

(a)CA 政府 Code § 31770.6(a) 在实施条例通过后,退休金系统应制定程序,以通知成员其在该计划下的权利。
(b)CA 政府 Code § 31770.6(b) 每位成员在选择参与该计划之前,应获得书面信息,说明该计划下的福利将如何计算,以及成员在退休时参与和不参与该计划的预期福利比较。所有成员将被建议在选择参与该计划之前,寻求专业税务和投资顾问的建议。

Section § 3177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参与者从该计划获得的福利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例如扣押)被剥夺或转移,只有一个在法律的另一部分中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此外,这些福利不能转让或分配给其他人,除非本章明确允许。

Section § 3177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某人参与此计划时,任何与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或子女抚养费或配偶赡养费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能影响他们或其配偶在该计划下的权利。

Section § 3177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从第 (31771) 节到第 (31776.5) 节的法律统称为“远期DROP条款”。

本节至第 (31776.5) 节(含)的规定,应统称为“远期DROP条款”。

Section § 3177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成员如何选择参与远期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成员必须填写一份特定表格才能加入,并同意最长60个月的计划期限,同时理解这不保证持续受雇。他们还必须放弃与该计划相关的任何歧视索赔,并放弃对计划期前已存在的状况所产生的某些残疾退休福利的权利。但是,在账户余额分配之前,根据其他特定条款享有的某些权利仍然有效。

如果成员已婚,其配偶必须签署一份表格,确认并同意成员的参与,包括理解成员去世后可能获得的福利可能会减少。

(a)CA 政府 Code § 31771.1(a) 任何选择参与该计划的远期DROP条款的成员,应在董事会规定并留存的表格上作出选择。在该表格上,成员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31771.1(a)(1) 指定一个不超过60个月的计划期限,同意在该指定期限结束前终止在该系统下的受保雇佣,并承认参与该计划不保证在任何时期内持续受雇。
(2)CA 政府 Code § 31771.1(a)(2) 放弃雇主或系统要求的所有与该计划相关的年龄及其他就业歧视法律方面的索赔。
(3)CA 政府 Code § 31771.1(a)(3) 放弃基于计划期前发生的疾病或伤害状况的残疾退休福利权利。本放弃不适用于成员根据第31720.5、31720.6或31720.7条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这些权利应保持有效,直至成员收到其计划账户中部分或全部余额的分配。
(b)CA 政府 Code § 31771.1(b) 如果成员已婚,成员的配偶应在董事会规定的表格上签署一份声明,确认配偶理解并同意成员选择参与该计划,并明确声明配偶理解并同意因该参与而导致成员死亡时应支付给配偶的福利将减少。

Section § 31771.2

Explanation

当成员决定加入此退休计划时,他们将停止从之前的章节中累积退休福利,转而开始在一个新计划中累积福利,并且积分会记入他们的账户。一旦做出,这个决定就不能更改,除非成员的配偶去世,或者他们在特定情况下因残疾退休。如果配偶去世,成员有90天时间撤销参与,并且福利将按他们从未加入过计划的方式计算。如果是因残疾退休,他们可以相应地调整退休福利。

参与者保留正常的雇佣福利,并且在计划期间必须继续向其退休计划供款。配偶获得福利的资格取决于退休时的婚姻状况,除非在其他地方另有规定。

(a)CA 政府 Code § 31771.2(a) 在选举日期或之后,参与者应停止根据本章累积退休福利,转而开始根据本条的规定,在本计划下累积福利,这些福利应根据第31772条记入参与者的计划账户。
(b)CA 政府 Code § 31771.2(b) 成员选择参与本计划应不可撤销,但以下情况除外:
(1)CA 政府 Code § 31771.2(b)(1) 如果成员在选举日期已婚,且该配偶在计划期间死亡,成员可在配偶死亡后90天内,选择撤销其参与本计划的决定。在此情况下,成员的退休福利应按其从未加入本计划的方式计算。
(2)CA 政府 Code § 31771.2(b)(2) 如果成员根据第31774条所述情况选择因残疾退休,成员对本计划的参与应终止,成员可申请将递延退休津贴转换为按加入计划日期计算的残疾津贴,且该雇员应保留计划账户中的所有收益。
(c)Copy CA 政府 Code § 31771.2(c)
(1)Copy CA 政府 Code § 31771.2(c)(1) 计划参与者应享有所有权利、特权和福利,并受所有在职雇佣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与退休福利无关的其他福利计划的资格、资历、年假和病假的累积与使用,以及工资增长。
(2)CA 政府 Code § 31771.2(c)(2) 参与者应在计划期间继续根据本章缴纳正常成员供款。
(d)CA 政府 Code § 31771.2(d) 除非第31773条另有规定,配偶获得任何福利(包括遗属福利)的资格应以参与者在退休日期的婚姻状况和婚姻持续时间为基础。

Section § 31771.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一项具体条例必须明确雇主是否需要继续为参与某项特定计划的员工向退休金系统缴费。它还要求确定员工从该计划获得的薪酬是否会影响雇主的缴费比例。这项决定是基于精算分析,以确保该计划如其他规定所述保持成本中立。

Section § 317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管理参与者的退休项目账户。每个参与者在系统内都有一个账户,但系统不会为任何个人单独预留资产。参与者不能对系统中的任何特定资产提出所有权要求。

当有人加入该项目时,他们的账户会记入一笔金额,这笔金额相当于他们退休时本应获得的津贴,但除非集体谈判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他们的病假和休假时间不计入其中。关于最终薪酬计算的一些规定不适用于此。

如果系统财务稳定且成本中性,那么某些缴款,例如来自成员、雇主的缴款或生活成本调整,可能会每月记入账户。利息也可能根据委员会决定的各种利率选项进行添加。

(a)CA 政府 Code § 31772(a) 系统内应为每位参与者设立一个项目账户。系统资产不得为任何项目账户单独隔离。参与者不得对系统的任何特定资产拥有索赔权。
(b)CA 政府 Code § 31772(b) 参与者的项目账户应记入一笔金额,该金额等于该成员如果在选举日期因服务而退休并选择了未修改的津贴,其本应获得的退休服务津贴,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1)CA 政府 Code § 31772(b)(1) 截至选举日期,成员累积的病假和休假时间不得计入成员进入项目时的退休服务年限或最终薪酬的计算中,集体谈判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CA 政府 Code § 31772(b)(2) 第15条(自第31830节起)的规定不适用于参与者最终薪酬的计算。
(c)CA 政府 Code § 31772(c) 在符合精算分析结果和项目成本中性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条例可规定以下部分或全部金额也应每月记入参与者的项目账户:
(1)CA 政府 Code § 31772(c)(1) 在本章下,参与者在项目期间缴纳的或代其缴纳的部分或全部正常成员缴款。
(2)CA 政府 Code § 31772(c)(2) 在项目期间,因参与者而向系统缴纳的部分或全部雇主缴款。
(3)CA 政府 Code § 31772(c)(3) 如果成员在选举日期因服务而退休并选择了未修改的津贴,其本应获得的部分或全部年度生活成本调整。
(4)CA 政府 Code § 31772(c)(4) 利息。如果实施条例规定记入利息,则应每半年记入一次,利率应等于:(A) 适用于系统雇员缴款的利率(如有),或 (B) 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固定利率,或 (C) 由退休委员会每半年确定的利率。

Section § 3177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向参与者发送一份报表,显示他们计划账户的当前余额,并详细说明自上次更新以来的任何贷记或交易。参与者必须至少每年收到一次这份报表,但可以更频繁地发送。

Section § 3177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退休计划期间去世,他们将被视为在符合退休资格时去世。这意味着他们的福利将按照他们仍在积极工作时的标准计算。

如果适用某些福利(在其他章节中提及),这些福利将按照该人员在选择退休计划当天去世的情况计算。但是,如果配偶要获得任何福利,则取决于在实际死亡时婚姻的状况和持续时间。

该人员项目账户中剩余的任何资金将根据另一章节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分配。

(a)CA 政府 Code § 31773(a) 如果参与者在项目期间死亡,他或她应被视为在符合退休资格时死亡,且其福利应按在职服务计算,除非(b)和(c)款另有规定。
(b)CA 政府 Code § 31773(b) 根据第12条(自第31780节起)或(如适用)第31765节、第31765.1节或第31765.11节规定的福利,应按参与者在选择日期死亡计算。尽管有前述规定,配偶获得任何福利的资格应以参与者在实际死亡日期的婚姻状况和婚姻持续时间为准。
(c)CA 政府 Code § 31773(c) 参与者项目账户中的余额应根据第31776.4节进行分配。

Section § 31774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如果某个项目参与者因受伤或疾病而符合残疾退休资格,他们有两种选择。首先,他们可以选择因残疾而退休,这样他们可以将递延退休金转换为残疾津贴,并保留其项目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其次,他们也可以选择因服务年限而退休,但这样做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残疾退休福利的权利(除非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并会获得其账户余额的支付以及每月退休金。

如果参与者因在项目期间发生的受伤或疾病,或根据第 31720.5、31720.6 或 31720.7 条规定而符合残疾退休资格,则该参与者应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a)CA 政府 Code § 31774(a) 因残疾退休,在此情况下,参与者可申请将递延退休金转换为按选择日期计算的残疾津贴,且该雇员应保留项目账户中的所有收益。
(b)CA 政府 Code § 31774(b) 因服务年限退休,在此情况下,参与者应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残疾退休福利权利,除非第 31720.5、31720.6 或 31720.7 条另有规定,并有权获得其项目账户余额的分配以及每月退休金,如第 31776.1 条所规定。

Section § 3177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该计划的参与者,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您将停止领取福利:(a) 您的参与被撤销,(b) 您被解雇(除非解雇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您将重新加入该计划并获得全部福利),或 (c) 您开始领取伤残退休福利。

参与该计划应予终止,并且在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时,该成员将无权或无资格获得该计划下的任何持续福利:
(a)CA 政府 Code § 31775(a) 撤销参与,如第31771.2条(b)款所规定。
(b)CA 政府 Code § 31775(b) 非自愿终止雇佣。如果因故终止雇佣被撤销,则成员在该计划中的参与应予恢复,并且该成员应在进入计划时指定的原始计划期间内获得完整补偿。
(c)CA 政府 Code § 31775(c) 开始领取伤残退休福利,如第31774条(a)款所规定。

Section § 3177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个项目的参与者在项目期间,一旦发生因服务而退休或去世这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便有资格获得福利。

参与该项目应视为完成,且在项目期间首次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参与者应有权获得该项目下的福利:
(a)CA 政府 Code § 31776(a) 参与者因服务而退休。
(b)CA 政府 Code § 31776(b) 参与者死亡。

Section § 31776.1

Explanation

当某人结束工作并根据本制度退休时,他们需要做三件事。他们将以指定方式领取其计划账户中的剩余资金。接下来,他们将开始领取每月退休金,该金额根据另一条款计算。最后,他们必须放弃任何残疾退休福利的权利,但某些退休后权利以及其他条款中提及的特定权利除外。

在根据该制度终止雇佣并因服务而退休时,参与者应:
(a)CA 政府 Code § 31776.1(a) 按照第31776.3条规定的方式,领取其计划账户中的余额分配。
(b)CA 政府 Code § 31776.1(b) 开始领取根据第31776.2条计算的每月退休金。
(c)CA 政府 Code § 31776.1(c) 放弃从该制度获得的任何残疾退休福利的权利,但退休后残疾权利除外。此放弃不包括成员根据第31720.5、31720.6和31720.7条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

Section § 3177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参与者在选择退休时加入特定计划,其每月退休津贴如何计算。金额是基于他们如果在选择退休日期退休本应获得的数额。

(a) 任何剩余的未使用病假或年假,如果集体谈判协议中有规定并符合一般退休规则,可以计入津贴计算中。

(b) 津贴可能会根据生活费用上涨进行调整,这些上涨是如果参与者在选择退休日期退休本应适用的。

(c) 还会根据任何可选的退休选择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参与者及其配偶或受益人在退休时的年龄。

(d) 相关的其他条款规定也适用于这些计算,在涉及同时在两个系统下退休时,将参与者视为在其选择的退休日期退休。

参与者的月津贴应等于其在选择日期因服务退休时本应获得的月津贴,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a)CA 政府 Code § 31776.2(a) 截至选择日期累计且参与者在计划期间未使用的任何病假或年假,可根据集体谈判协议纳入参与者津贴的计算中,但须遵守不参与该计划的成员的其他退休规定。
(b)CA 政府 Code § 31776.2(b) 参与者的津贴可根据实施条例进行调整,以反映参与者在计划期间本应获得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用调整,如同参与者已在选择日期退休一样。
(c)CA 政府 Code § 31776.2(c) 参与者的津贴应根据参与者根据第11条(自第31760节起)选择的任何可选退休津贴进行调整。该调整应基于参与者以及(如适用)参与者的配偶或受益人在退休日期的年龄。
(d)CA 政府 Code § 31776.2(d) 第15条(自第31830节起)的规定应适用于计算参与者的津贴。为确定该成员是否按照本条要求在两个系统下同时退休,参与者应被视为在退休日期退休。

Section § 31776.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参与者账户中的资金在退休时应如何分配。默认情况下,参与者会收到一次性总付,但他们可以选择将其存入递延纳税账户。法律允许其他分配方式,包括在20年内稳定每月支付或将账户余额转换为年金,这两种方式都会产生利息。然而,不允许进行生活费用调整。分配必须遵守联邦税法规定,特别是那些确保分配在特定年龄或雇佣关系终止时开始的规定。如果因参与者死亡而支付福利,受益人通常必须在参与者死亡后的次年年底或在参与者假设的强制开始年龄之前开始接收款项。

(a)CA 政府 Code § 31776.3(a) 除非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参与者计划账户中的余额应在退休时以一次性总付的形式分配给参与者。如果参与者提出请求,该款项可立即存入由参与者设立的合格递延纳税账户。
(b)CA 政府 Code § 31776.3(b) 实施条例可规定以下一种或多种可选的分配形式用于参与者的账户:
(1)CA 政府 Code § 31776.3(b)(1) 从成员离开DROP之日起,在240个月内进行基本等额分期付款。在分期支付期间,参与者账户中的余额应计入利息,(如有)与当前在职成员计划账户所计入的利率相同。根据本款支付的每月金额不得进行生活费用调整。
(2)CA 政府 Code § 31776.3(b)(2) 由董事会确定的年金形式,并受《国内税收法典》适用条款的约束,该年金应与参与者计划账户在退休日期的余额具有精算等值。本款下的“精算等值”应与确定成员每月退休津贴的退休可选结算所使用的基础相同。
(c)CA 政府 Code § 31776.3(c)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参与者、非参与者配偶或受益人不得被允许选择本条下的分配,如果该分配不符合《美国法典》第26篇第401(a)(9)节的要求,包括第401(a)(9)(G)节的附带死亡福利要求及其相关法规。
(d)CA 政府 Code § 31776.3(d) 反映参与者全部权益的分配的强制开始日期应如下:
(1)CA 政府 Code § 31776.3(d)(1) 对于向参与者进行的一次性总付分配,该一次性总付应在参与者选择下支付,不迟于《美国法典》第26篇第401(a)(9)节规定的强制开始日期,或由美国国税局确定的年龄,或参与者终止为雇主所有雇佣关系的日历年。
(2)CA 政府 Code § 31776.3(d)(2) 对于以分期付款或年金形式向参与者进行的分配,支付应在参与者选择下开始,不迟于《美国法典》第26篇第401(a)(9)节规定的强制开始日期,或由美国国税局确定的年龄,或参与者终止受计划覆盖的所有雇佣关系的日历年。
(3)CA 政府 Code § 31776.3(d)(3) 对于因参与者死亡而应支付的福利,分配应在受益人选择下支付,不迟于参与者死亡日期一周年所在的日历年12月31日,除非受益人是参与者的配偶,在此情况下,分配应在以下两者中较晚的日期或之前开始:
(A)CA 政府 Code § 31776.3(d)(3)(A) 参与者死亡所在日历年之后的下一个日历年的12月31日。
(B)CA 政府 Code § 31776.3(d)(3)(B) 参与者本应达到确定《美国法典》第26篇第401(a)(9)节规定的强制开始日期所适用年龄的日历年12月31日,或由美国国税局确定的年龄。

Section § 31776.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参与者在任何时候,使用委员会规定的表格,为其计划账户余额指定受益人。但是,这些指定不能损害尚存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根据州或联邦法律享有的权利。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且没有其他指示,他们将在参与者去世时平均分配账户余额。参与者可以随时通过向委员会提交新表格来更改或撤销其受益人指定。如果参与者去世时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没有受益人存活,账户余额将归其遗产所有。

(a)CA 政府 Code § 31776.4(a) 参与者可在计划期间的任何时候,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其计划账户余额的受益人。任何受益人均应通过委员会规定的表格指定,由参与者签署,并提交给委员会。
(b)CA 政府 Code § 31776.4(b) 参与者的受益人指定不得生效,且在损害任何尚存配偶或尚存未成年人根据适用联邦或州法律享有的权利的范围内,该指定应被推翻。
(c)CA 政府 Code § 31776.4(c) 除非受益人指定表格另有规定,每位指定的受益人均有权获得在参与者死亡时应从参与者计划账户中支付的一次性分配的等额份额。
(d)CA 政府 Code § 31776.4(d) 根据本节对受益人的提名可由提名人随意撤销,并可通过一份正式签署并提交给委员会的书面指定来提名不同的受益人。
(e)CA 政府 Code § 31776.4(e) 如果参与者死亡时没有有效的受益人指定文件,或者如果没有指定的受益人存活下来,参与者账户中剩余的任何余额应支付给参与者的遗产。

Section § 3177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根据第 31776.2 条计算一名成员的最终薪酬时,这个金额也将被用来计算该成员应从其他退休系统获得的任何互惠退休福利。

根据第 31776.2 条计算的最终薪酬,应作为该成员根据第 15 条(自第 31830 条起)从其他退休系统应得的任何互惠福利的计算目的的最终薪酬。

Section § 317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退休成员在退休时选择一次性总付金,但这会导致每月养老金减少。如果成员选择总付金,他们的每月养老金支票将会减少。如果您已经参与了其他特定的养老金计划选项,则不能选择此项。法律规定了您可以领取总付金的金额上限,例如根据您的供款额或您常规养老金支付额的百分比。最终,一次性支付会影响您未来每月获得的金额,以确保您的总福利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平衡。

(a)CA 政府 Code § 31777(a) 本条规定应称为“精算等值DROP条款”。
(b)CA 政府 Code § 31777(b) 在计划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因服务退休的成员,可以按照理事会规定的表格选择根据本条领取一笔总付金和经精算折减的每月津贴,以代替根据本章本应支付给该成员的每月津贴。
(c)CA 政府 Code § 31777(c) 已选择根据第31771条至第31776.5条(含)参与该计划前向DROP条款的成员,或已选择根据第31778条至第31778.2条(含)参与该计划后向DROP条款的成员,无资格作出本条规定的选择。
(d)Copy CA 政府 Code § 31777(d)
(1)Copy CA 政府 Code § 31777(d)(1) 作出本条所述选择的成员,应在退休时收到一笔一次性总付金,金额由成员选择,但不得超过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高金额,如(e)款所规定。
(2)CA 政府 Code § 31777(d)(2) 总付金的金额应根据实施条例计算。
(e)CA 政府 Code § 31777(e) 实施条例应规定以下金额之一作为本条项下总付金的最高金额:
(1)CA 政府 Code § 31777(e)(1) 成员对该系统的累计供款总额,加上适用的利息。
(2)CA 政府 Code § 31777(e)(2) 根据本章本应支付给成员的每月津贴的20%的精算现值。
(3)CA 政府 Code § 31777(e)(3) 导致成员根据本章获得的每月津贴经精算折减至等于成员最终薪酬的50%的金额。
(f)CA 政府 Code § 31777(f)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作出本条所述选择的成员应根据本章领取每月津贴,该津贴应经精算折减以反映根据(d)款支付的总付金金额。

Section § 317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讨论了某些退休成员可选择的方案,这些方案被称为“逆向DROP条款”。在计划开始日期之后退休的成员可以选择领取“逆向DROP付款”,或者选择根据较早日期计算的每月退休金。退休金金额将使用在选择时适用的退休金计算公式来计算。

本节至第31778.2节(含)的规定,应统称为“逆向DROP条款”。在计划生效日期或之后退休的成员,可在申请服务退休或伤残退休时,通过董事会规定的表格选择领取:
(a)CA 政府 Code § 31778(a) 根据第3l778.1节计算的逆向DROP付款。
(b)CA 政府 Code § 31778(b) 按月发放的退休金,其计算方式如同成员已在递延退休计算日期退休,但用于计算成员每月退休金金额的应是截至选择日期适用于成员服务的退休金计算公式。

Section § 31778.1

Explanation

如果成员根据第31778条选择递延退休,他们将在退休时收到一笔一次性总付。这笔付款是根据几个因素计算的:如果他们早些退休本应获得的金额、从那时起的生活费用调整、他们的缴款加上利息,以及合同中约定的一些雇主缴款(也包括利息)。

最终付款金额包括这些总额,并根据退休委员会同意并批准的任何利息进行调整,利息计算期间从他们最初可以退休的日期到实际退休日期,以及直到付款完成。

做出第31778条所述选择的成员,在退休时应获得一笔一次性总付,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a)CA 政府 Code § 31778.1(a) 参与者的计划账户应计入一笔金额,该金额等于如果成员在递延退休计算日期退休并选择了未修改的退休金,其本应获得的退休金。
(b)CA 政府 Code § 31778.1(b) 在该期间本应适用的生活费用调整应包括在内,并将递延退休计算日期作为调整的基准年。
(c)CA 政府 Code § 31778.1(c) 成员根据本章所做的所有正常缴款,加上从递延退休计算日期到选择日期期间适用的利息。
(d)CA 政府 Code § 31778.1(d) 根据集体谈判协议约定,为参与者根据本章所做的部分或全部雇主缴款,加上从递延退休计算日期到选择日期期间适用的利息。
(e)CA 政府 Code § 31778.1(e) 成员的计划付款应为根据 (a) 款计算的金额乘以递延退休期间的月数,加上根据 (b) 款计算的生活费用调整、根据 (c) 款计算的成员缴款以及根据 (d) 款计算的雇主缴款。该金额还应包括按集体谈判协议约定并经退休委员会采纳的利率计算的利息,适用于从 (a) 款和 (b) 款得出的金额,期间为从递延退休计算日期到选择日期。该计划付款还应计入按委员会确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期间为从选择日期到付款完成。

Section § 31778.2

Explanation

如果参与者在递延退休后但在选择退休选项前去世,他们的配偶或指定受益人仍然可以选择递延退休选项,就像参与者还活着一样,但有一些例外情况。

福利将按参与者在首次递延退休时去世的情况计算,但配偶是否有资格获得任何福利将取决于参与者实际去世时的婚姻状况和婚姻持续时间。

此外,参与者账户中剩余的任何资金将根据第31778.3条中的特定规定进行分配。

(a)CA 政府 Code § 31778.2(a) 如果参与者在递延计算日期至选择日期期间死亡,其应被视为在有资格选择递延退休选项期间死亡,且参与者的合格配偶或其他受益人应有资格根据第31778条选择递延退休选项,如同参与者仍然在世一样,但(b)和(c)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b)CA 政府 Code § 31778.2(b) 根据第12条(自第31780条开始)或(如适用)第31765条、第31765.1条或第31765.11条规定的福利,应按参与者在递延退休计算日期死亡的方式计算。尽管有前述规定,配偶获得任何福利的资格应基于参与者在实际死亡日期的婚姻状况和婚姻持续时间。
(c)CA 政府 Code § 31778.2(c) 参与者计划账户中的余额应根据第31778.3条进行分配。

Section § 31778.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特定退休计划的参与者如何为其账户指定受益人。参与者可以在递延退休计算之日起至选择退休之日止的期间内选择受益人。指定需使用特定表格,并提交给相关董事会。但是,任何与在世配偶或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冲突的受益人指定将无效。通常,除非表格中另有规定,受益人将获得任何支付的等额份额。参与者可以随时通过提交新表格来更改其受益人指定。如果没有有效的受益人被指定或指定受益人未存活,账户将归参与者的遗产所有。

(a)CA 政府 Code § 31778.3(a) 参与者可在递延退休计算日期至选择日期期间的任何时间,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其计划账户的受益人。受益人应通过董事会规定的表格指定,由参与者签署,并提交给董事会。
(b)CA 政府 Code § 31778.3(b) 参与者的受益人指定不得生效,且应被推翻,如果该指定会损害任何在世配偶或在世未成年人根据适用联邦或州法律享有的权利。
(c)CA 政府 Code § 31778.3(c) 除非受益人指定表格另有规定,每位指定受益人应有权获得参与者死亡时应从其计划账户支付的一次性分配的等额份额。
(d)CA 政府 Code § 31778.3(d) 根据本节对受益人的提名可由提名人随意撤销,并通过正式签署并提交给董事会的书面指定,提名不同的受益人。
(e)CA 政府 Code § 31778.3(e) 如果参与者死亡时没有有效的受益人指定备案,或者没有指定受益人存活,参与者的账户应支付给参与者的遗产。

Section § 31778.4

Explanation

当员工离职并退休时,如果他们选择了参与某个特定计划,他们将从该计划中获得一笔付款。这笔付款是根据一套既定公式计算的,并根据某些规则进行分配。

终止雇佣关系并从该系统退休后,已选择参与该计划的成员应获得该成员的计划付款,该付款按照第 31778.1 条的规定计算,并根据第 31776.3、31776.4 和 31776.5 条的分配规定进行。

Section § 3177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对某个特定项目进行精算审查,该项目在运行四到十年之间(具体期限由管理规定决定)后进行。这项审查旨在评估项目的成本影响。如果分析显示项目未能实现财务中性(即成本超出预期),管理委员会将有两个选择:要么停止该项目,要么对其进行修改以确保不再产生额外成本。

(a)CA 政府 Code § 31779(a) 项目生效至少四年但不超过十年(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或在该规定期限结束前最多一年,董事会应安排对该项目的成本影响进行精算分析,并提交给监事会或该区的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和审议。
(b)CA 政府 Code § 31779(b) 如果精算分析显示该项目未能实现成本中性,监事会或管理委员会应根据与谈判单位达成的集体谈判协议,通过条例或决议,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1)CA 政府 Code § 31779(b)(1) 终止该项目,但须遵守第31779.1条的规定。
(2)CA 政府 Code § 31779(b)(2) 以符合精算分析和本条规定的方式修改该项目,以使该项目实现成本中性。

Section § 31779.1

Explanation
如果参与者已在某个计划下退休,或者在计划终止时其退休金正在计算中,他们的权利将受到保护。计划的终止不会改变他们最初加入时应享有的福利或规则。

Section § 31779.2

Explanation
如果某个项目(如法律第31779条所述)发生变化,那么那些在变化发生前已经参与或有资格参与该项目的人,可以选择遵守新的、修改后的规则,或者继续沿用他们加入或符合资格时所适用的原始规则。

Section § 31779.3

Explanation

法律要求定期进行精算分析,以评估退休计划的成本影响。只要该计划有效,无论其保持不变还是经过修改,都必须进行这项分析。退休委员会负责确保这项分析按照条例中规定的具体时间进行。根据分析结果,监事会或管理机构可以就该计划做出必要的决定。

只要该计划仍然有效,无论是按最初通过的方案,还是根据第31779条(b)款第(2)项修改后的方案,退休委员会应促使在实施条例中规定或随后通过条例或决议确定的每个连续期结束时,按照第31779条的规定,对该计划的成本影响进行精算分析,并且监事会或管理机构可根据该分析结果酌情采取第31779条所述的行动。